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阅欣路(正源街-万安巷)慢行绿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阅欣路(正源街-万安巷)慢行绿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10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送阅欣路(正源街-万安巷)慢行绿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3〕106号)收悉。根据根据《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6月6日第78期)精神及你局报送的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报阅欣路(正源街-万安巷)慢行绿道工程(项目代码:2303-*-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工 (略) 金凤区北部,西起正源街,东至万安巷,道路全长902.84米。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 (略) 、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
(一)道路工程
1.设计原则及技术指标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
路面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标准横断面:道路宽30米=1.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2.0m隔离带+18m车行道+2.0m隔离带+2.5m非机动车道+1.5m人行道。
2.路面结构层
机动车道:
4厘米(细)沥青砼
5厘米(中)沥青砼
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61厘米
非机动车道:
4厘米(细)彩色沥青砼
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4厘米
人行道:
6厘米透水砼道砖(20×20×6cm)
3厘米干硬性砂浆
15厘米透水砼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4厘米
3.其他
包括挖方及外运、填筑天然砂砾、铺设花岗岩道牙、换填种植土、拆除工程等。
(二) (略) 工程
人行道铺设彩色透水道砖,设计下沉式绿地等。
(三)交通设施工程
施划标线、设置标志牌、电子警察等。
(四)道路附属工程
拆除新建公交站台、迁移路灯、监控、垃圾桶、宣传牌等设施。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46.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0.33万元、其他费用110.85万元、预备费35.56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按照《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6月6日第78期)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审服(批)发〔2023〕10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送阅欣路(正源街-万安巷)慢行绿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3〕106号)收悉。根据根据《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6月6日第78期)精神及你局报送的要件资料,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报阅欣路(正源街-万安巷)慢行绿道工程(项目代码:2303-*-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工 (略) 金凤区北部,西起正源街,东至万安巷,道路全长902.84米。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 (略) 、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
(一)道路工程
1.设计原则及技术指标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
路面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
标准横断面:道路宽30米=1.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2.0m隔离带+18m车行道+2.0m隔离带+2.5m非机动车道+1.5m人行道。
2.路面结构层
机动车道:
4厘米(细)沥青砼
5厘米(中)沥青砼
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61厘米
非机动车道:
4厘米(细)彩色沥青砼
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4厘米
人行道:
6厘米透水砼道砖(20×20×6cm)
3厘米干硬性砂浆
15厘米透水砼
20厘米级配砂砾
总厚度44厘米
3.其他
包括挖方及外运、填筑天然砂砾、铺设花岗岩道牙、换填种植土、拆除工程等。
(二) (略) 工程
人行道铺设彩色透水道砖,设计下沉式绿地等。
(三)交通设施工程
施划标线、设置标志牌、电子警察等。
(四)道路附属工程
拆除新建公交站台、迁移路灯、监控、垃圾桶、宣传牌等设施。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要落实《 (略) (略) 建设管理办法》(银政办规发〔202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略) 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46.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0.33万元、其他费用110.85万元、预备费35.56万元。
六、资金筹措
(略) 财政资金,按照《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6月6日第78期)精神执行,项目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1.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