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晴隆县2017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调整晴隆县2017年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晴隆 (略) :
报来《关于请予调整〈晴隆县2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因晴隆县城规划需要,原晴发改发〔2017〕209号文件批复的“晴隆县2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2号路建设方案和投资发生变化,兼顾G320国道高坡至哈马改线方案,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解决产业园区对外交通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晴隆县2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推荐方案。调整后主要指标批复如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起于县城南环路中 (略) 旁,止于三宝安置点配套产业园,全长1202.112米,道 (略) 次干路,路幅宽度26.5米,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设计轴载BZZ-100,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及电气土建部分工程、弱电土建部分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336.9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五、项目法人:晴隆 (略) 。
六、建设地点:晴隆县东观街道五里社区、光辉村。
七:建设期限:8个月。
请据此抓紧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并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送我局审批。
附: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6日
晴隆 (略) :
报来《关于请予调整〈晴隆县2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因晴隆县城规划需要,原晴发改发〔2017〕209号文件批复的“晴隆县2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2号路建设方案和投资发生变化,兼顾G320国道高坡至哈马改线方案,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解决产业园区对外交通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晴隆县2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号路南环路至产业园区段)推荐方案。调整后主要指标批复如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起于县城南环路中 (略) 旁,止于三宝安置点配套产业园,全长1202.112米,道 (略) 次干路,路幅宽度26.5米,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设计轴载BZZ-100,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及电气土建部分工程、弱电土建部分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336.9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五、项目法人:晴隆 (略) 。
六、建设地点:晴隆县东观街道五里社区、光辉村。
七:建设期限:8个月。
请据此抓紧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并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送我局审批。
附: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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