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草登乡等五个乡镇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马尔康市草登乡等五个乡镇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四川众禾 (略) 受马尔康嘉绒 (略) (略) 委托, (略) 草登乡等五个乡镇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兹邀请符合本次招商要求的投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草登乡等五个乡镇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建设方自筹资金
三、招商项目简介:
1、项目选址:
选址点一:拟建场地 (略) 草登乡, (略) 区车程83km。
选址点二:拟建场地位于沙尔宗镇, (略) 区车程74km。
选址点三:拟建场地位于党坝乡, (略) 区车程70km。
选址点四:拟建场地位于脚木足乡, (略) 区车程39km。
选址点五:拟建场地位于日部乡加巴沟, (略) 区车程118km。
选址点六:拟建场地位 (略) 7km处的邓家桥。
(最终以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要求为准)。
2、建设投资额:计划总投资10951.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方自筹。
3、项目建设规模:草登乡新建砂石加工场约3400㎡;沙尔宗镇新建砂石加工场约3600㎡;党坝乡新建砂石加工场约4200㎡;脚木足新建砂石加工场约6000㎡;日部乡加巴沟新建砂石加工场4400㎡。
4、项目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的砂石加工厂五个,产能量预计210万吨/年。
5、建设周期:计划工期100天。(完成本工程规划审批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合作年限及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后,固定资产属于招商人。马尔康嘉绒 (略) (略) 拟将建成的加工厂十年劳务加工服务及机具租赁服务发包给建设方(十年后由马尔康嘉绒 (略) (略) 对外公开发包,服务合同为五年一签),费用并称劳务加工费,劳务加工费为综合单价24元/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水处理药剂费、水质检测费、易损件费、厂内机械费(包含厂内使用装载机、挖掘机、内转车辆)、生产费、环保费、污泥处置费、设备维护维修费、电费、水费、必要的办公经费等全部费用);马尔康嘉绒 (略) (略) 负责进出料过磅、砂石生产环节统计计量、砂石销售、监管已进厂砂石原料及砂石成品、督促投资人履行好安全、环保主体责任等工作。
7、投资回报:建设方回报总额以本项目建设方经审计决算的投资总额为计算依据,产能不低于210万吨/年,每销售一吨成品砂石给予建设方6元投资回报,直到约定十年有效期截止。(建设方回报只与马尔康嘉绒 (略) (略) 销售收入挂钩,无其它指标挂钩)。投资回报从本项目投产运营后,按月统计按年结算。
8、投资申请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需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需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提供承诺函)。
9、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仟万元整)。
交款方式:投资人在招商成功后5个工作日以内以下列形式缴纳: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 (略) 出具的保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 (略) (略) 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收款单位:马尔康嘉绒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账???号:*666
10、投资申请保证金:50万元(大写:**万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接受现金或转账、电汇、保函等形式的保证金(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以保函方式提交投资申请保证金的,投资申请人需将保函复印件附入投资申请文件中,并在投资申请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资申请人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投资申请保证金的,投资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中标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招商人可以另行选择且没收投资保证金,投资申请保证金转入招商人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众禾 (略)
开户行:民生银行双流支行
银行账号:*
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由投资申请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12、成交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合同签订前将5000万元转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后期建设资金按照招商人根据建设进度发出的指令分期转入指定账户。若成交人规定时间内无法按时转入,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招商人可以另行选择且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
四、参加本招商项目的投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资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范围内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
6、投资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8000万元的资金证明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现场报名:招商文件自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9:00-17: (略) 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境30楼05室)获取,获取招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2、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商文件售后不退,招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申请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资申请文件必须在评审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申请地点。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资申请文件。
七、申请地点: (略) 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境30楼05室)
八、发布媒介:本招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网(htt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马尔康嘉绒 (略) (略)
地址: (略) 马尔康镇查米村75号
联系人:尧老师
联系电话:0837-*
