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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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清洁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我司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2]12号)精神,于2023年5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司审核前(2022年度)产/排状况。

公示信息内容如下表:


(略) (略)


企业地址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15号

法人代表

柯成祖

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

数量(t)

用途

异*醇

154.5

生产用

*酸*酯

167.3

生产用

*基环已烷

180

生产用

*酸正*酯

128.7

生产用

稀释剂

607

生产用

主要污染物

污染物允许排放

污染物实际排放

备注

总量

浓度限值

总量

浓度限值

颗粒物

0.07吨/年

达标

挥发性有机物(VOCs)

35369.325千克/年

达标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福建,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我司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2]12号)精神,于2023年5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司审核前(2022年度)产/排状况。

公示信息内容如下表:


(略) (略)


企业地址

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力马路15号

法人代表

柯成祖

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

数量(t)

用途

异*醇

154.5

生产用

*酸*酯

167.3

生产用

*基环已烷

180

生产用

*酸正*酯

128.7

生产用

稀释剂

607

生产用

主要污染物

污染物允许排放

污染物实际排放

备注

总量

浓度限值

总量

浓度限值

颗粒物

0.07吨/年

达标

挥发性有机物(VOCs)

35369.325千克/年

达标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福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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