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智慧监督管理平台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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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智慧监督管理平台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11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送 (略) 建设项目智慧监督管理平台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3〕122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 (略) 网信局意见,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 (略) (略) 建设项目智慧监督管理平台(项目代码:2304-*-04-04-*)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开发 (略) 建设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管理平台系统、数据资源中心和支撑平台三部分。

(一)管理平台系统

包括建设海绵一张图展示系统、规划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监测管理系统、预报预警及风险防控系统、海绵设施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绩效考核评估系统、移动应用、成果发布与公众参与系统,并对接现有系统, (略) (略) 建设全过程监管。

(二)数据资源中心

主要为构件数据资源中心, (略) (略) 智慧平台内的业务数据、监测数据等统一管理、存储与访问。具体包括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数据库建设、数据标准化处理、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数据管理与服务等。

(三)支撑平台

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及接口开发、海绵设施空间信息管理、视频接入平台。

三、建设工期

项目工期按一年计划。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904.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5.21万元、其他费用109.29万元、预备费40.37万元。

(略) 财政资金及中央补助资金,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执行,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并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项目要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发改高技〔2019〕444号)及《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统 (略)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9〕150号)要求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同意初步设计文本提出的招投标方式,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七、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审服(批)发〔2023〕11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送 (略) 建设项目智慧监督管理平台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3〕122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 (略) 网信局意见,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 (略) (略) 建设项目智慧监督管理平台(项目代码:2304-*-04-04-*)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开发 (略) 建设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管理平台系统、数据资源中心和支撑平台三部分。

(一)管理平台系统

包括建设海绵一张图展示系统、规划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监测管理系统、预报预警及风险防控系统、海绵设施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绩效考核评估系统、移动应用、成果发布与公众参与系统,并对接现有系统, (略) (略) 建设全过程监管。

(二)数据资源中心

主要为构件数据资源中心, (略) (略) 智慧平台内的业务数据、监测数据等统一管理、存储与访问。具体包括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数据库建设、数据标准化处理、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数据管理与服务等。

(三)支撑平台

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及接口开发、海绵设施空间信息管理、视频接入平台。

三、建设工期

项目工期按一年计划。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904.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5.21万元、其他费用109.29万元、预备费40.37万元。

(略) 财政资金及中央补助资金,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第161期)精神执行,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并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项目要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发改高技〔2019〕444号)及《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统 (略) 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9〕150号)要求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同意初步设计文本提出的招投标方式,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七、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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