代理机构:四川众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境30楼05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8-*
四川众禾 (略) 受马尔康嘉绒 (略) (略) 委托, (略) 草登乡等五个乡镇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兹邀请符合本次招商要求的投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草登乡等五个乡镇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建设方自筹资金
三、招商项目简介:
1、项目选址:
选址点一:拟建场地 (略) 草登乡, (略) 区车程83km。
选址点二:拟建场地位于沙尔宗镇, (略) 区车程74km。
选址点三:拟建场地位于党坝乡, (略) 区车程70km。
选址点四:拟建场地位于脚木足乡, (略) 区车程39km。
选址点五:拟建场地位于日部乡加巴沟, (略) 区车程118km。
选址点六:拟建场地位 (略) 7km处的邓家桥。
(最终以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要求为准)。
2、建设投资额:计划总投资10951.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方自筹。
3、项目建设规模:草登乡新建砂石加工场约3400㎡;沙尔宗镇新建砂石加工场约3600㎡;党坝乡新建砂石加工场约4200㎡;脚木足新建砂石加工场约6000㎡;日部乡加巴沟新建砂石加工场4400㎡。
4、项目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的砂石加工厂五个,产能量预计210万吨/年。
5、建设周期:计划工期100天。(完成本工程规划审批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合作年限及方式:项目建设完成后,固定资产属于招商人。马尔康嘉绒 (略) (略) 拟将建成的加工厂十年劳务加工服务及机具租赁服务发包给建设方(十年后由马尔康嘉绒 (略) (略) 对外公开发包,服务合同为五年一签),费用并称劳务加工费,劳务加工费为综合单价24元/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水处理药剂费、水质检测费、易损件费、厂内机械费(包含厂内使用装载机、挖掘机、内转车辆)、生产费、环保费、污泥处置费、设备维护维修费、电费、水费、必要的办公经费等全部费用);马尔康嘉绒 (略) (略) 负责进出料过磅、砂石生产环节统计计量、砂石销售、监管已进厂砂石原料及砂石成品、督促投资人履行好安全、环保主体责任等工作。
7、投资回报:建设方回报总额以本项目建设方经审计决算的投资总额为计算依据,产能不低于210万吨/年,每销售一吨成品砂石给予建设方6元投资回报,直到约定十年有效期截止。(建设方回报只与马尔康嘉绒 (略) (略) 销售收入挂钩,无其它指标挂钩)。投资回报从本项目投产运营后,按月统计按年结算。
8、投资申请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需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需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提供承诺函)。
9、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仟万元整)。
交款方式:投资人在招商成功后5个工作日以内以下列形式缴纳: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 (略) 出具的保 (略) 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 (略) (略) 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收款单位:马尔康嘉绒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账???号:*666
10、投资申请保证金:50万元(大写:**万元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接受现金或转账、电汇、保函等形式的保证金(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以保函方式提交投资申请保证金的,投资申请人需将保函复印件附入投资申请文件中,并在投资申请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投资申请人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投资申请保证金的,投资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中标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招商人可以另行选择且没收投资保证金,投资申请保证金转入招商人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众禾 (略)
开户行:民生银行双流支行
银行账号:*
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由投资申请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12、成交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合同签订前将5000万元转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后期建设资金按照招商人根据建设进度发出的指令分期转入指定账户。若成交人规定时间内无法按时转入,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招商人可以另行选择且有权没收投资保证金。
四、参加本招商项目的投资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资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范围内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
6、投资申请人须提供不低于8000万元的资金证明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现场报名:招商文件自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9:00-17: (略) 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境30楼05室)获取,获取招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2、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商文件售后不退,招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申请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资申请文件必须在评审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申请地点。逾期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资申请文件。
七、申请地点: (略) 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境30楼05室)
八、发布媒介:本招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网(htt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马尔康嘉绒 (略) (略)
地址: (略) 马尔康镇查米村75号
联系人:尧老师
联系电话: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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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德商·天境30楼05室)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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