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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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2023-05-06


2023-05-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生产10万吨钠长石,加工5万吨白云石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鸡冠山镇灵羽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四门子镇凤羽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06日-2023年0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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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年生产10万吨钠长石,加工5万吨白云石粉项目 (略) 宝山镇小四台子村 (略) (略) 沈阳东环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宝山镇小四台子村。项目占地面积15939 m2,项目单位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 (略) 凤凰 (略) 闲置场地、厂房和办公室,进行纳长石及白云石粉生产。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生产车间及非金属矿产品加工生产线1条(安装破碎机、磨粉机、筛分机、中料仓),以及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设施依托原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钠长石粉10万吨、白云石粉5万吨。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厂界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密封运输、途经居民村时车辆减速慢行、采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物料运输途经居民区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将非金属矿产品加工生产线安装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在投料、破碎、磨粉、筛分等产尘节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接一个集气管道,废气通过风机负压输送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物料、成品储存和装卸应在封闭厂房内作业,物料运输应遮盖、控制车速,物料、成品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场。生产期间应关闭门窗,尽可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未经许可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应按照防渗级别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噪声:应对风机、泵类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噪声:应对颚式破碎机、液压磨粉机、振动筛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南侧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专职人员、警示标志,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抹布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台账。除尘灰、沉降粉收集分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0415-*
2 (略) 鸡冠山镇灵羽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鸡冠山镇薛礼村九组 (略) 鸡冠山镇灵羽鸡养殖场 (略) 环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鸡冠山镇薛礼村九组,项目占地面积46663m2,项目单位拟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50万元,进行肉鸡养殖。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标准化鸡舍11栋及其配套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锅炉房、生活区、仓库、配电室、食堂、料仓,养殖场沿河一侧修建堤坝,供水、排水、供电、供热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通风、机械清粪等方式饲养肉鸡,年出栏肉鸡220万只。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态: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征用范围内,作业面表层剥离土应临时储存并加强防护。应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平整施工场地,恢复植被。(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锅炉房1座,内设3台2t/h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2用1备),采用低氮燃烧,共用一条集气管道、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锅炉燃料应选择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应采取在鸡舍、污水池喷洒除臭剂,加强鸡舍通风、控温(湿)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鸡粪收集、运输过程应实行封闭,严控恶臭气体排放。应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达到60%及以上),油烟经过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废水:本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污管线不得交叉,污水管道不得设置明渠。雨水经雨水管道引导排入周边水体。应建设污水池2个(每个污水池分为3个小污水池),容积不小于1500m3,沉淀池2个,鸡舍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沉淀池后再排入污水池,制作液态肥料,按照协议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用于农田施肥,严禁设置排污口和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水。应建设防渗漏厕所并定期进行清掏。应按照分级防渗要求对鸡舍、污水管道、污水池、清粪机区、化粪池、柴油发电机房和柴油桶存放区等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应设置监测井并加强监管,为运行期间地下水日常监测提供保障。噪声:应对风机、泵类、自动清粪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减少生产设备、鸡叫等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鸡粪清理应采用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配置密闭式、防泄漏鸡粪运输车辆,按照鸡粪处理协议及 (略) 锦 (略) ;鸡粪未经无害化处理严禁外售或供给农民施用,造成污染后果自行承担责任;病死鸡处理,应采取密闭防渗漏容器收集,临时存放于每栋鸡舍操作间内,按照协 (略) (略) 进行处置,严禁外售和自行处置。建设单位应与动检防疫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动检防疫人员带回所在单位处理,严禁自行处置。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及除尘器粉尘,袋装收集后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场区内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单位职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共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公示。
