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灵马公路桥头至婺城交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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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灵马公路桥头至婺城交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灵马公路桥头至婺城交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灵马公路桥头至婺城交界段改建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 (略) 灵洞乡碧霞宫南侧的金兰中线,起点桩号K16+227.722,后向西南沿金兰创新城规划道路,途径应家桥,张塘坞、沈村后,上跨金千铁路及天马线,设婺江特大桥跨过婺江后至K18+861接已建江南大道;利用江南大道走廊带至K19+441与迎宾大道平面交叉后,继续沿规划至马鞍徐村附近的兰贺线,为本项目新建段终点,桩号K20+783.621;与兰贺线平面交叉后路线转向南,沿现状兰贺线至婺城交界处为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K28+208.129。路线全长11.980km,其中,新建段长3.976km,改建段长(江南大道)0.580km,利用段长7.424km;新建、改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0m。本项目设特大桥(婺江大桥)1555.2米/1座、涵洞3道、互通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5处。

总投资:94914.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工程沿线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敏感点与道路边界线/中心线最近距离(m)

环境保护要求

与现状道路的关系

声环境

大气环境

兰溪-灵洞乡

方下店

碧霞宫

东侧

0/16.5

4a类/1类

二级

位于现状金兰中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阮万通

东侧

60/76.5

1类

二级

位于现状金兰中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应家桥

北侧

0/16.5

1类

二级

/

郑山背

南侧

72/89.5

1类

二级

/

沈村

北侧

0/16.5

1类

二级

位于现状金千铁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光明小学

南侧

84/100.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金千铁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费龙口

张塘坞

北侧

11/27.5

1类

二级

/

兰溪-上华街道

彭村

周村

东侧

40/56.5

2类

二级

/

陈村

东侧

58/74.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马竹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彭村

西侧

94/110.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马竹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城南安居苑

西侧

16/32.5

4a类/2类

二级

(略) 环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上叶新村

西侧

196/212.5

2类

二级

(略) 环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徐麻车

西侧

199/215.5

2类

二级

(略) 环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金兰华庭

西侧

58/74.5

2类

二级

(略) 环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石港塘

下叶赵

东侧

165/181.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迎宾大道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下新屋

北侧

141/157.5

2类

二级

/

章麻车

南侧

112/128.5

2类

二级

/

上谢

两侧

2/18.5

4a类/2类

二级

/

马鞍徐

马鞍徐

西侧

4/20.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蒋村

西侧

12/2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雅园

雅园

两侧

2/1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樟下园

南侧

198/21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瓦灶头

瓦灶头

西侧

12/2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詹氏 (略)

南侧

18/34.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中村

西侧

12/2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下张堰

东侧

176/192.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张坑中心小学

南侧

130/146.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张坑幼儿园

东侧

12/28.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下吴

下吴

北侧

8/2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郑店

北侧

66/82.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大张坑

北侧

89/105.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大园畈

下营盘

北侧

18/3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长塘沿

北侧

157/173.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上营盘

北侧

18/3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陈武塘

北侧

15/31.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山塔

南侧

8/2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大园畈幼儿园

北侧

15/31.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金华-婺城区

罗埠镇

塘下朱

东侧

12/2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表2 水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水质目标

与本项目的关系

主要影响因素

金华江

金华江兰溪饮用、工业用水区

Ⅲ类

跨越

施工期废水、营运期路面径流、桥面径流、事故风险

衢江

衢江兰溪饮用水源区

Ⅱ类/Ⅲ类

未跨越,位于项目西侧,最近距离约30m

表3 工程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

桩号或地点

影响因素

保护要求

植被

征占的林地

公路占地,路基填筑

保护评价范围内植被生物多样性;尽量减少对林地的征占

*生生态

公路沿线区域的动物栖息环境以及野生动物

公路占地与公路阻隔

保护评价范围内动物生物多样性

水生生态

婺江特大桥跨越金华江

水质、鱼类等水生生物基多样性

水生生物生境及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

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流失

保护评价范围内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基本农田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建设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经采取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预测,营运期道路两侧CO和NO2小时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对公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建设期施工泥浆废水和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营运期道路路面、桥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废水污染水体,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建设期施工噪声在相应路段施工中,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可从源头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对道路沿线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以保证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得到改善。

