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05 文章来源: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
陵水黎族自 (略) "
(略)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文黎大道演村东侧
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新建感染楼、发热门诊楼、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科研教学行政楼、地下室(车库、人防等)以及医疗连廊等建筑安 (略) 区绿化、硬化、道路、综合管线、照明、垃圾转运站、大门及围墙等配套工程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和提升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略) 市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选址合理。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根据预测分析,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和《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等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 (略) 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 (略) “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陵水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即“三线一单”的要求。
本项目拟建址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文黎大道演村东侧,拟建地块(LA-G-35)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与《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性质一致,项目已取得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拟建地 (略) 主干路文黎大道,交通便利;西侧为演村现状村居,北侧和东侧为林地,周边环境相对安静,无大型工业区和主要污染源,无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拟建地块规整, (略) 功能布局;项目建设基本不会污染、 (略) 的其他区域,符合《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略) 选址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为医疗基础设施项目,非工业污染类项目,不涉及清洁生产。
本项目为医疗基础设施项目,非工业污染类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黎安污水处理厂,不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不需要进行削减替代。1、废气达标:本项目各排风竖井出口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NOx和NMHC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装置排放口NH3、H2S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2、废水达标:项目废水经处理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黎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噪声达标:根据噪声影响预测,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对场界处和场界外的声环境敏感点的贡献影响相对较小;场界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场界外西侧和北侧的演村农居处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场界外演村农居处噪声预测值超过2类标准,主要是由于受文黎大道现状交通噪声影响,噪声本底值超标,本项目对其的贡献噪声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达标: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和处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检验室废气经通风柜配套的活性炭过滤装置和生物安全柜配套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各排风竖井出口排放;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产生恶臭的主要构筑物密闭加盖,各构筑物设置单独的进气和出气口设置,将产生的废臭气体收集后通过输气管送至“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中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洁净气体由排气管引至综合楼裙楼屋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排烟风机引至医疗综合楼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暂存间设置紫外消毒装置,并派专人负责垃圾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其他医疗废气从各房间或卫生间排至排风竖井,然后经风机排至室外。屋顶的排风系统均经空气净化装置过滤杀菌后排往大气。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感染楼产生传染性污水经预消毒 (略) 区污水处理站;低放 (略) 区设置的衰变池预处理 (略) 区污水处理站;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 (略) 区污水处理站;传染性污水、低放射性污水、食堂含油废水与其他医疗废水和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预消毒(感染性废水)+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黎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按照项目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等级和单元分布,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站、污水收集沟和池、院内污水检查井、危废贮存场所、液体药品及化学品耗材存储间、柴油发电机房(含储油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选购设备时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的产品;加强设备的维护。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室外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尽量减少设备机房的门窗面积,设备房安装隔声门;合理布置设备机房的位置,与边界和相邻建筑的位置尽量远;加强交通管理,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按照《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及相关设计规范对对病房、手术室、等噪声敏感用房进行隔声设计。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消毒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库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面积和容量(至少应能容纳3天的废物量);还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治渗漏和雨水冲刷措施,并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易于清洁和消毒,并具备低温贮存或防腐条件;医疗废物暂存间还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对污水站污泥进行清淘,清掏前需进行污泥监测,污泥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经监测达标的污泥方可进行清掏,并经脱水、严格消毒处理后妥善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过滤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内, (略) 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及时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分类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1、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的陵水县环境空气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评价期间委托开展的补充监测,项目拟建地西侧的演村监测点和下风向的港仔村监测点环境空气中硫化氢和氨监测结果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表D.1中的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烷总烃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臭气浓度无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测定方法的检出限,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均能够满足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陵水河,为Ⅲ类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陵水河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3、地下水环境根据评价期间委托开展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各污染因子均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水质标准,各个监测点阴阳离子相对误差<5%,区域地下水水质状况较好。4、声环境本项目临近的文 (略) 主干路,属于交通干线,因此本项目拟建地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类标准;文黎大道两侧边界线外35m范围内执行4a类区标准。根据评价期间委托开展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拟建地东场界、西场界、北场界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南场界受文黎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超过2类标准;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N5能够满足2类标准,N6能够满足4a类标准;N7受文黎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超过2类标准。5、生态环境根据调查,本项目用地范围和评价范围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22)所划定的其他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用地范围和评价范围内现状土地利用类型有园地、耕地、草地、村居用地以及其他用地等;植被主要有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组成。自然植被主要有刺灌丛和草地;人工植被主要由人工种植的芒果、村庄植被、桉树林等经济林组成。
根据分析,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发生风险的类型和几率都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本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
