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3年5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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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3年5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箱方便米线及20万箱方便面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通海县纳古镇古城村一组小白龙

三、建设单位名称: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智深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76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5443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区、职工宿舍、冷库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其中前处理车间、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及成品库、办公区通过修缮改造原有建筑后即可投入运营使用,大米仓库、原料库、炒酱区、成品库、冷藏库、分割间、职工宿舍、检验室、环保设施等均为新建。本项目建成后设有2条方便米线生产线、2条方便面生产线,总规模可达年产30万箱方便米线及20万箱方便面。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28%。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扬尘主要分为施工扬尘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主要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厂房修缮改造、新建构筑物、材料装卸、装修施工、设备安装、环保工程建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是施工材料、生产设备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机械尾气则来自于施工机械在场地运作及运输车辆在运输中产生的无组织间断排放废气。施工产生的大气环境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其次是交通噪声和人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应控制速度,减少鸣笛,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砖石、废弃施工材料、废弃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主要进行方便米线、方便面的生产加工,使用电加热蒸汽发生器为生产过程供汽供热,则废气主要包括粉尘、炒酱油烟、异味、食堂油烟等。粉尘包括原料装卸、拆袋、配料粉尘和破碎粉尘,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主要包括大米、面粉、调味粉等,在装卸、拆袋、配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大米通过浸泡清洗并沥干水分后,人工从破碎机上方倒入大米,密闭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的大米从破粹机下方倒出,通过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及抽排风机,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实现达标排放;破碎时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的密闭性较好,无组织粉尘在沉降在设备周边,粉尘去除率约为40%,沉降的粉尘及时清扫,剩余60%粉尘经车间通风窗无组织排放;项目炒酱过程中主要使用电能及食用油,则炒酱废气主要为食用油产生的油烟废气,不同的炒制过程中油烟的挥发程度有所不同,项目通过在炒酱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油烟净化设施及抽排风机,最终经1根油烟管道引至屋顶达标排放,上述两项需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内由于米线蒸煮、炒酱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异味,由于项目生产规模较小,异味产生量较少,通过车间通风窗无组织排放,经厂区绿化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职工宿舍内设有职工食堂,食堂所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在使用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可忽略不计,则食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油烟管道引至高于食堂屋顶1.5m排放,油烟排放口高度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要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应的中型规模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主要进行方便米线、方便面的生产加工,用水环节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绿化用水等。大米浸泡清洗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拌料加工过程中需要添加少量的水,经搅拌混合制成米浆后带入后续的挤压成型工序,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和面用水与面粉的比例为3:10,面粉用量为100t/a,则和面用水约为0.1m3/d,共为30m3/a,该部分用水带入后续的生产加工工序,无废水产生;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用水,该部分用水由软水处理系统供给,大部分通过蒸发损耗,剩余部分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可通过管道、水桶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车间地面清洗;软水处理系统用水属于清净下水,可回用于生产车间地面清洗;解冻清洗用水排入生产废水隔油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却循环补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设备清洗用水和车间地面清洗用水排入生产废水隔油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检验用水主要为器皿清洗废水,无含重金属废水产生,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主要进行方便米线、方便面的生产加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经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非雨天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雨天在回用水池内暂存,待非雨天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搅拌机、热风机、冷风机、炒酱机、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压缩机、空压机、冷却塔、水泵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管道软连接、加固支架、定期检修、建筑物隔声、加强绿化后,噪声经距离衰减并叠加后,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及4类标准昼间要求,夜间不进行生产,故夜间无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经建设单位定期清掏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产固废固废中主要为米线残渣、面残渣、牛肉残渣、鸡肉残渣、酱料残渣、香辛料残渣、边角料、不合格品等,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每2-3天外售肥料生产企业,严禁在项目区内长时间暂存;油烟净化设施废油脂、污水处理设施废油脂,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废弃包装物主要是食品包装袋、纸箱等,废弃包装物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建设单位浓缩脱水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生产设备在日常维护、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产生,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8,废物代码 900-249-08,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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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窗口)、0877-*

