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松民〔2023〕27号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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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松民〔2023〕27号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略) 松江区民政局

沪松民〔2023〕27号

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试点街镇相关科室:

经研究,现将《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5月4日

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

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 (略) 民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的通知》(沪民办发〔2023〕4号)、《关于 (略) 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1〕1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让老年人居家养老更安全、更舒适、更有品质。年内在方松街道、中山街道、九亭镇、洞泾镇、泖港镇、叶榭镇、新浜镇和石湖荡镇完成不少于200户的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任务。在市级试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争取公益慈善组织捐赠资金用于区级叠加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补贴力度。在补贴对象的选择上充分体现民政兜底保障工作职能,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样化改造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自费购买个性化改造产品。

二、基本原则

(一)运作方式社会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通过项目平台吸纳行业内相关优质企业参与适老化改造工作。探索政企合作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二)资金分摊多元化。探索“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负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和支持包括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体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工作流程标准化。在申请、评估、设计、施工、验收、结算、售后等各个环节开展全过程的服务与监管,逐步在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形成标准和规范。

(四)服务平台智能化。通过“ (略) 养老服务平台网站”或“ (略) 居家环境适老改造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借助后台信息管理系统智能比对数据,方便公众办事,提供“一次也不跑”的服务。

(五)改造清单精细化。根据适老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原则,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需求,提供涵盖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走道、玄关、阳台等七大日常生活场景的20多个品类300多种产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

(六)补贴标准梯度化。对低保等困难家庭老年人,给予一定额度的全额补贴;对长期失能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适度补贴。其他有意愿改造的老年人,可自费进行改造。

三、改造对象

居住在方松街道、中山街道、九亭镇、洞泾镇、泖港镇、叶榭镇、新浜镇和石湖荡镇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产品。主要是满足老年人家庭基本适老化需求,包括根据肢体支撑需要,安装易于抓握、手感舒适的扶手和抓杆类产品;根据地面防滑处理需要,安装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根据紧急呼救需要,安装易燃气体和火灾自动监测报警、防灾应急装置等老年安全防护产品。基础产品套餐为3000元/套。

(二)专项产品。主要是针对试点中反映出来的普遍存在的浴缸洗浴不便且不安全的问题,提供“浴改淋”标准化套餐服务,包括浴缸拆除、防滑处理、淋浴及助浴设备安装等服务。“浴改淋”套餐为9900元/套。

(三)个性化产品。主要是满足个性化居住环境要求,提供智能家居类、健康监测类等产品及服务,以及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

试点主要以上述三个产品的形式提供服务,单独就房屋局部维修、损坏物件更换、墙壁地砖修补、家电家具配置等物业类、装饰类、代办类服务,均不在适老化改造范围。

五、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以下平台在线申请:

(一)“ (略) 养老服务平台(http://**)——适老化改造专项模块”

(二)微信公众号——“ (略) 居家环境适老改造服务平台”

(三)申请人也可委托子女等亲属、养老顾问、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代为申请,具体申办流程可在申请平台上查询。

六、政策支持

(一)补贴对象。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对申请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造内容符合要求,三年内未享受过“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助,并属于下列三类人群之一的, (略) 级补贴;属于松江区户籍符合补贴政策的老年人同时可申请区级补贴。

A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

B类: (略)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具有二级及以上照护等级的老年人;

C类:经街镇审核认定的无子女的老年人以及独居或者纯老家庭的老年人。

(二)资金支持。

1、市级资金。每户家庭最高补贴金额为3500元(其中500元用于评估及配套费用,3000元用于产品服务包补贴)。低保对象可享受改造费用全额补贴;低收入可享受改造费用80%补贴;低于企业平均养老金(80周岁及以上)可享受改造费用50%补贴;B类和C类人群可享受改造费用40%补贴。

2、区级资金。 (略) 慈善基金会松江区代表处(负责除浦南四镇外其余街镇)、 (略) 老年基金会松江区代表处(负责浦南四镇)将资助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对于选择基础性产品的补贴对象,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区级进行差额补贴最高每户家庭金额为3000元。选择专项产品或个性化产品的补贴对象,根据相应补贴标准,由区级补贴1: (略) 级补贴,区级补贴最高每户家庭金额为3000元,剩余部分由老年人自行承担。鼓励试点街镇配套资金用于辖区户籍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资金使用和结算。

