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魔块包装有限公司木(纸)包装箱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魔块包装有限公司木(纸)包装箱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木(纸)包装箱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5月1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木(纸)包装箱投资建设项目
地点: (略) 泾县开发区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拟用地20亩,新建3栋共6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栋2600平方米办公楼。购置专业生产设备,完善消防、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建设,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万只木(纸)包装箱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锯切、开槽、倒边产生的颗粒物、印刷产生的非*烷总烃。锯切、开槽、倒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地坪拖洗废水、印刷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地坪拖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5t/d,混凝沉淀+脱色+厌氧/好氧)处理。预处理后的综合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琴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网接入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琴溪河,最终排入青弋江。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木材边角料、纸质边角料、布袋收尘、废包装材料、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含油墨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不合格产品、木材边角料、纸质边角料、布袋收尘、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含油墨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应标准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210-*-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5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木(纸)包装箱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5月1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木(纸)包装箱投资建设项目
地点: (略) 泾县开发区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拟用地20亩,新建3栋共6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栋2600平方米办公楼。购置专业生产设备,完善消防、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建设,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万只木(纸)包装箱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锯切、开槽、倒边产生的颗粒物、印刷产生的非*烷总烃。锯切、开槽、倒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地坪拖洗废水、印刷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地坪拖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印刷机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5t/d,混凝沉淀+脱色+厌氧/好氧)处理。预处理后的综合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琴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管网接入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琴溪河,最终排入青弋江。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木材边角料、纸质边角料、布袋收尘、废包装材料、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含油墨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不合格产品、木材边角料、纸质边角料、布袋收尘、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含油墨抹布、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应标准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210-*-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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