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土壤检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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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土壤检测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内 (略) 属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需要对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自行监测。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等标准开展土壤检测工作。

内蒙古 (略) 于2023年4月委托内 (略) 对我公司装车栈桥区域、中间罐区区域、净化装置区域和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共计4个点位的土壤开展了检测,2023年为后续监测工作,根据我公司自行监测方案确定后续监测因子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PH值、阳离子交换量。

根据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内 (略) 对4个土样进行检测,出具了《内蒙古 (略) 土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现将本次检测情况在内 (略) 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联系人:吕恒忠

附件: 内蒙古 (略) 2023年土壤检测报告.pdf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内 (略) 属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需要对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自行监测。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1209-2021》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等标准开展土壤检测工作。

内蒙古 (略) 于2023年4月委托内 (略) 对我公司装车栈桥区域、中间罐区区域、净化装置区域和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共计4个点位的土壤开展了检测,2023年为后续监测工作,根据我公司自行监测方案确定后续监测因子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PH值、阳离子交换量。

根据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内 (略) 对4个土样进行检测,出具了《内蒙古 (略) 土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现将本次检测情况在内 (略) 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联系人:吕恒忠

附件: 内蒙古 (略) 2023年土壤检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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