1、改造服务应遵循“一户一合同”、“一户一发票”、“一户一验收”的原则,如存在多个支付主体并需开具多张发票,可以在向平台备案后合并计算改造金额。为确保改造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发票抬头原则上应是改造申请本人。

2、补贴发放。改造费用中的自负部分由老年人支付给服务商。其中的补贴部分,可由老年人根据协议先行支付,待改造完成并验收后,由所在街镇按实际发生的补贴额发放给补贴对象。补贴条件不叠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取高不取低。补贴只能用于支付平台提供的产品清单内改造产生的费用,不兑换现金,不设找零。试点街镇对支付上确实存在困难的低保低收入等老年人可先行垫付补贴资金,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强制要求服务商先行免收改造费用。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的补贴发放到敬老卡,65岁以下老年人享受的补贴发放到社保卡,特殊情况也可以发放至老年人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申请人在提出适老化改造申请之后身故的,若改造已开始施工,可正常进行补贴发放,发放至家属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3、评估及配套费用由区民政局直接结算。市级改造费用预拨至街镇,由街镇与补贴对象完成结算, (略) 里实际下达资金,在项目完成后根据各街镇实际实施情况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关于2022年的资金,相关试点街镇于5月底前将结余资金上缴至区民政局。

七、工作要求

(一)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区级补贴资金的落实,指导街镇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规范操作。试点街镇按照年度任务目标有序推进,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规定做好对象排摸、申请、审核等工作。相 (略) 适老化改造平台中的有效数据开展结算等工作,并留存评估报告、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验收复印件等材料,做好台账管理。

(二)宣传发动。试点街镇应运用多种渠道在社区内加强宣传,广泛告知老年人适老化改造的服务内容和申请方式。

扩大项目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提升辖区老年人满意度、幸福感。

附件:2023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 (略) 级改造费用

预分配表

附件

2023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指标分解

及市级改造费用预分配表

街镇

完成(户)

预期拨付改造费用

(万元)

中山街道

26

4.6

方松街道

25

4.4

九亭镇

29

5

洞泾镇

20

3.5

叶榭镇

27

4.7

泖港镇

33

5.8

新浜镇

20

3.5

石湖荡镇

20

3.5

合计

200

35

预期改造费用按照1750元/户测算,最终将按实际发生户数结算,多退少补。

(略) 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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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略) 松江区民政局

沪松民〔2023〕27号

关于印发《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试点街镇相关科室:

经研究,现将《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5月4日

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

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 (略) 民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指标的通知》(沪民办发〔2023〕4号)、《关于 (略) 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1〕1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区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让老年人居家养老更安全、更舒适、更有品质。年内在方松街道、中山街道、九亭镇、洞泾镇、泖港镇、叶榭镇、新浜镇和石湖荡镇完成不少于200户的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任务。在市级试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争取公益慈善组织捐赠资金用于区级叠加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补贴力度。在补贴对象的选择上充分体现民政兜底保障工作职能,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样化改造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自费购买个性化改造产品。

二、基本原则

(一)运作方式社会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通过项目平台吸纳行业内相关优质企业参与适老化改造工作。探索政企合作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二)资金分摊多元化。探索“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负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和支持包括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体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工作流程标准化。在申请、评估、设计、施工、验收、结算、售后等各个环节开展全过程的服务与监管,逐步在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形成标准和规范。

(四)服务平台智能化。通过“ (略) 养老服务平台网站”或“ (略) 居家环境适老改造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借助后台信息管理系统智能比对数据,方便公众办事,提供“一次也不跑”的服务。

(五)改造清单精细化。根据适老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原则,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需求,提供涵盖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走道、玄关、阳台等七大日常生活场景的20多个品类300多种产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

(六)补贴标准梯度化。对低保等困难家庭老年人,给予一定额度的全额补贴;对长期失能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适度补贴。其他有意愿改造的老年人,可自费进行改造。

三、改造对象

居住在方松街道、中山街道、九亭镇、洞泾镇、泖港镇、叶榭镇、新浜镇和石湖荡镇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产品。主要是满足老年人家庭基本适老化需求,包括根据肢体支撑需要,安装易于抓握、手感舒适的扶手和抓杆类产品;根据地面防滑处理需要,安装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根据紧急呼救需要,安装易燃气体和火灾自动监测报警、防灾应急装置等老年安全防护产品。基础产品套餐为3000元/套。

(二)专项产品。主要是针对试点中反映出来的普遍存在的浴缸洗浴不便且不安全的问题,提供“浴改淋”标准化套餐服务,包括浴缸拆除、防滑处理、淋浴及助浴设备安装等服务。“浴改淋”套餐为9900元/套。

