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贵州胜泓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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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贵州胜泓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 、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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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 、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

瓮安县建中镇

(略)

贵州 (略)

本工程位于黔南州瓮安县建中镇内,原《开阳至瓮安(含龙岗支线)输气管道项目》于** (略) 生态环境厅批复(黔环审〔2022〕号),2022年投入生产,并于2023年3月已完成自主验收。由于线路部分涉及瓮安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用地,为支持矿权配置,同时避免引发管道安全事故,涉及矿产资源开采规划用地内的管道停用并报废,在原有开阳至瓮安(含龙岗支线)输气管道的北侧,新建管道与旧管道联通,设计起于响鼓滩,止于高寨坡,长度为7.007km,本项目不设置站场及阀室,本次只对新建管线部分进行评估。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采取土地肥力保护措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剥离表土妥善存放,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表土层养分损失。

(2)线路尽量绕避覆盖度较高的森林植被,尽量减少不可避免的植被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3)边开挖边复垦原则,管线分段施工,每段管道敷设完毕后应及时对该段管线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因地制宜,布置合适的林草种类,并重点做好原为荒地、林草地的工程建设区的植被恢复工作。

(4)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减少夜间作业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在经过林区进行施工时,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提前采取驱赶措施,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同时避开生物的繁殖期,尤其是避开鸟类的繁殖季节。

(5)在管道穿越河流时,应尽量选在枯水季节,土石方严禁堆积在河道,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恢复河道的畅通。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应低速行驶减小运输扬尘。土方开挖、调运、装卸等极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尽量避免在大风干燥天气实施。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统一堆放材料,细颗粒散装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土方开挖时应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沿线设置1个施工营地,施工生活营地内部设置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当地农田农肥。

(2)管道试压采用的是无腐蚀性的清洁水进行试压,在管道起点穿越河流处进行清管、试压,全线设置一个试压废水排放点,产生的废水经试压管道排放口的位置设置1个试压废水收集池沉淀、过滤后就近排入河流。

(3)本工程管线施工采用大开挖的方式穿越河流,由于本项目穿越的跳墩河(2次)及马颈河(1次)为季节性沟渠,受季节影响较大,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如不能避免时候应采用围堰导流的方法分段进行开挖,严禁施工废料和生活污水排入河道中,严禁在河道两侧内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具、倾倒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尽可能将施工机械远离周围的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途经附近居民点路段,应减速 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减少土石方的临时堆存。

(2)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施工废料进行集中收集,废焊条、废包装材料、废金属收集后回收利用;清管产生的少量铁屑,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禁止乱堆乱放,禁止随意倾倒。

(3)及时清扫施工道路积尘和散落的弃渣,维护沿线村落环境卫生。

(4)管道施工沿线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管道不产污,不需采取额外的生态保护措施,仍加强巡线人员的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线人员对管线沿线植被、动物的滥伐、滥捕,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破坏和随意践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中的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管道采用三层PE防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相关设备加强监控、巡查和管理,采用高质量的阀门和设备,正常输气情况下,安全性良好,无废气产生。管道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管道检测,若发现管道破裂时应及时修补,减少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管道管理人员于建中镇分输阀室办公,不增设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该站点进行处理,营运期不产生废水的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天然气时会有较小噪声,管道平均埋深为0.8m,且经土覆盖,地面不能听到该噪声,营运期输气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天然气管道每年需要定期进行清管,主要以分输站为单位进行,本项目只涉及管道,故本项目无固废影响。


2

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

(略) 黔南州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青坑磷煤化工组团

贵州胜泓 (略)

(略)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基础工业区中的青坑磷煤化工组团,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副产9万吨硫铵,配套建设2.5万吨黄磷(产能置换),10万吨磷酸(85%)、20万吨活性氧化钙。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扬尘,采取定期清扫施工区及道路,并采取洒水抑尘;对运输土方、砂石料等易产尘物料的车辆加强管理,车厢盖篷布,严禁超载、超速并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应避开风速较大的季节,施工过程采用商砼,少用易产生粉尘的建材,粉状物料不得的露天堆放,须加盖篷布。保证粉尘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有土石方阶段基坑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及各种设备、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泥沙,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的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制定合理施工方案,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作业、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设置围挡,确保施工期外排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中做到土石方的挖填平衡,废设备、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回收,可回收部分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部分 (略) 政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处置。施工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涂料罐等危险废物,收集现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黄磷装置

