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银川市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74号
(略) 政管理局:
你单位《关 (略) 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银市政函〔2023〕15号)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民生“十心实事”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19号)精神、《 (略) 政管理局关于2023年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请示》及报送的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土地报批手续前,不得实施。 (略) 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2-*-17-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改造部分分 (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公厕原址;新建部分分别位于阅海万家E区西北角,银川新华联瑞景酒店对面新凤楼小广场,银川国商南路友爱街交口东北角,银川经开区光明路与同心街交叉口。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改造工程
共改造公厕20个,其中兴庆区7个、金凤区8个,西夏区5个。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蹲便、洗脸盆等设施更新,上下水修理,地面墙面窗户修复,外立面修复,散热片及管道更换等。
(二)新建工程
新建公厕4处,分别为:经开区光明路公共卫生间,地上2层,总高度8.3m,建筑面积357.74㎡;国商南路友爱街公共卫生间,地上2层,总高度7.5m,建筑面积395.67㎡;阅海万家E区公共卫生间,地上1层,总高度4.2m,建筑面积113.05㎡;上海西路新凤楼小广场公共卫生间,地上2层,总高度8.7m,建筑面积384.6平方米。
1.结构工程
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给排水工程
室外给水管道采用钢丝网骨架聚*烯复合给水管,室内给水管道采用铝合金衬塑PE-RT复合管;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排水管采用双壁波纹排水管,室内管道采用玻纤增强型聚*烯(FRPP)排水塑料管。
3.电气工程
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楼内低压供电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电压等级为交流380V/220V,电缆埋地引入,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三级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光明路公共卫生间新建一台80KVA箱变。
4.采暖通风工程
采暖系统形式为下供下回双管垂直系统。采用钢制散热器,供回水干管均为热镀锌管道。通风方式有自然通风及机械排风。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消防工程
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及疏散口、火灾自动报警、消
防联动控制等系统,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防专用电话等系统和消防装备。
五、防震减灾、无障碍及环保节能设计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创建国家防震 (略) 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56号),项目建设应推广工程抗震新材料新技术,新建三层及以上学校、医院、幼儿园中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在基本满足建筑造型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和采光,降低能耗,确保建筑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建发〔2015〕15号)及《 (略) 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5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人防工程相关建设内容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4号)文件执行。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六、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82.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7.46万元、其他费用93.97万元、预备费31.54万元。
七、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结合《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民生“十心实事”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执行,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并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八、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九、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十、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审服(批)发〔2023〕74号
(略) 政管理局:
你单位《关 (略) 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银市政函〔2023〕15号)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民生“十心实事”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19号)精神、《 (略) 政管理局关于2023年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请示》及报送的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土地报批手续前,不得实施。 (略) 环卫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2-*-17-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改造部分分 (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公厕原址;新建部分分别位于阅海万家E区西北角,银川新华联瑞景酒店对面新凤楼小广场,银川国商南路友爱街交口东北角,银川经开区光明路与同心街交叉口。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改造工程
共改造公厕20个,其中兴庆区7个、金凤区8个,西夏区5个。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蹲便、洗脸盆等设施更新,上下水修理,地面墙面窗户修复,外立面修复,散热片及管道更换等。
(二)新建工程
新建公厕4处,分别为:经开区光明路公共卫生间,地上2层,总高度8.3m,建筑面积357.74㎡;国商南路友爱街公共卫生间,地上2层,总高度7.5m,建筑面积395.67㎡;阅海万家E区公共卫生间,地上1层,总高度4.2m,建筑面积113.05㎡;上海西路新凤楼小广场公共卫生间,地上2层,总高度8.7m,建筑面积384.6平方米。
1.结构工程
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给排水工程
室外给水管道采用钢丝网骨架聚*烯复合给水管,室内给水管道采用铝合金衬塑PE-RT复合管;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排水管采用双壁波纹排水管,室内管道采用玻纤增强型聚*烯(FRPP)排水塑料管。
3.电气工程
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楼内低压供电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电压等级为交流380V/220V,电缆埋地引入,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三级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光明路公共卫生间新建一台80KVA箱变。
4.采暖通风工程
采暖系统形式为下供下回双管垂直系统。采用钢制散热器,供回水干管均为热镀锌管道。通风方式有自然通风及机械排风。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消防工程
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及疏散口、火灾自动报警、消
防联动控制等系统,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防专用电话等系统和消防装备。
五、防震减灾、无障碍及环保节能设计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创建国家防震 (略) 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56号),项目建设应推广工程抗震新材料新技术,新建三层及以上学校、医院、幼儿园中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在基本满足建筑造型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和采光,降低能耗,确保建筑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建发〔2015〕15号)及《 (略) 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5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人防工程相关建设内容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4号)文件执行。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六、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82.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7.46万元、其他费用93.97万元、预备费31.54万元。
七、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结合《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民生“十心实事”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执行,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并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八、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九、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十、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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