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强电瓷电器有限公司陶瓷酒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动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高强电瓷电器有限公司陶瓷酒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动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 (略) 陶瓷酒瓶生产线建
设项目变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陶瓷酒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陶瓷酒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动(承诺制) |
建设地址 | (略) 陶瓷科技工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总投资3980万元, (略) 陶瓷科技工业园原厂区内,进行陶瓷酒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动,项目占地面积1372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磨瓷车间、榨泥平台、制釉车间等主体工程;泥库、釉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科技办公楼、机修车间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改建项目完成后,年产普通大瓷套、高强度大瓷套、普通棒形支柱、耐污棒形支柱等电瓷3100吨和陶瓷酒瓶 660 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泥废水、洗坯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项目新增四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制釉废水依托原有废水处理系统),再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中上清液回用生产,剩余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醴陵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醴陵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烤花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成型修坯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磨底、上釉工序粉尘均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增的各类生产机械设备,包括练泥机、球磨机、滚压成型机、空压机、排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厂房隔声、绿化消吸声等措施后,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除尘器回收粉尘等。除铁废渣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坯料、除尘器回收粉尘返回生产系统回用;废瓷、废原料包装袋、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 (略) 陶瓷酒瓶生产线建
设项目变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陶瓷酒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陶瓷酒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动(承诺制) |
建设地址 | (略) 陶瓷科技工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总投资3980万元, (略) 陶瓷科技工业园原厂区内,进行陶瓷酒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变动,项目占地面积1372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磨瓷车间、榨泥平台、制釉车间等主体工程;泥库、釉料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科技办公楼、机修车间等辅助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改建项目完成后,年产普通大瓷套、高强度大瓷套、普通棒形支柱、耐污棒形支柱等电瓷3100吨和陶瓷酒瓶 660 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泥废水、洗坯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项目新增四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制釉废水依托原有废水处理系统),再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中上清液回用生产,剩余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醴陵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醴陵经开区B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烤花废气收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成型修坯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磨底、上釉工序粉尘均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增的各类生产机械设备,包括练泥机、球磨机、滚压成型机、空压机、排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震、厂房隔声、绿化消吸声等措施后,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除尘器回收粉尘等。除铁废渣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坯料、除尘器回收粉尘返回生产系统回用;废瓷、废原料包装袋、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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