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0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2023-05-0509:33
2023年05月0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2023-05-0509:33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宁波象山湾疏港 (略) 鄞州区瞻岐镇海一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鄞环建〔2023〕49号 | 2023-05-05 | 见附件 |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06日至 2023年05月15日(7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海 (略) 起诉。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宁波象山湾疏港 (略) 鄞州区瞻岐镇海一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鄞环建〔2023〕49号 | 2023-05-05 | 见附件 |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06日至 2023年05月15日(7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海 (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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