(4)固废:项目不设置公路服务站及隧道管理用房,固废主要为建设期的开挖弃方和生活垃圾。建设期工程土石方等均能合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期对沿线生态、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将使原有的土壤植被遭到破坏,如不及时得到恢复,易引起水土流失。经加强施工管理和控制,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将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6)社会环境:工程的建设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大于弊。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阶段

主要环保措施

预期效果

声环境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发生。②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是在靠近居民点段施工干扰居民休息。针对200m范围内有集中居住区的路段,与施工场地之间应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隔声量10dB以上,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③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应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要求在靠近敏感点路段施工中,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同时应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加装隔声板和临时隔声屏障等。如的确因工期需要,需在夜间进行,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告示周围群众。④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⑤施工各阶段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控制。

避免噪声扰民

①对于沿线敏感点中距离较近、分布较密集、超标户数较多的路段考虑安装隔声屏障来消除噪声的影响。对采取隔声屏障后仍不达标的住户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其他敏感点零星分散超标住户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对于位于2类区的住户,根据营运中期的噪声预测结果,对营运中期噪声预测值超标的住户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治措施;对于位于4a类区的住户,不论其营运中期噪声预测值是否超标,本环评均要求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治措施来保证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质量。②由于营运期噪声值为给定车流量、车型比、昼夜比及采用公路设计车速情况下的预测值、工程投入运营后上述参数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可能存在实际交通噪声级与预测值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故建议项目营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应重点关注本项目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以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满足环保要求等内容,并根据评价结论采取进一步的降噪措施。建议预留经费用于后期噪声治理措施。③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④对于道路沿线未建的规划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七条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略) 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在未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情况下第一排不宜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敏感建筑。

敏感点室内达标

大气环境

(1)沥青烟尘: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站。卡车运至沥青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

(2)运输扬尘、建筑堆放扬尘:①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如水泥、黄砂等,要求不能在开阔地堆放、并禁止露天堆放,遇到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易产生扬尘的物资运输时车辆应设置帆布覆盖,并禁止过载,以避免泥土洒落或扬尘对周围村庄的影响。②在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防止浮尘产生;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如需灰渣、水泥等粉状物料等建材时,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④针对距道路两侧有集中在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过往车辆应限速,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以最大限度减小粉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⑤短期内不使用的临时堆土场,应采取覆盖或短期绿化等防尘措施。

(3)施工作业扬尘:①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②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③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大风天气开挖作业等,尽量减小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减少废气影响

①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通行秩序,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对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②在工程沿线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改善沿线景观。

达标

水环境

①本工程桥梁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时除采用先进的钢护筒钻孔灌注工艺外,对施工钻渣还需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工程施工期间,建议在桥梁施工区域内设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剩余的施 (略) 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上层浮油由相关单位处理,不得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以免冲洗废水排入周边水体。②施工泥浆水,应设置沉淀池干化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除尘绿化,泥渣经干化后用于路基填筑。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③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通过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污染沿线水体环境。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渣以及含有害物质的沥青建材等不能堆放在水体旁,堆放地点加设蓬盖,防止雨水将有害物质带入水体。⑤严禁将桥墩施工的渣土直接弃至水中,在将渣土运送至岸上的过程中应采取在渣土外围护等防止渣土洒落至水中的措施。

防止施工期间污水进入水体

①工程设计上采用修建过水涵洞的方法保持其过水能力。涵洞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或钢筋混凝土箱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以保证公路运营期防洪排涝的要求。

②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防止径流水进入水体

生态

环境

①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②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计划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③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③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破坏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景观资源,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④桥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区域设置钻渣泥浆沉淀池等,做好施工场地水土保持工作;⑤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前进行环保教育,禁止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活动。

生态景观保护、生态保护、水土保持

风险事故防范

①加强工程沿线河段和桥梁防撞栏的设计、施工,在桥梁两侧设置钢筋砼防撞护栏。②加强道路的照明设计,在道路拐角、桥梁段、靠近敏感点等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③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防止事故污水进入水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保证区域的交通方便,即改善该区域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矛盾和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项目的建设同时对区域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等方面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保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角度权衡,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道路沿线村庄的居民等。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

(2)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9-*

联系地址: (略) 上华街道行知北路85号邮编:*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 (略)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 邮编*

