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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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 |
(略)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片区 | |
海南 (略) | |
本工程主要项目组成为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污水干支管网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内工艺、电气、自控、建筑、结构、排水、通风、绿化等工程。污水处理厂区总用地面积为26984.42m2(约40.78亩),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为2077.56m2,以及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及停车场、围墙、绿化等。 | |
施工期(1)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以回用于砼养护或作为抑尘用水和绿化用水使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乡镇居民自建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采用吸污车抽出,运至周边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不外排。原有化粪池废水全部采用吸污车抽出,运至周边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不外排,运输途中避免漏洒。(2)废气1)污水处理厂厂区施工防治措施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对施工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鼓励机动车辆使用清洁能源,并对施工车辆经常进行维修,减少尾气排放。2)管道施工防治措施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管道须分段施工,采取边开挖边铺管边回填的方式,减少弃土的停留时间;管线从开挖至回填施工时间较长的,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护,环评要求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施工;应对开挖的土方和弃土表面定期进行洒水,并有风天气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施工单位应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载过程中不要超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的泥土尽量除去,保证运土车辆沿途不洒落;施工单位应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3)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局各施工机械,进行一定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靠近居民区等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隔声栏板等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开挖的土方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临时堆土应有序堆放于管线两侧,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弃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对于因建设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厂区绿化方案恢复。车辆运土时避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带土出场,影响环境整洁。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 (略) 政环卫部门组织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运营期(1)大气环境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对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其可行技术主要包括生物过滤、化学洗涤和活性炭吸附。本项目拟采用的是生物除臭工艺,属于生物过滤技术,因此本项目厂区采取的除臭措施属于可行技术。本工程分别在细格栅间、调节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污废水池内设置生物除臭管道,通过密闭和负压收集措施将产生的臭气收集到生物除臭设施内进行处理。除臭风量按《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进行计算,本工程设计生物除臭一体化设备的处理量为14000m3/h,产生臭气的池体均密封加盖,除臭风管材质为玻璃钢。生 (略) 政污水行业臭气(含氨、含硫等臭气成分为主,臭气成分相对简单,相对容易处理) (略) 场认可的、除臭效果达标的、工艺成熟的、性能稳定的除臭工艺,脱臭净化效果可达90%以上。根据上述计算可知,项目在采取生物除臭、离子除臭、绿化吸附以及密闭加盖等措施后,NH3和H2S排放量较小,无组织恶臭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关要求,有组织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厂距离周边敏感区有一定的距离,污水处理厂和泵站在采取生物除臭、等离子除臭、绿化吸附以及密闭加盖等措施后,可减小臭气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还应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一体化提升泵站采用底部淤泥自清洁设计,相较于传统易产生淤泥堆积的泵坑,本项目一体化泵站底部设计成碟型结构,增加了在泵送过程中产生的漩涡,当泵再次启动时,使沉淀的固体再次浮起,达到自清洁的效果项目发电机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后由排气管引自2.5m高处绿化带无组织排放,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小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本项目主要处理镇区生活污水,预处理采用格栅+调节,生化处理采取AO+MBR处理工艺,采取的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中的可行技术。项目所采取的工艺均使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7-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用水标准中取最严标准进行排放,尾水出水水质达标后部分作为中水回用于厂区道路及绿化浇洒用水,剩余尾水就近排进项目周边地表水。(3)声环境本项目拟设提升泵站1个,采用圆简形一体化预制泵站,经隔声、减振和消声措施处理后,泵站经减震措施后室外噪声级为50dB(A)。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约在75~85B(A)。在项目周围设置明显的限速和禁鸣标志,汽车进出时,应尽量减速、禁鸣,同时应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以减少车辆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厂区内绿化隔离带的养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震等方式进行降噪。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栅渣、沉渣收集后沥干水份,再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干化后贮存在污泥棚中,交由污泥处理中心污泥经低温热干化后作为种植土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 |
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 (略) 生态红线发布系统套图(2021年版)可知,本项目未占用*域生态保护红线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不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本项目为污水处理,不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有利用改善水质,资源循环等,诠释了“污水是资源,污水厂是资源工厂”的理念。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海南 (略) 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监测结果,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够符合相应的要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2、多规合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片区,项目污水处理厂拟用地面积为29684.42m2,经套核《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污水处理厂用地规划性质为建设用地,并根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中审核可知,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管线主要利用现有道路,泵站和管线用地性质主要为城镇建设用地、IV级保护林地、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和乡村建设用地,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管规[2020]7号),本项目管线和泵站属于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并且管线宽度不超过8m,可采取“不征不转”方式使用土地,土地用途仍然按照原用途管理,建设单位制定“不征不转”土地使用方案,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后方可开工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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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年报,乐东黎族自治县SO2、NO2、PM10、PM2.5、O3、CO等常规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海南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及2023年3月3日对江北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泵站以及配套污水管网周边保护目标进行监测,江北片区敏感点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为了了解尾水受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海南 (略) 对纳污水体断面进行监测,红水河监测断面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昌化江各监测断面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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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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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乐东县发展大道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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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主要项目组成为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污水干支管网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内工艺、电气、自控、建筑、结构、排水、通风、绿化等工程。污水处理厂区总用地面积为26984.42m2(约40.78亩),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为2077.56m2,以及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及停车场、围墙、绿化等。 | |