3 (略) 四门子镇凤羽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四门子镇方家村一组 (略) 四门子镇凤羽白羽鸡养殖场 (略) 环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四门子镇方家村一组,项目占地面积27280m2,项目单位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50万元),进行肉鸡养殖。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标准化鸡舍8栋及其配套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生活区、仓库、料仓、锅炉房,养殖场沿河一侧修建堤坝,供水、排水、供电、供热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通风、机械清粪等方式饲养肉鸡,年出栏肉鸡160万只。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态: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征用范围内,作业面表层剥离土应临时储存并加强防护。应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平整施工场地,恢复植被。(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锅炉房1座,内设3台2t/h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2用1备),采用低氮燃烧,共用一条集气管道、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燃料应选择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按设计要求在污水池安装一个生物除臭塔,对污水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处理,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标准。应采取在鸡舍喷洒除臭剂,加强鸡舍通风、控温(湿)等措施,鸡粪收集、运输过程采用封闭措施,严控恶臭气体排放。应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废水:本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污管线不得交叉,污水管道不得设置明渠。雨水经雨水管道引导排入周边水体。应建设污水池1个(分为3个小污水池),总容积不小于1000m3,沉淀池1个,鸡舍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沉淀池后再排入污水池,经发酵后制作液态肥料,按照协议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用于农田施肥,严禁设置排污口和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水;定期对污水池、沉淀池进行清掏。应建设防渗漏厕所并定期进行清掏。应按照分级防渗要求对鸡舍、污水管道、沉淀池、污水池、清粪机区、柴油发电机房和柴油桶存放区等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应设置监测井并加强监管,为运行期间地下水日常监测提供保障。噪声:应对风机、泵类、自动清粪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减少生产设备、鸡叫等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鸡粪清理应采用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配置密闭式、防泄漏鸡粪运输车辆,按照鸡粪处理协议及 (略) 锦 (略) ;鸡粪未经无害化处理严禁外售或供给农民施用,造成污染后果自负;病死鸡处理,应采取密闭防渗漏容器收集,临时存放于每栋鸡舍操作间内,按照协 (略) (略) 进行处置,严禁外售和自行处置。建设单位应与动检防疫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动检防疫人员带回所在单位处理,严禁自行处置。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及除尘器粉尘,袋装收集后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场区内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单位职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共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公示。



2023-05-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生产10万吨钠长石,加工5万吨白云石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鸡冠山镇灵羽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四门子镇凤羽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06日-2023年0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石桥路35号新东方大厦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联系电话
1年生产10万吨钠长石,加工5万吨白云石粉项目 (略) 宝山镇小四台子村 (略) (略) 沈阳东环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宝山镇小四台子村。项目占地面积15939 m2,项目单位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 (略) 凤凰 (略) 闲置场地、厂房和办公室,进行纳长石及白云石粉生产。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生产车间及非金属矿产品加工生产线1条(安装破碎机、磨粉机、筛分机、中料仓),以及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设施依托原有。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钠长石粉10万吨、白云石粉5万吨。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厂界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密封运输、途经居民村时车辆减速慢行、采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物料运输途经居民区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将非金属矿产品加工生产线安装在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在投料、破碎、磨粉、筛分等产尘节点分别设置集气罩,共接一个集气管道,废气通过风机负压输送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物料、成品储存和装卸应在封闭厂房内作业,物料运输应遮盖、控制车速,物料、成品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场。生产期间应关闭门窗,尽可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未经许可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应按照防渗级别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噪声:应对风机、泵类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噪声:应对颚式破碎机、液压磨粉机、振动筛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南侧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专职人员、警示标志,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抹布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台账。除尘灰、沉降粉收集分装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0415-*
