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5月5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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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5月5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 (略) 新院装修项目

(略) 站前区渤海大街东45、47号

营口 (略)

(略) (略)

本项目租用营口嘉 (略) 已建两栋三层闲置楼房,占地面积26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98.56平方米。项目日接诊病人150人次,设置床位50张,设立内科、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中医科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1、废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并喷洒除臭剂,环评预测,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标准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规模30立方米/天) (略) 政污水管 (略) 西部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及栅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地下管线、化粪池、发电机房、污泥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2

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略) 万福镇、卧龙泉镇、梁屯镇、小石棚乡

(略) 水利局

(略) (略)

本项目总投资19703.5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河岸护岸总长度53.037千米,其中碧流河干流(万福镇至碧流河水库)9处、长度10.225千米,卧龙泉河11处、长度16.537千米,响水河7处、长度8.952千米,跃进河15处、长度8.05千米,大槽峪河8处、长度9.273千米;新建管护路长度3860米,其中碧流河干流万福镇段长度2410米、响水河入河口长度1450米;拆除重建9处漫水桥,其中卧龙泉河3座、响水河3座、跃进河1座、大槽峪河2座;新建生态潜坝12座,其中碧流河干流5座(万福镇至什字街镇段4座、贵子沟村贵子河1座)、跃进河3座、大槽峪河4座;在碧流河18条支流安装水文自动报测系统64处;在贵子沟村委 (略) 内新建河道管理用房及绿化、围墙、停车场与防汛物资作业面、甬路、小广场等;建设“水美乡村”工程(转山湖水库包括:甬路、库区主路、停车场+小广场、太阳能路灯、垃圾桶、种植工程、水库上游河道清淤、河岸防护工程等;孙家窝堡河包括:孙家窝堡村主路、小广场、太阳能路灯、垃圾桶、种植工程、河岸防护工程等;侯家沟河:漫水桥1座);改造引水灌溉渠道长度450米。

1、废气:使用商品沥青砼和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密闭围挡,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工程材料、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存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挖土、装土、堆土等土方工程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临时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洒水抑尘,土石方、建筑材料等运输车辆封闭或遮盖、减速慢行,出入施工场地应清洁车轮车体,有效控制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

2、废水:优化项目涉水施工作业,采取修筑围堰、施工导流等临时性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缓施工作业对水体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冲洗水、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宅的化粪池或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合理设置截水沟,表土堆放场采取覆盖措施,减少雨水冲刷。

3、噪声: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有效的围挡、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路线,禁止夜间运输,途径住宅集中区、学校等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 (略) 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随意堆放、倾倒;开挖的土方全部回用;清淤底泥全部用于堤坡覆土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尽量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落实工程、植物、临时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表土需提前剥离并妥善保存,回用于施工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 (略) 新院装修项目

(略) 站前区渤海大街东45、47号

营口 (略)

(略) (略)

本项目租用营口嘉 (略) 已建两栋三层闲置楼房,占地面积26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98.56平方米。项目日接诊病人150人次,设置床位50张,设立内科、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中医科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1、废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并喷洒除臭剂,环评预测,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标准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规模30立方米/天) (略) 政污水管 (略) 西部污水处理厂,废水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要求。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及栅渣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地下管线、化粪池、发电机房、污泥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2

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略) 万福镇、卧龙泉镇、梁屯镇、小石棚乡

(略) 水利局

(略) (略)

本项目总投资19703.5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河岸护岸总长度53.037千米,其中碧流河干流(万福镇至碧流河水库)9处、长度10.225千米,卧龙泉河11处、长度16.537千米,响水河7处、长度8.952千米,跃进河15处、长度8.05千米,大槽峪河8处、长度9.273千米;新建管护路长度3860米,其中碧流河干流万福镇段长度2410米、响水河入河口长度1450米;拆除重建9处漫水桥,其中卧龙泉河3座、响水河3座、跃进河1座、大槽峪河2座;新建生态潜坝12座,其中碧流河干流5座(万福镇至什字街镇段4座、贵子沟村贵子河1座)、跃进河3座、大槽峪河4座;在碧流河18条支流安装水文自动报测系统64处;在贵子沟村委 (略) 内新建河道管理用房及绿化、围墙、停车场与防汛物资作业面、甬路、小广场等;建设“水美乡村”工程(转山湖水库包括:甬路、库区主路、停车场+小广场、太阳能路灯、垃圾桶、种植工程、水库上游河道清淤、河岸防护工程等;孙家窝堡河包括:孙家窝堡村主路、小广场、太阳能路灯、垃圾桶、种植工程、河岸防护工程等;侯家沟河:漫水桥1座);改造引水灌溉渠道长度450米。

1、废气:使用商品沥青砼和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密闭围挡,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工程材料、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存储,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挖土、装土、堆土等土方工程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临时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洒水抑尘,土石方、建筑材料等运输车辆封闭或遮盖、减速慢行,出入施工场地应清洁车轮车体,有效控制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

2、废水:优化项目涉水施工作业,采取修筑围堰、施工导流等临时性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缓施工作业对水体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冲洗水、基坑排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宅的化粪池或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合理设置截水沟,表土堆放场采取覆盖措施,减少雨水冲刷。

3、噪声: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有效的围挡、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路线,禁止夜间运输,途径住宅集中区、学校等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 (略) 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随意堆放、倾倒;开挖的土方全部回用;清淤底泥全部用于堤坡覆土回填;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尽量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落实工程、植物、临时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表土需提前剥离并妥善保存,回用于施工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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