施工期(1)废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以回用于砼养护或作为抑尘用水和绿化用水使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乡镇居民自建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采用吸污车抽出,运至周边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不外排。原有化粪池废水全部采用吸污车抽出,运至周边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不外排,运输途中避免漏洒。(2)废气1)污水处理厂厂区施工防治措施按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对施工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鼓励机动车辆使用清洁能源,并对施工车辆经常进行维修,减少尾气排放。2)管道施工防治措施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管道须分段施工,采取边开挖边铺管边回填的方式,减少弃土的停留时间;管线从开挖至回填施工时间较长的,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护,环评要求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施工;应对开挖的土方和弃土表面定期进行洒水,并有风天气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施工单位应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载过程中不要超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的泥土尽量除去,保证运土车辆沿途不洒落;施工单位应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3)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局各施工机械,进行一定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靠近居民区等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围挡、隔声栏板等以减轻施工噪声影响。(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施工开挖的土方应有计划的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临时堆土应有序堆放于管线两侧,并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弃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对于因建设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厂区绿化方案恢复。车辆运土时避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带土出场,影响环境整洁。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分类 (略) 政环卫部门组织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运营期(1)大气环境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对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其可行技术主要包括生物过滤、化学洗涤和活性炭吸附。本项目拟采用的是生物除臭工艺,属于生物过滤技术,因此本项目厂区采取的除臭措施属于可行技术。本工程分别在细格栅间、调节池、污泥脱水间、贮泥池、污废水池内设置生物除臭管道,通过密闭和负压收集措施将产生的臭气收集到生物除臭设施内进行处理。除臭风量按《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进行计算,本工程设计生物除臭一体化设备的处理量为14000m3/h,产生臭气的池体均密封加盖,除臭风管材质为玻璃钢。生 (略) 政污水行业臭气(含氨、含硫等臭气成分为主,臭气成分相对简单,相对容易处理) (略) 场认可的、除臭效果达标的、工艺成熟的、性能稳定的除臭工艺,脱臭净化效果可达90%以上。根据上述计算可知,项目在采取生物除臭、离子除臭、绿化吸附以及密闭加盖等措施后,NH3和H2S排放量较小,无组织恶臭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关要求,有组织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厂距离周边敏感区有一定的距离,污水处理厂和泵站在采取生物除臭、等离子除臭、绿化吸附以及密闭加盖等措施后,可减小臭气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还应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一体化提升泵站采用底部淤泥自清洁设计,相较于传统易产生淤泥堆积的泵坑,本项目一体化泵站底部设计成碟型结构,增加了在泵送过程中产生的漩涡,当泵再次启动时,使沉淀的固体再次浮起,达到自清洁的效果项目发电机废气经烟气净化装置后由排气管引自2.5m高处绿化带无组织排放,排放口周边无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小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本项目主要处理镇区生活污水,预处理采用格栅+调节,生化处理采取AO+MBR处理工艺,采取的是《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中的可行技术。项目所采取的工艺均使出水水质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7-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用水标准中取最严标准进行排放,尾水出水水质达标后部分作为中水回用于厂区道路及绿化浇洒用水,剩余尾水就近排进项目周边地表水。(3)声环境本项目拟设提升泵站1个,采用圆简形一体化预制泵站,经隔声、减振和消声措施处理后,泵站经减震措施后室外噪声级为50dB(A)。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约在75~85B(A)。在项目周围设置明显的限速和禁鸣标志,汽车进出时,应尽量减速、禁鸣,同时应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以减少车辆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加强厂区内绿化隔离带的养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震等方式进行降噪。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栅渣、沉渣收集后沥干水份,再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干化后贮存在污泥棚中,交由污泥处理中心污泥经低温热干化后作为种植土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废水治理工程,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 | |
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 (略) 生态红线发布系统套图(2021年版)可知,本项目未占用*域生态保护红线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不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本项目为污水处理,不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有利用改善水质,资源循环等,诠释了“污水是资源,污水厂是资源工厂”的理念。综上所述,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环境质量底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海南 (略) 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监测结果,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能够符合相应的要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2、多规合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江北片区,项目污水处理厂拟用地面积为29684.42m2,经套核《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污水处理厂用地规划性质为建设用地,并根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中审核可知,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管线主要利用现有道路,泵站和管线用地性质主要为城镇建设用地、IV级保护林地、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和乡村建设用地,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管规[2020]7号),本项目管线和泵站属于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并且管线宽度不超过8m,可采取“不征不转”方式使用土地,土地用途仍然按照原用途管理,建设单位制定“不征不转”土地使用方案,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后方可开工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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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年报,乐东黎族自治县SO2、NO2、PM10、PM2.5、O3、CO等常规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海南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及2023年3月3日对江北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泵站以及配套污水管网周边保护目标进行监测,江北片区敏感点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为了了解尾水受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委托海南 (略) 对纳污水体断面进行监测,红水河监测断面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昌化江各监测断面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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