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吴中区)-2023-05-0509: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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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吴中区)-2023-05-0509:4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泰润达 (略) 迁建年产金属零件900万件、医疗推车50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3〕06第0046号

2023-5-5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 (略) 年产1000吨塑料零部件、50套模具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3〕06第0047号

2023-5-5

3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高性能、可降解食品包材产品研发制造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3〕06第0048号

2023-5-5

?苏环建〔2023〕06第0046号苏环建〔2023〕06第0047号苏环建〔2023〕06第0048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2-*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泰润达 (略) 迁建年产金属零件900万件、医疗推车50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3〕06第0046号

2023-5-5

2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 (略) 年产1000吨塑料零部件、50套模具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3〕06第0047号

2023-5-5

3

(略) 生态环境 (略) (略) 高性能、可降解食品包材产品研发制造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全文链接见附件)

苏环建〔2023〕06第0048号

2023-5-5

?苏环建〔2023〕06第0046号苏环建〔2023〕06第0047号苏环建〔2023〕06第0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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