①黄磷电炉生产产生的黄磷炉气,经过4座串联洗气塔洗涤后,分为固、气两相,固相为粗磷送往下游黄磷精制工段作进一步精制处理,气相为黄磷尾气由管道输送至黄磷尾气净化工段,净化工段采用二级水洗+二级碱洗净化工艺,黄磷尾气净化后作原料烘干工段、泥磷处置工段及活性氧化钙工段供热燃料使用。

②原料堆棚、磷渣堆棚均设置喷水抑尘装置,并采用封闭式堆棚、通廊封闭,进料口、筛分单元均设置集尘设施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集中收集后汇入烘干单元袋式收尘器进行处置。

③原料烘干工段(2台烘干设备)末端均设置袋式收尘器+双碱法洗涤塔对烘干废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分别由两根20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

④泥磷处置工段共设置8台泥磷转锅,每2台转锅设置一座集尘罩,末端设置双碱法洗涤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

⑤黄磷污水循环设施、出渣池采取密封加盖的形式对逸散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汇入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碱洗+水洗喷淋工艺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

(2)活性氧化钙装置

①石灰石堆棚设有喷水抑尘设施,并设为封闭式堆棚,通廊为封闭式。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A.1标准。

②原料筛分、筛下物卸料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

③成品转运、筛分、卸料过程中所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采用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6.5m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

④石灰窑煅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x、颗粒物、氟化物、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由于石灰窑天然的碱性环境对SO2、氟化物具有天然的固化脱除效率,预热带设置SNCR脱硝装置,脱硝原料为尿素,此工序会逃逸出少量未完全反应的氨气,脱硝处理后的废气进入末端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处置后由40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SO2、NOx、颗粒物、氨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

(3)热法磷酸装置

该工序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五氧化二磷,采用文丘里除雾器+复挡除沫器+洗涤塔进行处置,处置后由4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五氧化二磷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

(4)磷酸铁副产硫铵装置

①项目建设2条5万吨/年磷酸铁副产4.5万吨/年硫铵生产装置,每套生产装置设置独立的废气处理系统,磷酸铁中和反应未完全反应的逃逸氨气和七水硫酸亚铁与磷酸一铵反应所产生的氨气,由风机抽送至末端洗涤塔进行净化处理,项目设置两座洗涤塔,处理工艺为水洗,处理后的废气由2根31m高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标准。

②磷酸铁煅烧、干燥工序末端设置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煅烧干燥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2根32.8m高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标准。

③磷酸铁粉磨工序末端设置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粉尘,处理后分别由2根25m高排气筒(DA015~DA016)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标准。

④成品储存、包装车间设置一座集尘罩对包装过程中逸散的粉尘进行收集,车间为封闭式车间,末端设置一座袋式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DA017)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

⑤硫铵包装、干燥工序,采用天然气作为供热燃料,硫铵干燥、转运、包装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整个工序呈封闭负压状态,逸散的粉尘与天然气燃烧废气抽送至末端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DA018~DA019)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

(5)燃气锅炉装置

项目设置两台25t/h燃气锅炉(一开一备)为全厂提供蒸汽,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热源,由末端2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6)在线监测设置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113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项目磷酸铁煅烧工序DA013、DA014排气筒,燃气锅炉系统DA020排气筒需设置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因子为SO2、NOx、颗粒物。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黄磷生产废水

进入黄磷生产废水处理站的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循环水强制排水、黄磷及其配套工序产生的含磷废水、部分反渗透装置浓水,上述生产废水通过溢流口和管线进入中转池,用石灰乳液泵投入中转池,中转池内经搅拌装置充分混合后送至逐级沉降罐,项目设置10座逐级沉降罐进行处理(处理规模:600m3/h),经逐级沉降后的尾水由泵抽送至各用水工段,逐级沉降罐为地上罐,基础为混凝土结构,离地高度0.85m,罐体设置抽气装置,将废水蒸发废气抽送至烟气集中处理系统进行处置,泥磷通过沉降罐罐底锥形部位排出,由泥磷泵输送至泥磷沉降池。

(2)磷酸铁装置废水

磷酸铁工艺流程中的副产硫铵工段即为一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膜浓缩”,预处理工艺包含调节—过滤—超滤。膜浓缩工艺则为一套反渗透装置,该装置产生除回用于磷酸铁生产工序外,还作为锅炉、热法磷酸工序的补充水,浓缩得料浆即为硫铵母液,经干燥后即可得到硫铵产品。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分为职工生活污水、餐厨污水设置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统一送入一体化A/O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规模:50m3/d),处理后的尾水用于黄磷冲渣补充水,不外排。

