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6日拟对桐乡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桐乡市运北圩区整治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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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6日拟对桐乡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桐乡市运北圩区整治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运北圩区整治工程

(略) 水利建设 (略)

濮院镇东北部,范围北至三里塘港,南至京杭古运河,西至北永兴港,东至分乡港

(略) (略)

项目圩区总面积约2.88万亩,本工程包围圈防洪堤总长23.85km(新建防洪墙1.06km,利用现状堤防11.81km,改建土堤防10.98km),新(拆)建口门建筑物11座(其中新建闸站7座,拆建闸站2座,拆建泵站1座,新建单闸1座),提升改造原有闸站8座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是道路洒水、绿化等,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管,纳管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营运期应做好各堤防、闸站工程的维护和运行调度工作,保证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况;对历史险工险段做好抢险预案,准备好各项抗洪抢险物质储备。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施工围挡,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外架扬尘喷雾。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撒水、简易覆盖等适当的防尘措施。3、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4、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砂土等。5、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运送弃土方车辆要求全密封。6、5#、7#、12#和18#临时表土堆场距离周边村庄较近,均在100m以内,表土堆放过程中对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需在下一阶段设计中优化调整远离敏感点,其余临时表土堆场尽量离周边居民在100m以上。在合理布局后也不能满足100m的距离要求时,要求做好堆场的遮盖和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内容,缩短表土中转周期,以减少堆场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7、项目开挖土石方就近运至堤防处填高,土方中的少量干化淤泥含水量少就近运至堤防处干化填高,要求填高处远离居民点。8、在闸站钢筋简单焊接过程中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降低焊接烟尘的排放。

(三)噪声防治方面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营运期闸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布置施工总平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并少占耕地,对各临时工程场地的地表土壤,建议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堆放,采取苫盖、拦挡、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有效保存,为施工后土地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奠定基础;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2)施工临时占地,如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并平整,恢复植被,占用的耕地应及时恢复其土地利用类型。建设过程中确保各种施工临时用地不涉及大运河保护范围,做好施工管理。(3)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保护级野生动植物,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禁止私自处理,上级部门应联系林业等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采取移栽、捕捉放生等保护措施。(4)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夜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惯的影响。(5)应尽量避免施工时对鸟类巢的破坏,尤其是产卵期,杜绝施工人员骚扰正在产卵的鸟类,或是擅自捣其鸟蛋。(6)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完毕,应将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道路恢复原状,由租借方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7)建议结合周边环境要求注重运河附近三个新(拆)建闸站的景观设计。建议结合周边的大运河文化进行景观设计, (略) 文化底蕴,注意保护沿岸历史痕迹和景观环境要素,尽量保持原有风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运北圩区整治工程

(略) 水利建设 (略)

濮院镇东北部,范围北至三里塘港,南至京杭古运河,西至北永兴港,东至分乡港

(略) (略)

项目圩区总面积约2.88万亩,本工程包围圈防洪堤总长23.85km(新建防洪墙1.06km,利用现状堤防11.81km,改建土堤防10.98km),新(拆)建口门建筑物11座(其中新建闸站7座,拆建闸站2座,拆建泵站1座,新建单闸1座),提升改造原有闸站8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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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是道路洒水、绿化等,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管,纳管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营运期应做好各堤防、闸站工程的维护和运行调度工作,保证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况;对历史险工险段做好抢险预案,准备好各项抗洪抢险物质储备。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施工围挡,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外架扬尘喷雾。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撒水、简易覆盖等适当的防尘措施。3、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4、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砂土等。5、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运送弃土方车辆要求全密封。6、5#、7#、12#和18#临时表土堆场距离周边村庄较近,均在100m以内,表土堆放过程中对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需在下一阶段设计中优化调整远离敏感点,其余临时表土堆场尽量离周边居民在100m以上。在合理布局后也不能满足100m的距离要求时,要求做好堆场的遮盖和抑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内容,缩短表土中转周期,以减少堆场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7、项目开挖土石方就近运至堤防处填高,土方中的少量干化淤泥含水量少就近运至堤防处干化填高,要求填高处远离居民点。8、在闸站钢筋简单焊接过程中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降低焊接烟尘的排放。

(三)噪声防治方面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的排放限值;营运期闸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相关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布置施工总平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并少占耕地,对各临时工程场地的地表土壤,建议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堆放,采取苫盖、拦挡、挖排水沟等措施进行有效保存,为施工后土地进行生态环境恢复奠定基础;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2)施工临时占地,如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并平整,恢复植被,占用的耕地应及时恢复其土地利用类型。建设过程中确保各种施工临时用地不涉及大运河保护范围,做好施工管理。(3)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保护级野生动植物,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禁止私自处理,上级部门应联系林业等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采取移栽、捕捉放生等保护措施。(4)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夜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惯的影响。(5)应尽量避免施工时对鸟类巢的破坏,尤其是产卵期,杜绝施工人员骚扰正在产卵的鸟类,或是擅自捣其鸟蛋。(6)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完毕,应将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道路恢复原状,由租借方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7)建议结合周边环境要求注重运河附近三个新(拆)建闸站的景观设计。建议结合周边的大运河文化进行景观设计, (略) 文化底蕴,注意保护沿岸历史痕迹和景观环境要素,尽量保持原有风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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