2 (略) 鸡冠山镇灵羽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鸡冠山镇薛礼村九组 (略) 鸡冠山镇灵羽鸡养殖场 (略) 环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鸡冠山镇薛礼村九组,项目占地面积46663m2,项目单位拟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50万元,进行肉鸡养殖。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标准化鸡舍11栋及其配套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锅炉房、生活区、仓库、配电室、食堂、料仓,养殖场沿河一侧修建堤坝,供水、排水、供电、供热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通风、机械清粪等方式饲养肉鸡,年出栏肉鸡220万只。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态: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征用范围内,作业面表层剥离土应临时储存并加强防护。应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平整施工场地,恢复植被。(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锅炉房1座,内设3台2t/h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2用1备),采用低氮燃烧,共用一条集气管道、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锅炉燃料应选择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应采取在鸡舍、污水池喷洒除臭剂,加强鸡舍通风、控温(湿)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鸡粪收集、运输过程应实行封闭,严控恶臭气体排放。应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效率达到60%及以上),油烟经过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废水:本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污管线不得交叉,污水管道不得设置明渠。雨水经雨水管道引导排入周边水体。应建设污水池2个(每个污水池分为3个小污水池),容积不小于1500m3,沉淀池2个,鸡舍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沉淀池后再排入污水池,制作液态肥料,按照协议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用于农田施肥,严禁设置排污口和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水。应建设防渗漏厕所并定期进行清掏。应按照分级防渗要求对鸡舍、污水管道、污水池、清粪机区、化粪池、柴油发电机房和柴油桶存放区等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应设置监测井并加强监管,为运行期间地下水日常监测提供保障。噪声:应对风机、泵类、自动清粪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减少生产设备、鸡叫等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鸡粪清理应采用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配置密闭式、防泄漏鸡粪运输车辆,按照鸡粪处理协议及 (略) 锦 (略) ;鸡粪未经无害化处理严禁外售或供给农民施用,造成污染后果自行承担责任;病死鸡处理,应采取密闭防渗漏容器收集,临时存放于每栋鸡舍操作间内,按照协 (略) (略) 进行处置,严禁外售和自行处置。建设单位应与动检防疫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动检防疫人员带回所在单位处理,严禁自行处置。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及除尘器粉尘,袋装收集后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场区内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单位职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共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公示。
3 (略) 四门子镇凤羽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四门子镇方家村一组 (略) 四门子镇凤羽白羽鸡养殖场 (略) 环 (略)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 (略) 四门子镇方家村一组,项目占地面积27280m2,项目单位拟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50万元),进行肉鸡养殖。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标准化鸡舍8栋及其配套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生活区、仓库、料仓、锅炉房,养殖场沿河一侧修建堤坝,供水、排水、供电、供热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通风、机械清粪等方式饲养肉鸡,年出栏肉鸡160万只。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使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严禁在周边河道冲洗机械或将施工废水向周边水体倾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后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设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严禁向周边河道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生态:施工区域应严格控制在土地征用范围内,作业面表层剥离土应临时储存并加强防护。应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平整施工场地,恢复植被。(二)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锅炉房1座,内设3台2t/h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锅炉(2用1备),采用低氮燃烧,共用一条集气管道、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锅炉燃料应选择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严禁使用燃煤。按设计要求在污水池安装一个生物除臭塔,对污水池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处理,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标准。应采取在鸡舍喷洒除臭剂,加强鸡舍通风、控温(湿)等措施,鸡粪收集、运输过程采用封闭措施,严控恶臭气体排放。应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防止和减少扬尘污染。废水:本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雨污管线不得交叉,污水管道不得设置明渠。雨水经雨水管道引导排入周边水体。应建设污水池1个(分为3个小污水池),总容积不小于1000m3,沉淀池1个,鸡舍冲洗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沉淀池后再排入污水池,经发酵后制作液态肥料,按照协议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用于农田施肥,严禁设置排污口和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水;定期对污水池、沉淀池进行清掏。应建设防渗漏厕所并定期进行清掏。应按照分级防渗要求对鸡舍、污水管道、沉淀池、污水池、清粪机区、柴油发电机房和柴油桶存放区等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应设置监测井并加强监管,为运行期间地下水日常监测提供保障。噪声:应对风机、泵类、自动清粪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减少生产设备、鸡叫等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鸡粪清理应采用干清粪工艺,做到日产日清,配置密闭式、防泄漏鸡粪运输车辆,按照鸡粪处理协议及 (略) 锦 (略) ;鸡粪未经无害化处理严禁外售或供给农民施用,造成污染后果自负;病死鸡处理,应采取密闭防渗漏容器收集,临时存放于每栋鸡舍操作间内,按照协 (略) (略) 进行处置,严禁外售和自行处置。建设单位应与动检防疫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动检防疫人员带回所在单位处理,严禁自行处置。及时清理锅炉灰渣及除尘器粉尘,袋装收集后外售,严禁散装露天堆放。场区内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单位职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公共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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