(4)化验质检废水

化验质检废水进行中和处理(无害化处理,具体需根据不同试剂要求进行),最终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黄磷冲渣。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可视化”管理原则,涉污管线敷设采取地上敷设或“明沟套明管”,事故应急池等污水构筑物设池中池及渗漏观测措施,液态物料储罐底部采用架空设置,定期巡检。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氧化合成厂房、磷酸铁原料库房、膜过滤厂房、硫铵浓缩厂房、硫铵成品库房、储罐区、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热法磷酸车间、生产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泥磷处置厂房、磷盐制备厂房、SNCR脱硝装置区、危险品卸车区、黄磷尾气净化装置区等。

以上区域防渗要求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采用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防渗。

(3)项目厂区内、厂区上游、下游位置设置8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区域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和动力设施、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黄磷装置

①磷渣:黄磷生产所产生的磷渣,暂存于磷渣堆棚内,定期外售作建材原料。磷渣堆棚占地面积1440m2,按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

②磷铁:黄磷生产所产生的磷铁,在渣道边的磷铁坑内冷却凝固成型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作为副产品外销。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50m2。

③转锅炉灰:泥磷(含磷量在15%左右)经管道泵送至泥磷沉降池内,由泥磷转锅处置,回收其内残留的磷,泥磷转锅处置后,残留的炉灰,清炉后与磷渣一同暂存于磷渣堆棚内,定期外售作建材原料。

④筛下料:磷矿石、硅石在入炉前需要进行筛分,筛下粒度不满足入炉条件的物料,即为磷矿粉、硅石粉,收集后妥善存于原料堆棚内,定期外售。原料堆棚占地10156m2。

(2)活性氧化钙装置

筛下料:石灰石在入炉前需要进行筛分,筛下粒度不满足入炉条件的物料,即碎石,筛下料进入碎石仓后,由仓下卸料机卸入载货汽车,外运出厂。

(3)磷酸铁副产硫铵工段

①原料除杂滤渣:七水硫酸亚铁为钛白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为防止杂质带入磷酸铁产品,在生产前需要对其进行除杂处理,除杂滤渣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定期送往 (略) 处理。

②硫铵滤渣:硫铵母液进入母液均化池后,需加入氨水调节pH至碱性,使得未反应完全的铁离子、钙离子析出,在通过板框过滤除去杂质,杂质的主要成分:含铁硫酸钙,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水泥厂。

③洗水除杂滤渣:磷酸铁工序洗涤废水进入反应池,需加氨水调节pH值碱性,析出其中杂质,由板框过滤机进行过滤,滤渣性质与硫铵滤渣相同可外售至水泥厂。

(4)公用工程

①废包装袋: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包装袋,由废品公司统一回收利用。

②废膜组件:反渗透装置定期更换下来的损坏膜组件,由更换膜组件厂家进行回收。

③脱硫石膏:脱硫、洗涤塔采用塔槽一体式设计,加入石灰沉淀后会产生脱硫石膏,分类暂存于磷渣堆棚内,定期外售。

(5)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维产生的废机油、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均为危险废物,依照危险废物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156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

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

(略) 黔南布衣族苗族 (略) 牛场镇


(略) 都匀供电局

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本项 (略) 牛场镇,起点地理坐标:107°29′23.564″,26°52′17.670″,终点地理坐标:107°29′27.485″,26°51′33.270″,属于输变电工程,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362m2,项目总投资3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占总投资的3.67%。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集中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恢复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土石方的运输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场地、场内道路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采用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采取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小对施工点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租住地点垃圾收集系统分类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拆除的导线、地线、绝 (略) 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废物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暴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0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0m。输电线路穿越耕养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线路沿线巡检,如建设其他产生电场、磁场设施的,需加强论证,确保区域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当前线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后期如有新建,应加强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监测。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对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行维护更换的绝缘子等金具,由业主统一回收处理。


报批稿

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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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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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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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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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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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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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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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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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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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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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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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 、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

瓮安县建中镇

(略)

贵州 (略)