通讯地址: (略) 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

一、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箱方便米线及20万箱方便面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通海县纳古镇古城村一组小白龙

三、建设单位名称: (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智深 (略)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76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5443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区、职工宿舍、冷库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其中前处理车间、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及成品库、办公区通过修缮改造原有建筑后即可投入运营使用,大米仓库、原料库、炒酱区、成品库、冷藏库、分割间、职工宿舍、检验室、环保设施等均为新建。本项目建成后设有2条方便米线生产线、2条方便面生产线,总规模可达年产30万箱方便米线及20万箱方便面。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28%。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扬尘主要分为施工扬尘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主要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厂房修缮改造、新建构筑物、材料装卸、装修施工、设备安装、环保工程建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主要是施工材料、生产设备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机械尾气则来自于施工机械在场地运作及运输车辆在运输中产生的无组织间断排放废气。施工产生的大气环境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其次是交通噪声和人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应控制速度,减少鸣笛,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砖石、废弃施工材料、废弃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垃圾收集点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主要进行方便米线、方便面的生产加工,使用电加热蒸汽发生器为生产过程供汽供热,则废气主要包括粉尘、炒酱油烟、异味、食堂油烟等。粉尘包括原料装卸、拆袋、配料粉尘和破碎粉尘,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主要包括大米、面粉、调味粉等,在装卸、拆袋、配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大米通过浸泡清洗并沥干水分后,人工从破碎机上方倒入大米,密闭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后的大米从破粹机下方倒出,通过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及抽排风机,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实现达标排放;破碎时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的密闭性较好,无组织粉尘在沉降在设备周边,粉尘去除率约为40%,沉降的粉尘及时清扫,剩余60%粉尘经车间通风窗无组织排放;项目炒酱过程中主要使用电能及食用油,则炒酱废气主要为食用油产生的油烟废气,不同的炒制过程中油烟的挥发程度有所不同,项目通过在炒酱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油烟净化设施及抽排风机,最终经1根油烟管道引至屋顶达标排放,上述两项需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内由于米线蒸煮、炒酱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异味,由于项目生产规模较小,异味产生量较少,通过车间通风窗无组织排放,经厂区绿化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职工宿舍内设有职工食堂,食堂所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在使用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可忽略不计,则食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油烟管道引至高于食堂屋顶1.5m排放,油烟排放口高度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要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应的中型规模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主要进行方便米线、方便面的生产加工,用水环节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绿化用水等。大米浸泡清洗用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拌料加工过程中需要添加少量的水,经搅拌混合制成米浆后带入后续的挤压成型工序,无废水产生;本项目和面用水与面粉的比例为3:10,面粉用量为100t/a,则和面用水约为0.1m3/d,共为30m3/a,该部分用水带入后续的生产加工工序,无废水产生;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用水,该部分用水由软水处理系统供给,大部分通过蒸发损耗,剩余部分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可通过管道、水桶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车间地面清洗;软水处理系统用水属于清净下水,可回用于生产车间地面清洗;解冻清洗用水排入生产废水隔油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却循环补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设备清洗用水和车间地面清洗用水排入生产废水隔油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检验用水主要为器皿清洗废水,无含重金属废水产生,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主要进行方便米线、方便面的生产加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经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非雨天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雨天在回用水池内暂存,待非雨天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搅拌机、热风机、冷风机、炒酱机、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压缩机、空压机、冷却塔、水泵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管道软连接、加固支架、定期检修、建筑物隔声、加强绿化后,噪声经距离衰减并叠加后,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及4类标准昼间要求,夜间不进行生产,故夜间无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经建设单位定期清掏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产固废固废中主要为米线残渣、面残渣、牛肉残渣、鸡肉残渣、酱料残渣、香辛料残渣、边角料、不合格品等,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每2-3天外售肥料生产企业,严禁在项目区内长时间暂存;油烟净化设施废油脂、污水处理设施废油脂,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项目废弃包装物主要是食品包装袋、纸箱等,废弃包装物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建设单位浓缩脱水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生产设备在日常维护、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产生,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8,废物代码 900-249-08,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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