海南鑫禾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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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鑫禾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04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鑫禾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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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高登西街279号5楼琼山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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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鑫禾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海南鑫 (略) "
(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电镀厂西侧35号红星村委会玉雅村1号
海南依 (略)
1F主要为业务接待、东北角预留一间生物实验室;2F及3F主要办公;4F主要为实验室及药品储存室和危废间。
海南鑫禾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的建 (略)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所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同时,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略) 产业政策要求。因此,本环评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符合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相关规划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多规合一”的要求, (略)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范畴。
1、项目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2、项目周边企业 (略) 电镀中心位于项目东侧约170m处,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6m处的玉雅村居民点,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率100%,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cr、氨氮、NOx和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57kg/a。
废水:一般低浓度实验废水以及器皿清洗废水经过酸碱中和处理,含菌废水经灭菌处理后和纯水机浓水排入化粪池后与生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废气:项目实验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排气罩等设施收集后,通过专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收集设施+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无机废气经通风柜、排气罩等设施收集后,通过专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收集设施+喷淋塔+15m高排气筒)。噪声:营运期的噪声来自为实验仪器、通风柜、排气罩、风机等噪声,项目选购低噪音设备,风机安装减振垫、消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满足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实验室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过程产生的废试剂盒、装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实验用一次性手套;实验废溶液;废培养基;废弃土壤样品;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
严格管控,规范有毒试剂的使用,实验室加强通风、防止中毒事件发生;保障项目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当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能将事故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环境风险可控。
发布时间:2023-05-04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鑫禾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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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琼山区凤翔街道办电镀厂西侧35号红星村委会玉雅村1号
海南依 (略)
1F主要为业务接待、东北角预留一间生物实验室;2F及3F主要办公;4F主要为实验室及药品储存室和危废间。
海南鑫禾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的建 (略)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所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同时,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略) 产业政策要求。因此,本环评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符合 (略) 的相关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相关规划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多规合一”的要求, (略)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范畴。
1、项目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2、项目周边企业 (略) 电镀中心位于项目东侧约170m处,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6m处的玉雅村居民点,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率100%,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cr、氨氮、NOx和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57kg/a。
废水:一般低浓度实验废水以及器皿清洗废水经过酸碱中和处理,含菌废水经灭菌处理后和纯水机浓水排入化粪池后与生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废气:项目实验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排气罩等设施收集后,通过专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收集设施+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无机废气经通风柜、排气罩等设施收集后,通过专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收集设施+喷淋塔+15m高排气筒)。噪声:营运期的噪声来自为实验仪器、通风柜、排气罩、风机等噪声,项目选购低噪音设备,风机安装减振垫、消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满足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实验室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过程产生的废试剂盒、装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实验用一次性手套;实验废溶液;废培养基;废弃土壤样品;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
严格管控,规范有毒试剂的使用,实验室加强通风、防止中毒事件发生;保障项目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当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能将事故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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