本工程位于黔南州瓮安县建中镇内,原《开阳至瓮安(含龙岗支线)输气管道项目》于** (略) 生态环境厅批复(黔环审〔2022〕号),2022年投入生产,并于2023年3月已完成自主验收。由于线路部分涉及瓮安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用地,为支持矿权配置,同时避免引发管道安全事故,涉及矿产资源开采规划用地内的管道停用并报废,在原有开阳至瓮安(含龙岗支线)输气管道的北侧,新建管道与旧管道联通,设计起于响鼓滩,止于高寨坡,长度为7.007km,本项目不设置站场及阀室,本次只对新建管线部分进行评估。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采取土地肥力保护措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剥离表土妥善存放,减少因施工生土上翻,表土层养分损失。

(2)线路尽量绕避覆盖度较高的森林植被,尽量减少不可避免的植被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3)边开挖边复垦原则,管线分段施工,每段管道敷设完毕后应及时对该段管线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因地制宜,布置合适的林草种类,并重点做好原为荒地、林草地的工程建设区的植被恢复工作。

(4)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减少夜间作业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在经过林区进行施工时,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提前采取驱赶措施,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同时避开生物的繁殖期,尤其是避开鸟类的繁殖季节。

(5)在管道穿越河流时,应尽量选在枯水季节,土石方严禁堆积在河道,施工结束后要尽快恢复河道的畅通。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应低速行驶减小运输扬尘。土方开挖、调运、装卸等极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环节尽量避免在大风干燥天气实施。施工现场加强管理,统一堆放材料,细颗粒散装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土方开挖时应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沿线设置1个施工营地,施工生活营地内部设置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当地农田农肥。

(2)管道试压采用的是无腐蚀性的清洁水进行试压,在管道起点穿越河流处进行清管、试压,全线设置一个试压废水排放点,产生的废水经试压管道排放口的位置设置1个试压废水收集池沉淀、过滤后就近排入河流。

(3)本工程管线施工采用大开挖的方式穿越河流,由于本项目穿越的跳墩河(2次)及马颈河(1次)为季节性沟渠,受季节影响较大,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如不能避免时候应采用围堰导流的方法分段进行开挖,严禁施工废料和生活污水排入河道中,严禁在河道两侧内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严禁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具、倾倒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尽可能将施工机械远离周围的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途经附近居民点路段,应减速 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减少土石方的临时堆存。

(2)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施工废料进行集中收集,废焊条、废包装材料、废金属收集后回收利用;清管产生的少量铁屑,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禁止乱堆乱放,禁止随意倾倒。

(3)及时清扫施工道路积尘和散落的弃渣,维护沿线村落环境卫生。

(4)管道施工沿线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管道不产污,不需采取额外的生态保护措施,仍加强巡线人员的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线人员对管线沿线植被、动物的滥伐、滥捕,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破坏和随意践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中的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管道采用三层PE防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相关设备加强监控、巡查和管理,采用高质量的阀门和设备,正常输气情况下,安全性良好,无废气产生。管道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管道检测,若发现管道破裂时应及时修补,减少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管道管理人员于建中镇分输阀室办公,不增设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该站点进行处理,营运期不产生废水的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天然气时会有较小噪声,管道平均埋深为0.8m,且经土覆盖,地面不能听到该噪声,营运期输气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天然气管道每年需要定期进行清管,主要以分输站为单位进行,本项目只涉及管道,故本项目无固废影响。


2

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

(略) 黔南州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青坑磷煤化工组团

贵州胜泓 (略)

(略)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基础工业区中的青坑磷煤化工组团,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副产9万吨硫铵,配套建设2.5万吨黄磷(产能置换),10万吨磷酸(85%)、20万吨活性氧化钙。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施工扬尘,采取定期清扫施工区及道路,并采取洒水抑尘;对运输土方、砂石料等易产尘物料的车辆加强管理,车厢盖篷布,严禁超载、超速并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应避开风速较大的季节,施工过程采用商砼,少用易产生粉尘的建材,粉状物料不得的露天堆放,须加盖篷布。保证粉尘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有土石方阶段基坑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及各种设备、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泥沙,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的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制定合理施工方案,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作业、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设置围挡,确保施工期外排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中做到土石方的挖填平衡,废设备、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回收,可回收部分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部分 (略) 政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处置。施工产生废机油、废润滑油、涂料罐等危险废物,收集现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黄磷装置