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3-05-05 文章来源: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邮编:*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
陵水黎族自 (略) "
(略)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文黎大道演村东侧
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
新建感染楼、发热门诊楼、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科研教学行政楼、地下室(车库、人防等)以及医疗连廊等建筑安 (略) 区绿化、硬化、道路、综合管线、照明、垃圾转运站、大门及围墙等配套工程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和提升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略) 市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选址合理。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根据预测分析,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和《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等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 (略) 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 (略) “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陵水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即“三线一单”的要求。
本项目拟建址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文黎大道演村东侧,拟建地块(LA-G-35)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与《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性质一致,项目已取得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拟建地 (略) 主干路文黎大道,交通便利;西侧为演村现状村居,北侧和东侧为林地,周边环境相对安静,无大型工业区和主要污染源,无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拟建地块规整, (略) 功能布局;项目建设基本不会污染、 (略) 的其他区域,符合《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略) 选址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为医疗基础设施项目,非工业污染类项目,不涉及清洁生产。
本项目为医疗基础设施项目,非工业污染类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黎安污水处理厂,不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不需要进行削减替代。1、废气达标:本项目各排风竖井出口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NOx和NMHC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装置排放口NH3、H2S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2、废水达标:项目废水经处理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黎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噪声达标:根据噪声影响预测,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对场界处和场界外的声环境敏感点的贡献影响相对较小;场界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场界外西侧和北侧的演村农居处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场界外演村农居处噪声预测值超过2类标准,主要是由于受文黎大道现状交通噪声影响,噪声本底值超标,本项目对其的贡献噪声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达标: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和处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检验室废气经通风柜配套的活性炭过滤装置和生物安全柜配套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各排风竖井出口排放;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产生恶臭的主要构筑物密闭加盖,各构筑物设置单独的进气和出气口设置,将产生的废臭气体收集后通过输气管送至“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中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洁净气体由排气管引至综合楼裙楼屋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排烟风机引至医疗综合楼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暂存间设置紫外消毒装置,并派专人负责垃圾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其他医疗废气从各房间或卫生间排至排风竖井,然后经风机排至室外。屋顶的排风系统均经空气净化装置过滤杀菌后排往大气。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感染楼产生传染性污水经预消毒 (略) 区污水处理站;低放 (略) 区设置的衰变池预处理 (略) 区污水处理站;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 (略) 区污水处理站;传染性污水、低放射性污水、食堂含油废水与其他医疗废水和 (略) 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预消毒(感染性废水)+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黎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按照项目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等级和单元分布,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站、污水收集沟和池、院内污水检查井、危废贮存场所、液体药品及化学品耗材存储间、柴油发电机房(含储油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选购设备时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的产品;加强设备的维护。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室外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尽量减少设备机房的门窗面积,设备房安装隔声门;合理布置设备机房的位置,与边界和相邻建筑的位置尽量远;加强交通管理,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按照《 (略) 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及相关设计规范对对病房、手术室、等噪声敏感用房进行隔声设计。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消毒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库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面积和容量(至少应能容纳3天的废物量);还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治渗漏和雨水冲刷措施,并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易于清洁和消毒,并具备低温贮存或防腐条件;医疗废物暂存间还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对污水站污泥进行清淘,清掏前需进行污泥监测,污泥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经监测达标的污泥方可进行清掏,并经脱水、严格消毒处理后妥善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过滤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内, (略) 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及时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分类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1、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的陵水县环境空气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评价期间委托开展的补充监测,项目拟建地西侧的演村监测点和下风向的港仔村监测点环境空气中硫化氢和氨监测结果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表D.1中的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烷总烃监测结果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臭气浓度无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测定方法的检出限,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均能够满足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陵水河,为Ⅲ类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陵水河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3、地下水环境根据评价期间委托开展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各污染因子均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水质标准,各个监测点阴阳离子相对误差<5%,区域地下水水质状况较好。4、声环境本项目临近的文 (略) 主干路,属于交通干线,因此本项目拟建地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类标准;文黎大道两侧边界线外35m范围内执行4a类区标准。根据评价期间委托开展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拟建地东场界、西场界、北场界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南场界受文黎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超过2类标准;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N5能够满足2类标准,N6能够满足4a类标准;N7受文黎大道交通噪声影响超过2类标准。5、生态环境根据调查,本项目用地范围和评价范围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22)所划定的其他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用地范围和评价范围内现状土地利用类型有园地、耕地、草地、村居用地以及其他用地等;植被主要有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组成。自然植被主要有刺灌丛和草地;人工植被主要由人工种植的芒果、村庄植被、桉树林等经济林组成。
根据分析,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发生风险的类型和几率都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本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
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