公示发布单位: (略) (略)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5月5日



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灵马公路桥头至婺城交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灵马公路桥头至婺城交界段改建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起 (略) 灵洞乡碧霞宫南侧的金兰中线,起点桩号K16+227.722,后向西南沿金兰创新城规划道路,途径应家桥,张塘坞、沈村后,上跨金千铁路及天马线,设婺江特大桥跨过婺江后至K18+861接已建江南大道;利用江南大道走廊带至K19+441与迎宾大道平面交叉后,继续沿规划至马鞍徐村附近的兰贺线,为本项目新建段终点,桩号K20+783.621;与兰贺线平面交叉后路线转向南,沿现状兰贺线至婺城交界处为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K28+208.129。路线全长11.980km,其中,新建段长3.976km,改建段长(江南大道)0.580km,利用段长7.424km;新建、改建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0m。本项目设特大桥(婺江大桥)1555.2米/1座、涵洞3道、互通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5处。

总投资:94914.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工程沿线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敏感点与道路边界线/中心线最近距离(m)

环境保护要求

与现状道路的关系

声环境

大气环境

兰溪-灵洞乡

方下店

碧霞宫

东侧

0/16.5

4a类/1类

二级

位于现状金兰中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阮万通

东侧

60/76.5

1类

二级

位于现状金兰中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应家桥

北侧

0/16.5

1类

二级

/

郑山背

南侧

72/89.5

1类

二级

/

沈村

北侧

0/16.5

1类

二级

位于现状金千铁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光明小学

南侧

84/100.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金千铁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费龙口

张塘坞

北侧

11/27.5

1类

二级

/

兰溪-上华街道

彭村

周村

东侧

40/56.5

2类

二级

/

陈村

东侧

58/74.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马竹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彭村

西侧

94/110.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马竹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城南安居苑

西侧

16/32.5

4a类/2类

二级

(略) 环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上叶新村

西侧

196/212.5

2类

二级

(略) 环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徐麻车

西侧

199/215.5

2类

二级

(略) 环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金兰华庭

西侧

58/74.5

2类

二级

(略) 环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石港塘

下叶赵

东侧

165/181.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迎宾大道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下新屋

北侧

141/157.5

2类

二级

/

章麻车

南侧

112/128.5

2类

二级

/

上谢

两侧

2/18.5

4a类/2类

二级

/

马鞍徐

马鞍徐

西侧

4/20.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蒋村

西侧

12/2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雅园

雅园

两侧

2/1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樟下园

南侧

198/21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瓦灶头

瓦灶头

西侧

12/2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詹氏 (略)

南侧

18/34.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中村

西侧

12/2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下张堰

东侧

176/192.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张坑中心小学

南侧

130/146.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张坑幼儿园

东侧

12/28.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下吴

下吴

北侧

8/2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郑店

北侧

66/82.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大张坑

北侧

89/105.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大园畈

下营盘

北侧

18/3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长塘沿

北侧

157/173.5

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上营盘

北侧

18/3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陈武塘

北侧

15/31.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山塔

南侧

8/24.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大园畈幼儿园

北侧

15/31.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金华-婺城区

罗埠镇

塘下朱

东侧

12/28.5

4a类/2类

二级

位于现状兰贺线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

表2 水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水质目标

与本项目的关系

主要影响因素

金华江

金华江兰溪饮用、工业用水区

Ⅲ类

跨越

施工期废水、营运期路面径流、桥面径流、事故风险

衢江

衢江兰溪饮用水源区

Ⅱ类/Ⅲ类

未跨越,位于项目西侧,最近距离约30m

表3 工程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

桩号或地点

影响因素

保护要求

植被

征占的林地

公路占地,路基填筑

保护评价范围内植被生物多样性;尽量减少对林地的征占

*生生态

公路沿线区域的动物栖息环境以及野生动物

公路占地与公路阻隔

保护评价范围内动物生物多样性

水生生态

婺江特大桥跨越金华江

水质、鱼类等水生生物基多样性

水生生物生境及生物多样性不受影响

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流失

保护评价范围内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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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建设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经采取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预测,营运期道路两侧CO和NO2小时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对公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建设期施工泥浆废水和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营运期道路路面、桥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废水污染水体,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建设期施工噪声在相应路段施工中,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可从源头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对道路沿线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以保证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得到改善。