①黄磷电炉生产产生的黄磷炉气,经过4座串联洗气塔洗涤后,分为固、气两相,固相为粗磷送往下游黄磷精制工段作进一步精制处理,气相为黄磷尾气由管道输送至黄磷尾气净化工段,净化工段采用二级水洗+二级碱洗净化工艺,黄磷尾气净化后作原料烘干工段、泥磷处置工段及活性氧化钙工段供热燃料使用。

②原料堆棚、磷渣堆棚均设置喷水抑尘装置,并采用封闭式堆棚、通廊封闭,进料口、筛分单元均设置集尘设施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集中收集后汇入烘干单元袋式收尘器进行处置。

③原料烘干工段(2台烘干设备)末端均设置袋式收尘器+双碱法洗涤塔对烘干废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分别由两根20m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

④泥磷处置工段共设置8台泥磷转锅,每2台转锅设置一座集尘罩,末端设置双碱法洗涤塔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

⑤黄磷污水循环设施、出渣池采取密封加盖的形式对逸散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汇入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碱洗+水洗喷淋工艺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

(2)活性氧化钙装置

①石灰石堆棚设有喷水抑尘设施,并设为封闭式堆棚,通廊为封闭式。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A.1标准。

②原料筛分、筛下物卸料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

③成品转运、筛分、卸料过程中所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采用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由16.5m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

④石灰窑煅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x、颗粒物、氟化物、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由于石灰窑天然的碱性环境对SO2、氟化物具有天然的固化脱除效率,预热带设置SNCR脱硝装置,脱硝原料为尿素,此工序会逃逸出少量未完全反应的氨气,脱硝处理后的废气进入末端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处置后由40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SO2、NOx、颗粒物、氨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五氧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

(3)热法磷酸装置

该工序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五氧化二磷,采用文丘里除雾器+复挡除沫器+洗涤塔进行处置,处置后由4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五氧化二磷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标准。

(4)磷酸铁副产硫铵装置

①项目建设2条5万吨/年磷酸铁副产4.5万吨/年硫铵生产装置,每套生产装置设置独立的废气处理系统,磷酸铁中和反应未完全反应的逃逸氨气和七水硫酸亚铁与磷酸一铵反应所产生的氨气,由风机抽送至末端洗涤塔进行净化处理,项目设置两座洗涤塔,处理工艺为水洗,处理后的废气由2根31m高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标准。

②磷酸铁煅烧、干燥工序末端设置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煅烧干燥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2根32.8m高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标准。

③磷酸铁粉磨工序末端设置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粉尘,处理后分别由2根25m高排气筒(DA015~DA016)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标准。

④成品储存、包装车间设置一座集尘罩对包装过程中逸散的粉尘进行收集,车间为封闭式车间,末端设置一座袋式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DA017)达标排放。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

⑤硫铵包装、干燥工序,采用天然气作为供热燃料,硫铵干燥、转运、包装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整个工序呈封闭负压状态,逸散的粉尘与天然气燃烧废气抽送至末端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DA018~DA019)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

(5)燃气锅炉装置

项目设置两台25t/h燃气锅炉(一开一备)为全厂提供蒸汽,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热源,由末端2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SO2、NOx、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6)在线监测设置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1138-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项目磷酸铁煅烧工序DA013、DA014排气筒,燃气锅炉系统DA020排气筒需设置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因子为SO2、NOx、颗粒物。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黄磷生产废水

进入黄磷生产废水处理站的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循环水强制排水、黄磷及其配套工序产生的含磷废水、部分反渗透装置浓水,上述生产废水通过溢流口和管线进入中转池,用石灰乳液泵投入中转池,中转池内经搅拌装置充分混合后送至逐级沉降罐,项目设置10座逐级沉降罐进行处理(处理规模:600m3/h),经逐级沉降后的尾水由泵抽送至各用水工段,逐级沉降罐为地上罐,基础为混凝土结构,离地高度0.85m,罐体设置抽气装置,将废水蒸发废气抽送至烟气集中处理系统进行处置,泥磷通过沉降罐罐底锥形部位排出,由泥磷泵输送至泥磷沉降池。

(2)磷酸铁装置废水

磷酸铁工艺流程中的副产硫铵工段即为一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膜浓缩”,预处理工艺包含调节—过滤—超滤。膜浓缩工艺则为一套反渗透装置,该装置产生除回用于磷酸铁生产工序外,还作为锅炉、热法磷酸工序的补充水,浓缩得料浆即为硫铵母液,经干燥后即可得到硫铵产品。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分为职工生活污水、餐厨污水设置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统一送入一体化A/O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规模:50m3/d),处理后的尾水用于黄磷冲渣补充水,不外排。

