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发改社会〔2023〕7号:关于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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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发改社会〔2023〕7号:关于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扶绥县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东方经纬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提升我县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满足我县广大残疾人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该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报告》提出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2581.04平方米,包括(1)扶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两栋托养中心,一栋托养中心食堂,一栋综合服务设施楼,总建筑面积为6842.31平方米,其中1#托养中心2326.69平方米,2#托养中心1382.59平方米,托养中心食堂270平方米,综合服务设施楼2863.03平方米;(2)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两栋康复中心,一栋康复中心食堂,总建筑面积为3979.28平方米,其中1#康复中心2326.69平方米,2#康复中心1382.59平方米,康复中心食堂270平方米;(3)扶绥县残疾人就业中心(辅助性就业车间)建设项目:建设一栋辅助性就业车间,建筑面积1759.45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室外土方、铺装广场、道路及绿化景观配套、充电桩停车位、大门、围墙、室外给排水、电气、以及智能化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吉星路南侧,新华路东侧,福隆路西侧,铁路线南侧地块。

五、原则上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018.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1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4.03万元,预备费445.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关于招投标范围:拟对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进行招标,范围包括建安工程等。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报告》提出该招标计划的招标范围、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合理的。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节能。原则上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

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后报我局审批,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9日


关联文件:

扶绥县残疾人联合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东方经纬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提升我县残疾人服务设施条件,满足我县广大残疾人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同意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该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报告》提出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2581.04平方米,包括(1)扶绥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两栋托养中心,一栋托养中心食堂,一栋综合服务设施楼,总建筑面积为6842.31平方米,其中1#托养中心2326.69平方米,2#托养中心1382.59平方米,托养中心食堂270平方米,综合服务设施楼2863.03平方米;(2)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两栋康复中心,一栋康复中心食堂,总建筑面积为3979.28平方米,其中1#康复中心2326.69平方米,2#康复中心1382.59平方米,康复中心食堂270平方米;(3)扶绥县残疾人就业中心(辅助性就业车间)建设项目:建设一栋辅助性就业车间,建筑面积1759.45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室外土方、铺装广场、道路及绿化景观配套、充电桩停车位、大门、围墙、室外给排水、电气、以及智能化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地址:扶绥县新宁镇吉星路南侧,新华路东侧,福隆路西侧,铁路线南侧地块。

五、原则上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018.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1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4.03万元,预备费445.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关于招投标范围:拟对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进行招标,范围包括建安工程等。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报告》提出该招标计划的招标范围、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合理的。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节能。原则上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

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后报我局审批,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扶绥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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