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稳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修船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05-0608: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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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稳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修船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3-05-0608:55:39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现对温州 (略) 修船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 (略) 修船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 (略) 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村

建设内容:温州 (略) 租用已停业东海油库厂区,对租用厂区进行建设,对现在建筑进行改造,购置新设备,形成年修理船舶15000吨、拆解船舶2250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边长=5km)

鳌江镇行政执法局

E

140

天源村

N

1500

阳屿村

NE

510

新城村

NE

1500

郑家墩村

NW

510

鳌江镇部分城区

NW

2000

鳌江镇海事处

W

650

温垟村

NW

2300

河滨村

N

700

平阳县鳌江中学

NW

2600

海城村

E

865

规划住宅区

E

1700

塘外村

SW

880

龙江片区部分区域

SW

1400

和家村

N

1300

/

/

/

声环境(外延距离=200m)

鳌江镇行政执法局

E

140

/

/

/

土壤环境(外延距离=1km)

阳屿村

NE

510

海城村

E

865

郑家墩村

NW

510

塘外村

SW

880

河滨村

N

700

/

/

/

地表水环境

内河

SW

450

鳌江

S

紧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鳌江,对鳌江水质影响不大。

2、地下水: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场所的日常管理,严格防渗防漏,及时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渗漏状况,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通过落实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根据AERMOD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TSP、二*苯、非*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污染物TSP、二*苯、非*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四周厂界预测值昼间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4、固废: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土壤:项目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对土壤污染影响。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企业生产废水处理达相应纳管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相应纳管 (略) 政管网。

2、废气:刷漆过程中采用移动式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对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装置内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装置排气管排放;职工食堂厨房间安装油烟净化器,废气由专用管道通向屋顶排放;打磨粉尘自然沉降后及时清理;焊接生产区域须及时清理焊接产生的废焊材。

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计生产区域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厂区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地下水:分区防渗,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区设定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油漆仓库、船舶拆解区、船舶修理区设定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和机加工车间,划定为简单防渗区。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温州 (略) 修船厂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管控单元(“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在采用相关处理措施基础上,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环境影响可控。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9日。

八、意见反馈途径

1、建设单位:温州 (略) 联系人:余总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府路525号同人恒*大厦20楼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77-*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联系电话:0577-*

公示单位:温州 (略)

2023年5月6 日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现对温州 (略) 修船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 (略) 修船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 (略) 平阳县鳌江镇郑家墩村

建设内容:温州 (略) 租用已停业东海油库厂区,对租用厂区进行建设,对现在建筑进行改造,购置新设备,形成年修理船舶15000吨、拆解船舶2250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大气环境(边长=5km)

鳌江镇行政执法局

E

140

天源村

N

1500

阳屿村

NE

510

新城村

NE

1500

郑家墩村

NW

510

鳌江镇部分城区

NW

2000

鳌江镇海事处

W

650

温垟村

NW

2300

河滨村

N

700

平阳县鳌江中学

NW

2600

海城村

E

865

规划住宅区

E

1700

塘外村

SW

880

龙江片区部分区域

SW

1400

和家村

N

1300

/

/

/

声环境(外延距离=200m)

鳌江镇行政执法局

E

140

/

/

/

土壤环境(外延距离=1km)

阳屿村

NE

510

海城村

E

865

郑家墩村

NW

510

塘外村

SW

880

河滨村

N

700

/

/

/

地表水环境

内河

SW

450

鳌江

S

紧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鳌江,对鳌江水质影响不大。

2、地下水: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场所的日常管理,严格防渗防漏,及时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渗漏状况,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通过落实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根据AERMOD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TSP、二*苯、非*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污染物TSP、二*苯、非*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四周厂界预测值昼间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4、固废: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土壤:项目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对土壤污染影响。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企业生产废水处理达相应纳管 (略) 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相应纳管 (略) 政管网。

2、废气:刷漆过程中采用移动式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对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装置内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装置排气管排放;职工食堂厨房间安装油烟净化器,废气由专用管道通向屋顶排放;打磨粉尘自然沉降后及时清理;焊接生产区域须及时清理焊接产生的废焊材。

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设计生产区域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厂区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地下水:分区防渗,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区设定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油漆仓库、船舶拆解区、船舶修理区设定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和机加工车间,划定为简单防渗区。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温州 (略) 修船厂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管控单元(“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在采用相关处理措施基础上,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环境影响可控。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9日。

八、意见反馈途径

1、建设单位:温州 (略) 联系人:余总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府路525号同人恒*大厦20楼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77-*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联系电话:0577-*

公示单位:温州 (略)

2023年5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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