(4)化验质检废水

化验质检废水进行中和处理(无害化处理,具体需根据不同试剂要求进行),最终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黄磷冲渣。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可视化”管理原则,涉污管线敷设采取地上敷设或“明沟套明管”,事故应急池等污水构筑物设池中池及渗漏观测措施,液态物料储罐底部采用架空设置,定期巡检。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氧化合成厂房、磷酸铁原料库房、膜过滤厂房、硫铵浓缩厂房、硫铵成品库房、储罐区、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热法磷酸车间、生产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泥磷处置厂房、磷盐制备厂房、SNCR脱硝装置区、危险品卸车区、黄磷尾气净化装置区等。

以上区域防渗要求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采用混凝土垫层+2mmHDPE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树脂防渗。

(3)项目厂区内、厂区上游、下游位置设置8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区域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和动力设施、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黄磷装置

①磷渣:黄磷生产所产生的磷渣,暂存于磷渣堆棚内,定期外售作建材原料。磷渣堆棚占地面积1440m2,按重点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

②磷铁:黄磷生产所产生的磷铁,在渣道边的磷铁坑内冷却凝固成型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作为副产品外销。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50m2。

③转锅炉灰:泥磷(含磷量在15%左右)经管道泵送至泥磷沉降池内,由泥磷转锅处置,回收其内残留的磷,泥磷转锅处置后,残留的炉灰,清炉后与磷渣一同暂存于磷渣堆棚内,定期外售作建材原料。

④筛下料:磷矿石、硅石在入炉前需要进行筛分,筛下粒度不满足入炉条件的物料,即为磷矿粉、硅石粉,收集后妥善存于原料堆棚内,定期外售。原料堆棚占地10156m2。

(2)活性氧化钙装置

筛下料:石灰石在入炉前需要进行筛分,筛下粒度不满足入炉条件的物料,即碎石,筛下料进入碎石仓后,由仓下卸料机卸入载货汽车,外运出厂。

(3)磷酸铁副产硫铵工段

①原料除杂滤渣:七水硫酸亚铁为钛白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为防止杂质带入磷酸铁产品,在生产前需要对其进行除杂处理,除杂滤渣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定期送往 (略) 处理。

②硫铵滤渣:硫铵母液进入母液均化池后,需加入氨水调节pH至碱性,使得未反应完全的铁离子、钙离子析出,在通过板框过滤除去杂质,杂质的主要成分:含铁硫酸钙,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水泥厂。

③洗水除杂滤渣:磷酸铁工序洗涤废水进入反应池,需加氨水调节pH值碱性,析出其中杂质,由板框过滤机进行过滤,滤渣性质与硫铵滤渣相同可外售至水泥厂。

(4)公用工程

①废包装袋: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包装袋,由废品公司统一回收利用。

②废膜组件:反渗透装置定期更换下来的损坏膜组件,由更换膜组件厂家进行回收。

③脱硫石膏:脱硫、洗涤塔采用塔槽一体式设计,加入石灰沉淀后会产生脱硫石膏,分类暂存于磷渣堆棚内,定期外售。

(5)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中设备运维产生的废机油、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均为危险废物,依照危险废物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暂存于156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

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

(略) 黔南布衣族苗族 (略) 牛场镇


(略) 都匀供电局

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本项 (略) 牛场镇,起点地理坐标:107°29′23.564″,26°52′17.670″,终点地理坐标:107°29′27.485″,26°51′33.270″,属于输变电工程,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362m2,项目总投资3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占总投资的3.67%。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集中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恢复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土石方的运输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场地、场内道路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采用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采取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小对施工点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租住地点垃圾收集系统分类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拆除的导线、地线、绝 (略) 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废物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下相导线与公众暴露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0m,与耕养区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0m。输电线路穿越耕养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线路沿线巡检,如建设其他产生电场、磁场设施的,需加强论证,确保区域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当前线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后期如有新建,应加强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监测。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对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行维护更换的绝缘子等金具,由业主统一回收处理。


报批稿

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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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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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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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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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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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裕能新 (略) (一期)用电项目供电线路工程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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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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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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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贵州胜泓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新材料及其配套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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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响鼓滩至高寨坡输气管道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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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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