(4)固废:项目不设置公路服务站及隧道管理用房,固废主要为建设期的开挖弃方和生活垃圾。建设期工程土石方等均能合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期对沿线生态、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将使原有的土壤植被遭到破坏,如不及时得到恢复,易引起水土流失。经加强施工管理和控制,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将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6)社会环境:工程的建设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大于弊。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阶段

主要环保措施

预期效果

声环境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发生。②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是在靠近居民点段施工干扰居民休息。针对200m范围内有集中居住区的路段,与施工场地之间应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隔声量10dB以上,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③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应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要求在靠近敏感点路段施工中,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同时应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加装隔声板和临时隔声屏障等。如的确因工期需要,需在夜间进行,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告示周围群众。④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⑤施工各阶段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控制。

避免噪声扰民

①对于沿线敏感点中距离较近、分布较密集、超标户数较多的路段考虑安装隔声屏障来消除噪声的影响。对采取隔声屏障后仍不达标的住户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其他敏感点零星分散超标住户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对于位于2类区的住户,根据营运中期的噪声预测结果,对营运中期噪声预测值超标的住户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治措施;对于位于4a类区的住户,不论其营运中期噪声预测值是否超标,本环评均要求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治措施来保证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质量。②由于营运期噪声值为给定车流量、车型比、昼夜比及采用公路设计车速情况下的预测值、工程投入运营后上述参数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可能存在实际交通噪声级与预测值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故建议项目营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应重点关注本项目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以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满足环保要求等内容,并根据评价结论采取进一步的降噪措施。建议预留经费用于后期噪声治理措施。③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④对于道路沿线未建的规划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七条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略) 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在未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情况下第一排不宜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敏感建筑。

敏感点室内达标

大气环境

(1)沥青烟尘: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站。卡车运至沥青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

(2)运输扬尘、建筑堆放扬尘:①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如水泥、黄砂等,要求不能在开阔地堆放、并禁止露天堆放,遇到大风天气应避免作业,易产生扬尘的物资运输时车辆应设置帆布覆盖,并禁止过载,以避免泥土洒落或扬尘对周围村庄的影响。②在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防止浮尘产生;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如需灰渣、水泥等粉状物料等建材时,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④针对距道路两侧有集中在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过往车辆应限速,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以最大限度减小粉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⑤短期内不使用的临时堆土场,应采取覆盖或短期绿化等防尘措施。

(3)施工作业扬尘:①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②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③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大风天气开挖作业等,尽量减小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减少废气影响

①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通行秩序,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对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②在工程沿线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改善沿线景观。

达标

水环境

①本工程桥梁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施工时除采用先进的钢护筒钻孔灌注工艺外,对施工钻渣还需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工程施工期间,建议在桥梁施工区域内设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剩余的施 (略) 政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上层浮油由相关单位处理,不得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以免冲洗废水排入周边水体。②施工泥浆水,应设置沉淀池干化处理,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除尘绿化,泥渣经干化后用于路基填筑。对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上述场地及时清理并复绿。③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通过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严禁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污染沿线水体环境。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渣以及含有害物质的沥青建材等不能堆放在水体旁,堆放地点加设蓬盖,防止雨水将有害物质带入水体。⑤严禁将桥墩施工的渣土直接弃至水中,在将渣土运送至岸上的过程中应采取在渣土外围护等防止渣土洒落至水中的措施。

防止施工期间污水进入水体

①工程设计上采用修建过水涵洞的方法保持其过水能力。涵洞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或钢筋混凝土箱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以保证公路运营期防洪排涝的要求。

②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防止径流水进入水体

生态

环境

①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②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计划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③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③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破坏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景观资源,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④桥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区域设置钻渣泥浆沉淀池等,做好施工场地水土保持工作;⑤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倡导文明施工,施工前进行环保教育,禁止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活动。

生态景观保护、生态保护、水土保持

风险事故防范

①加强工程沿线河段和桥梁防撞栏的设计、施工,在桥梁两侧设置钢筋砼防撞护栏。②加强道路的照明设计,在道路拐角、桥梁段、靠近敏感点等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③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防止事故污水进入水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保证区域的交通方便,即改善该区域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矛盾和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项目的建设同时对区域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等方面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保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角度权衡,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道路沿线村庄的居民等。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

(2)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9-*

联系地址: (略) 上华街道行知北路85号邮编:*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 (略) 联系电话:0571-*

联系地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 邮编*

公示发布单位: (略) (略)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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