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谊鑫五金有限公司(迁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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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谊鑫五金有限公司(迁改建)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谊鑫五金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横沥镇神乐二路8号3号楼106房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19年7月委托江苏苏辰勘 (略) 编写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19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编号:东环建〔2019〕15516号。同意于该 (略) 东坑镇寮边头桃源区13号C栋(北纬22°59′7.04″,东经113°56′57.19″)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年产马达铝壳130吨、铝支架100万个。允许设置压铸机5台、外置熔炉5台、滚筒1台、冷却水塔1台、空压机1台(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11日通过自主验收,取得验收小组签注的《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0年7月3日,建设单位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U。现由于生产需要, (略) (略) (建设单位)拟进行迁改建(简称“本项目”),迁改建内容如下:1、建设地址由“ (略) 东坑镇寮边头桃源区13号C栋”搬迁至“ (略) 横沥镇神乐二路8号3号楼106房”。2、迁改建后减少了1台压铸机、增加了模具维修等设备(详见表7)。3、迁改建后减少了马达铝壳、铝支架的产能(详见表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项目设集气罩将熔料、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15米)。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压铸工序冷却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置车间。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碎屑、除尘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仓(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6m2),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废含油金属碎屑、废铝灰渣、废脱模剂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6m2),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公示时间2023-05-0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谊鑫五金有限公司(迁改建)
建设地点 (略) 横沥镇神乐二路8号3号楼106房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2019年7月委托江苏苏辰勘 (略) 编写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19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编号:东环建〔2019〕15516号。同意于该 (略) 东坑镇寮边头桃源区13号C栋(北纬22°59′7.04″,东经113°56′57.19″)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年产马达铝壳130吨、铝支架100万个。允许设置压铸机5台、外置熔炉5台、滚筒1台、冷却水塔1台、空压机1台(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11日通过自主验收,取得验收小组签注的《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0年7月3日,建设单位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U。现由于生产需要, (略) (略) (建设单位)拟进行迁改建(简称“本项目”),迁改建内容如下:1、建设地址由“ (略) 东坑镇寮边头桃源区13号C栋”搬迁至“ (略) 横沥镇神乐二路8号3号楼106房”。2、迁改建后减少了1台压铸机、增加了模具维修等设备(详见表7)。3、迁改建后减少了马达铝壳、铝支架的产能(详见表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项目设集气罩将熔料、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15米)。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压铸工序冷却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置车间。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碎屑、除尘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仓(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6m2),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火花机油、废火花机油桶、废含油金属碎屑、废铝灰渣、废脱模剂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约6m2),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公示时间2023-05-0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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