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里县簸箕箩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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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木里县簸箕箩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

木里县簸箕箩蔬菜种植基建设项目。

二、实施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1月;木里县乔瓦镇簸箕箩村。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建设集中连片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蔬菜基地约15亩;围绕示范基地,发展相对集中连片蔬菜基地约690亩。

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引水管道建设、蓄水池工程建设、水肥一体操作房建设、灌溉管网铺设与施肥设备安装等需预投入资金184.87万元。

采购大棚及安装:12m×50m双拱双膜大棚15个,6m×30m简易钢架大棚约230个。采购大棚及安装需预投入资金共计398.74万元。

基本预备费:16.39万元。

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蔬菜基地项目实施具体建设内容明细清单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财评后数据为准。

四、项目建设方式

(一)部门职责

1.按照项目建设区实地勘察设计,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法、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分项目类别建设施工。

3.负责落实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监理单位等签订相关合同,组织项目的实施和项目监督。

(二)乡(镇)职责

1.负责对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过关。

2.项目建设完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资产移交给乡(镇)党委和政府,乡(镇)负责组织制定已建成工程设施的后续管理办法,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理维护,制定资产收益分配。

3.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4.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遇不可抗力因素(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并拍摄现场资料由乡(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部门、乡(镇)、 (略) 共同职责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党委和政府、村“两委”、村民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其验收。

五、建设期限和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4月至2023年11月

(二)项目实施进度

1.准备阶段:2023年4月前完成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测评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的规定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相关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采购合同。

2.施工阶段:2023年5月-9月,开展项目建设,督促施工方在10月30日前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

3.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1月,县农业农村局、乔瓦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及村民代表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对其工程建设进行核查验收,并完善形成相关的项目验收资料。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蔬菜基地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指导蔬菜基地项目实施。

组 长:孟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泽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 垠乔瓦镇镇长

成 员:莫什菲日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立强 乔瓦镇副镇长、分管项目负责人

徐涵 乔瓦镇副镇长、包村工作组长

马*达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土*义觉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毛阿青 乔瓦镇农技人员

王有生 簸箕箩村支部书记

李正友 簸箕箩村簸箕箩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由莫什菲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蔬菜示范基地项目统筹协调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乔瓦镇安排一名副职负责蔬菜基地项目建设的协调及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细化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种植的白菜、青菜、番茄等蔬菜亩均预计可收入3万元以上。

(二)生态效益

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壤板结。

(三)社会效益

建设蔬菜基地项目,可以保障居民蔬菜消费需求,提高蔬菜自给率,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县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良好的蔬菜种植示范引领作用,联农带农效果显著,引领示范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八、公开时间

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0日。

九、监督信息

扶贫监督举报平台 12317。

木里县乡村振兴局 0834-*。

木里县财政局 0834-*。

木里县农业农村局 0834-*。

意见收集人:土*义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通讯地址:木里县农业农村局(木里县新兴路62号)。

木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一、项目名称

木里县簸箕箩蔬菜种植基建设项目。

二、实施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1月;木里县乔瓦镇簸箕箩村。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建设集中连片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蔬菜基地约15亩;围绕示范基地,发展相对集中连片蔬菜基地约690亩。

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引水管道建设、蓄水池工程建设、水肥一体操作房建设、灌溉管网铺设与施肥设备安装等需预投入资金184.87万元。

采购大棚及安装:12m×50m双拱双膜大棚15个,6m×30m简易钢架大棚约230个。采购大棚及安装需预投入资金共计398.74万元。

基本预备费:16.39万元。

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蔬菜基地项目实施具体建设内容明细清单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财评后数据为准。

四、项目建设方式

(一)部门职责

1.按照项目建设区实地勘察设计,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法、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分项目类别建设施工。

3.负责落实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监理单位等签订相关合同,组织项目的实施和项目监督。

(二)乡(镇)职责

1.负责对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过关。

2.项目建设完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资产移交给乡(镇)党委和政府,乡(镇)负责组织制定已建成工程设施的后续管理办法,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理维护,制定资产收益分配。

3.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4.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遇不可抗力因素(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并拍摄现场资料由乡(镇)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部门、乡(镇)、 (略) 共同职责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党委和政府、村“两委”、村民代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其验收。

五、建设期限和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4月至2023年11月

(二)项目实施进度

1.准备阶段:2023年4月前完成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测评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的规定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相关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采购合同。

2.施工阶段:2023年5月-9月,开展项目建设,督促施工方在10月30日前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

3.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1月,县农业农村局、乔瓦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及村民代表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对其工程建设进行核查验收,并完善形成相关的项目验收资料。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蔬菜基地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指导蔬菜基地项目实施。

组 长:孟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泽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 垠乔瓦镇镇长

成 员:莫什菲日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立强 乔瓦镇副镇长、分管项目负责人

徐涵 乔瓦镇副镇长、包村工作组长

马*达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土*义觉县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毛阿青 乔瓦镇农技人员

王有生 簸箕箩村支部书记

李正友 簸箕箩村簸箕箩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经作站,由莫什菲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蔬菜示范基地项目统筹协调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乔瓦镇安排一名副职负责蔬菜基地项目建设的协调及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细化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种植的白菜、青菜、番茄等蔬菜亩均预计可收入3万元以上。

(二)生态效益

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壤板结。

(三)社会效益

建设蔬菜基地项目,可以保障居民蔬菜消费需求,提高蔬菜自给率,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县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良好的蔬菜种植示范引领作用,联农带农效果显著,引领示范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八、公开时间

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0日。

九、监督信息

扶贫监督举报平台 12317。

木里县乡村振兴局 0834-*。

木里县财政局 0834-*。

木里县农业农村局 0834-*。

意见收集人:土*义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通讯地址:木里县农业农村局(木里县新兴路62号)。

木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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