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地小区南侧路(同心街—东侧现状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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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地小区南侧路(同心街—东侧现状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6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送伊地小区南侧路(同心街—东侧现状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3〕60号)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及你局报送的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伊地小区南侧路(同心街—东侧现状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西夏区北部,道路西起同心街,东至农垦巷。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道路,道路全长249m,道路红线宽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海绵工程等。

(一)道路工程

1.设计原则及技术指标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

路面类型:沥青路面

标准横断面:20.0m=1.5m人行道+1.5m非机动车道+1.5m隔离带+11.0m机动车道+1.5m隔离带+1.5m非机动车道+1.5m人行道。

2.路面结构层

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混凝土

5厘米(中)沥青混凝土

3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59厘米

非机动车道:4厘米(细)彩色沥青混凝土

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2厘米

人行道:彩色混凝土透水砖(20×20×6cm)

3厘米粗砂

15厘米C15透水混凝土

总厚度24厘米

3.其他

包括挖方及外运、填筑天然砂砾、铺设花岗岩道牙、拆除水泥路面、铺设玻纤格栅、树木移植等。

(二)交通工程

设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三)给水工程

给水管道采用dn200聚*烯(PE100)给水管,给水主管道全长L=233m,给水管道公称压力为1.0MPa,采用热熔接口,管道基础采用砂石基础。

(四)再生水工程

再生水管道采用dn200聚*烯给水管,管道全长L=215m。再生水管道公称压力为1.0MPa,采用热熔接口,管道基础采用砂石基础。

(五)排水工程

1.污水主管道设计管径为d400-d600,总长L=160m,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橡胶圈接口,管道基础采用180°砂石基础。

2.雨水主管道设计管径为d600,总长L=216m,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橡胶圈接口,管道基础采用180°砂石基础。在道路两侧布置雨水口,雨水口采用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偏沟式单箅雨水口,雨水口埋深1.0m,雨水口连接管道采用d3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以1%的坡度坡向雨水主管道。

(六)海绵工程

本项目1.5m绿化带建设为下凹式绿地形式,人行道面层采用透水砼道砖。

(七)道路照明工程

本工程道路照明采用低压380/220V电源供电,路灯电源引自就近路灯,路灯供电负荷为三类。路灯采用单叉路灯,沿道路隔离绿化带中心线安装,LED光源,灯杆高度为5m,路灯杆间距约25m。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采用人行道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措施,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28.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5.25万元、其他费用353.72万元、预备费39.45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按照《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1〕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审服(批)发〔2023〕6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送伊地小区南侧路(同心街—东侧现状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3〕60号)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及你局报送的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伊地小区南侧路(同心街—东侧现状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西夏区北部,道路西起同心街,东至农垦巷。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道路,道路全长249m,道路红线宽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海绵工程等。

(一)道路工程

1.设计原则及技术指标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

路面类型:沥青路面

标准横断面:20.0m=1.5m人行道+1.5m非机动车道+1.5m隔离带+11.0m机动车道+1.5m隔离带+1.5m非机动车道+1.5m人行道。

2.路面结构层

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混凝土

5厘米(中)沥青混凝土

3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59厘米

非机动车道:4厘米(细)彩色沥青混凝土

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2厘米

人行道:彩色混凝土透水砖(20×20×6cm)

3厘米粗砂

15厘米C15透水混凝土

总厚度24厘米

3.其他

包括挖方及外运、填筑天然砂砾、铺设花岗岩道牙、拆除水泥路面、铺设玻纤格栅、树木移植等。

(二)交通工程

设置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三)给水工程

给水管道采用dn200聚*烯(PE100)给水管,给水主管道全长L=233m,给水管道公称压力为1.0MPa,采用热熔接口,管道基础采用砂石基础。

(四)再生水工程

再生水管道采用dn200聚*烯给水管,管道全长L=215m。再生水管道公称压力为1.0MPa,采用热熔接口,管道基础采用砂石基础。

(五)排水工程

1.污水主管道设计管径为d400-d600,总长L=160m,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橡胶圈接口,管道基础采用180°砂石基础。

2.雨水主管道设计管径为d600,总长L=216m,采用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橡胶圈接口,管道基础采用180°砂石基础。在道路两侧布置雨水口,雨水口采用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偏沟式单箅雨水口,雨水口埋深1.0m,雨水口连接管道采用d300钢筋混凝土Ⅱ级管,以1%的坡度坡向雨水主管道。

(六)海绵工程

本项目1.5m绿化带建设为下凹式绿地形式,人行道面层采用透水砼道砖。

(七)道路照明工程

本工程道路照明采用低压380/220V电源供电,路灯电源引自就近路灯,路灯供电负荷为三类。路灯采用单叉路灯,沿道路隔离绿化带中心线安装,LED光源,灯杆高度为5m,路灯杆间距约25m。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采用人行道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等措施,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28.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5.25万元、其他费用353.72万元、预备费39.45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按照《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1〕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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