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道路提质保畅工程-清和街(南熏路-第二排水沟)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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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道路提质保畅工程-清和街(南熏路-第二排水沟)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76号

(略) 政管理局:

你局《关 (略) 道路提质保畅工程-清和街(南熏路-第二排水沟)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市政函〔2023〕17号)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及你局报送的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 (略) 道路提质保畅工程-清和街(南熏路-第二排水沟)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兴庆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道路全长1792米,道路宽度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维修改造、新建排水管道、现状井室维修、交通设施、其他管线修复以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附属工程。

1.对清和街(南薰路—第二排水沟)现状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及交叉口范围沥青路面进行铣刨罩面;对路面下沉、塌陷等严重病害区域及新建管道沟槽开挖范围进行修复。

2.拆除新建双侧人行道,将现状2米硬化隔离带调整为绿化隔离带;拆除新建花岗岩道牙,整修升降塌陷变形的各类检查井井周,并更换井盖;施画道路交通标线、拆除并安装路中隔离栏杆。

(一)道路工程

1.设计原则及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现状道路断面宽度为40米,具体布置如下:

40米=3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22米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4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2.新建路面结构层

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混凝土

6厘米(中)沥青混凝土

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66厘米

非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混凝土

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8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2厘米

人行道:6厘米砼道砖(20厘米×20厘米×6厘米)

3厘米找平层

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总厚度24厘米

(二)给排水工程

1.根据道路设计高程修复现状给水阀门井、消火栓井井筒高度,并对阀门井井盖、井圈进行更换。

2.将现状d600排水主管道拆除,新建排水主管道为d800预应力混凝土管,管道总长约1700米;将现状砖砌雨水口更换为混凝土雨水口,并同步更换雨水口连接管;在道路低洼处增设雨水口。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环保、节 (略)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估算

经审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960.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8.04万元、其他费用211.61万元、预备费140.98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按照《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估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审服(批)发〔2023〕76号

(略) 政管理局:

你局《关 (略) 道路提质保畅工程-清和街(南熏路-第二排水沟)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银市政函〔2023〕17号)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及你局报送的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 (略) 道路提质保畅工程-清和街(南熏路-第二排水沟)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兴庆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道路全长1792米,道路宽度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维修改造、新建排水管道、现状井室维修、交通设施、其他管线修复以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附属工程。

1.对清和街(南薰路—第二排水沟)现状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及交叉口范围沥青路面进行铣刨罩面;对路面下沉、塌陷等严重病害区域及新建管道沟槽开挖范围进行修复。

2.拆除新建双侧人行道,将现状2米硬化隔离带调整为绿化隔离带;拆除新建花岗岩道牙,整修升降塌陷变形的各类检查井井周,并更换井盖;施画道路交通标线、拆除并安装路中隔离栏杆。

(一)道路工程

1.设计原则及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现状道路断面宽度为40米,具体布置如下:

40米=3米人行道+4米非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22米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4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

2.新建路面结构层

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混凝土

6厘米(中)沥青混凝土

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66厘米

非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混凝土

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8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2厘米

人行道:6厘米砼道砖(20厘米×20厘米×6厘米)

3厘米找平层

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总厚度24厘米

(二)给排水工程

1.根据道路设计高程修复现状给水阀门井、消火栓井井筒高度,并对阀门井井盖、井圈进行更换。

2.将现状d600排水主管道拆除,新建排水主管道为d800预应力混凝土管,管道总长约1700米;将现状砖砌雨水口更换为混凝土雨水口,并同步更换雨水口连接管;在道路低洼处增设雨水口。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环保、节 (略)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估算

经审定,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960.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8.04万元、其他费用211.61万元、预备费140.98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按照《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估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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