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径南镇圩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工代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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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径南镇圩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工代赈)

(略) 径南镇圩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你社报来《关于兴宁市径南镇圩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工代赈)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发展和改革局等九部门《关 (略)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发改农经〔2021〕264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 (略) (略) 编制的兴宁市径南镇圩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工代赈)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在径南镇圩下村委办公楼楼顶,安装规模为59.95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建设面积约350平方米,项目设备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镀锌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0.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05万元(其中包含劳务报酬: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万元。  
四、劳务报酬:聘用当地农村劳动力5人,劳务报酬300元/天,发放劳务报酬3.1万元,劳务报酬占项目总投资10%。五、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自筹解决。 
六 建设方式:严格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的赈济要求,以工代赈工程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实施方式,确保以工代赈落实到位。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概算。 

(略) 径南镇圩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你社报来《关于兴宁市径南镇圩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工代赈)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发展和改革局等九部门《关 (略)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发改农经〔2021〕264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 (略) (略) 编制的兴宁市径南镇圩下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工代赈)初步设计概算(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在径南镇圩下村委办公楼楼顶,安装规模为59.95千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建设面积约350平方米,项目设备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镀锌钢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0.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05万元(其中包含劳务报酬: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万元。  
四、劳务报酬:聘用当地农村劳动力5人,劳务报酬300元/天,发放劳务报酬3.1万元,劳务报酬占项目总投资10%。五、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自筹解决。 
六 建设方式:严格执行“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的赈济要求,以工代赈工程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实施方式,确保以工代赈落实到位。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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