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道路提质保畅工程-中山街(湖滨路-新华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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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道路提质保畅工程-中山街(湖滨路-新华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75号


(略) 政管理局:

贵局《关 (略) 道路提质保畅工程- (略) 中山街(湖滨路-新华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市政函〔2023〕16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 (略) 道路提质保畅工程- (略) 中山街(湖滨路-新华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兴庆区,湖滨路以南,新华路以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对现有旧路进行改造,总长962.782米,红线宽34米。主要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况良好路段进行病害处理,铣刨面层4cm后重新罩面,对损坏严重的机动车道区域进行结构层挖除新建等。

(一)道路工程

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砼

6厘米(中)沥青砼

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66厘米

非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砼

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8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2厘米

人行道:6厘米透水砼道砖(20×20×6cm)

3厘米粗砂

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8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2厘米

隔离带硬化:6厘米透水砼道砖(20×20×6cm)

3厘米粗砂

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8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24厘米

其他包括新建花岗岩道牙、树框、隔离护栏,绿化恢复以及路床处理、拆除旧路、拆除及新建公交站台1个等。

(二)交通工程

主要包括设置标志牌、标线、更换部分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路灯拆除、新建等。

(三)给排水工程

将现状砖砌雨水口更换为混凝土雨水口,雨水口采用混凝土边沟式单箅雨水口,雨水井箅采用750mmx450mm重型球墨铸铁雨水井箅,雨水口埋深1.0米。更换现状排水检查井井盖及井圈,并增设防坠网,排水检查井井盖采用φ800mmx70mm重型球墨铸铁防盗检查井盖,承重等级D400。

(四)雨水工程

根据道路设计高程修复现状给水阀门井、消火栓井、再生水阀门井井筒高度(修复高度暂定为70cm),并对阀门井井盖、井圈进行更换。给水阀门井、再生水阀门井井盖采用φ800mmx70mm重型球墨铸铁防盗检查井盖,承重等级D400。绿化带内井盖应高出绿化回填土200mm。

三、施工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0〕10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59.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5.46万元、其他费用119.3万元、预备费64.74万元。资金 (略) 财政资金。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1〕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八、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审服(批)发〔2023〕75号


(略) 政管理局:

贵局《关 (略) 道路提质保畅工程- (略) 中山街(湖滨路-新华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市政函〔2023〕16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 (略) 道路提质保畅工程- (略) 中山街(湖滨路-新华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兴庆区,湖滨路以南,新华路以北。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对现有旧路进行改造,总长962.782米,红线宽34米。主要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况良好路段进行病害处理,铣刨面层4cm后重新罩面,对损坏严重的机动车道区域进行结构层挖除新建等。

(一)道路工程

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砼

6厘米(中)沥青砼

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66厘米

非机动车道:4厘米(细)沥青砼

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8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2厘米

人行道:6厘米透水砼道砖(20×20×6cm)

3厘米粗砂

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8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2厘米

隔离带硬化:6厘米透水砼道砖(20×20×6cm)

3厘米粗砂

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18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24厘米

其他包括新建花岗岩道牙、树框、隔离护栏,绿化恢复以及路床处理、拆除旧路、拆除及新建公交站台1个等。

(二)交通工程

主要包括设置标志牌、标线、更换部分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路灯拆除、新建等。

(三)给排水工程

将现状砖砌雨水口更换为混凝土雨水口,雨水口采用混凝土边沟式单箅雨水口,雨水井箅采用750mmx450mm重型球墨铸铁雨水井箅,雨水口埋深1.0米。更换现状排水检查井井盖及井圈,并增设防坠网,排水检查井井盖采用φ800mmx70mm重型球墨铸铁防盗检查井盖,承重等级D400。

(四)雨水工程

根据道路设计高程修复现状给水阀门井、消火栓井、再生水阀门井井筒高度(修复高度暂定为70cm),并对阀门井井盖、井圈进行更换。给水阀门井、再生水阀门井井盖采用φ800mmx70mm重型球墨铸铁防盗检查井盖,承重等级D400。绿化带内井盖应高出绿化回填土200mm。

三、施工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20〕10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59.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5.46万元、其他费用119.3万元、预备费64.74万元。资金 (略) 财政资金。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1〕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八、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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