(三)个性化产品。主要是满足个性化居住环境要求,提供智能家居类、健康监测类等产品及服务,以及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

试点主要以上述三个产品的形式提供服务,单独就房屋局部维修、损坏物件更换、墙壁地砖修补、家电家具配置等物业类、装饰类、代办类服务,均不在适老化改造范围。

五、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以下平台在线申请:

(一)“ (略) 养老服务平台(http://**)——适老化改造专项模块”

(二)微信公众号——“ (略) 居家环境适老改造服务平台”

(三)申请人也可委托子女等亲属、养老顾问、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代为申请,具体申办流程可在申请平台上查询。

六、政策支持

(一)补贴对象。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对申请改造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造内容符合要求,三年内未享受过“低保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助,并属于下列三类人群之一的, (略) 级补贴;属于松江区户籍符合补贴政策的老年人同时可申请区级补贴。

A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

B类: (略)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具有二级及以上照护等级的老年人;

C类:经街镇审核认定的无子女的老年人以及独居或者纯老家庭的老年人。

(二)资金支持。

1、市级资金。每户家庭最高补贴金额为3500元(其中500元用于评估及配套费用,3000元用于产品服务包补贴)。低保对象可享受改造费用全额补贴;低收入可享受改造费用80%补贴;低于企业平均养老金(80周岁及以上)可享受改造费用50%补贴;B类和C类人群可享受改造费用40%补贴。

2、区级资金。 (略) 慈善基金会松江区代表处(负责除浦南四镇外其余街镇)、 (略) 老年基金会松江区代表处(负责浦南四镇)将资助2023年松江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对于选择基础性产品的补贴对象,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区级进行差额补贴最高每户家庭金额为3000元。选择专项产品或个性化产品的补贴对象,根据相应补贴标准,由区级补贴1: (略) 级补贴,区级补贴最高每户家庭金额为3000元,剩余部分由老年人自行承担。鼓励试点街镇配套资金用于辖区户籍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资金使用和结算。

1、改造服务应遵循“一户一合同”、“一户一发票”、“一户一验收”的原则,如存在多个支付主体并需开具多张发票,可以在向平台备案后合并计算改造金额。为确保改造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发票抬头原则上应是改造申请本人。

2、补贴发放。改造费用中的自负部分由老年人支付给服务商。其中的补贴部分,可由老年人根据协议先行支付,待改造完成并验收后,由所在街镇按实际发生的补贴额发放给补贴对象。补贴条件不叠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取高不取低。补贴只能用于支付平台提供的产品清单内改造产生的费用,不兑换现金,不设找零。试点街镇对支付上确实存在困难的低保低收入等老年人可先行垫付补贴资金,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强制要求服务商先行免收改造费用。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的补贴发放到敬老卡,65岁以下老年人享受的补贴发放到社保卡,特殊情况也可以发放至老年人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申请人在提出适老化改造申请之后身故的,若改造已开始施工,可正常进行补贴发放,发放至家属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3、评估及配套费用由区民政局直接结算。市级改造费用预拨至街镇,由街镇与补贴对象完成结算, (略) 里实际下达资金,在项目完成后根据各街镇实际实施情况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关于2022年的资金,相关试点街镇于5月底前将结余资金上缴至区民政局。

七、工作要求

(一)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区级补贴资金的落实,指导街镇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规范操作。试点街镇按照年度任务目标有序推进,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规定做好对象排摸、申请、审核等工作。相 (略) 适老化改造平台中的有效数据开展结算等工作,并留存评估报告、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验收复印件等材料,做好台账管理。

(二)宣传发动。试点街镇应运用多种渠道在社区内加强宣传,广泛告知老年人适老化改造的服务内容和申请方式。

扩大项目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提升辖区老年人满意度、幸福感。

附件:2023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 (略) 级改造费用

预分配表

附件

2023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指标分解

及市级改造费用预分配表

街镇

完成(户)

预期拨付改造费用

(万元)

中山街道

26

4.6

方松街道

25

4.4

九亭镇

29

5

洞泾镇

20

3.5

叶榭镇

27

4.7

泖港镇

33

5.8

新浜镇

20

3.5

石湖荡镇

20

3.5

合计

200

35

预期改造费用按照1750元/户测算,最终将按实际发生户数结算,多退少补。

(略) 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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