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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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 (略) 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纬八路

新疆 (略)

新疆明瑞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0.10m2,其中生活综合楼建筑面积1000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00m2,原料库房占地面积为260m2,各种生产设备、公用设备若干套。

本项目总投资559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组织废气

建筑用粉煤灰生产线进料、球磨筛选粉尘:建筑用粉煤灰生产线在原料进料、球磨筛选工序各配套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系统排气,产生的粉尘废气全部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粉煤灰墙体板材生产线进料粉尘:粉煤灰墙体板材生产线在原料进料工序配套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系统排气,产生的粉尘废气全部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投料:未被收集的投料粉尘搅拌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投料搅拌工序均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无组织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可有效降低风扰动的影响,减少粉尘的逸散;

搅拌粉尘:粉煤灰墙体生产线在搅拌工序产生粉尘。本项目混合搅拌机为封闭式搅拌机,各物料进入混合搅拌机中搅拌时,在呼吸口会有粉尘产生。搅拌机配套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不设置排气筒和风机),即粉尘被捕集在滤袋内,通过压缩空气使滤袋表面粉尘落入研磨消化器内回用,气体则在内部循环,少量气体通过排风口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与生活污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区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安装减振垫、建筑物隔声、车辆禁止鸣笛、限速等措施等措施,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除尘器定期清理,清理出的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收利用于生产线;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区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0m2,废机油由专用容器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 (略) 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第八师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纬八路

新疆 (略)

新疆明瑞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0.10m2,其中生活综合楼建筑面积1000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00m2,原料库房占地面积为260m2,各种生产设备、公用设备若干套。

本项目总投资559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组织废气

建筑用粉煤灰生产线进料、球磨筛选粉尘:建筑用粉煤灰生产线在原料进料、球磨筛选工序各配套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系统排气,产生的粉尘废气全部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粉煤灰墙体板材生产线进料粉尘:粉煤灰墙体板材生产线在原料进料工序配套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系统排气,产生的粉尘废气全部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个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投料:未被收集的投料粉尘搅拌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投料搅拌工序均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无组织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可有效降低风扰动的影响,减少粉尘的逸散;

搅拌粉尘:粉煤灰墙体生产线在搅拌工序产生粉尘。本项目混合搅拌机为封闭式搅拌机,各物料进入混合搅拌机中搅拌时,在呼吸口会有粉尘产生。搅拌机配套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不设置排气筒和风机),即粉尘被捕集在滤袋内,通过压缩空气使滤袋表面粉尘落入研磨消化器内回用,气体则在内部循环,少量气体通过排风口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与生活污 (略) 政管网,最终排入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区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安装减振垫、建筑物隔声、车辆禁止鸣笛、限速等措施等措施,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本项目除尘器定期清理,清理出的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收利用于生产线;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区新建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10m2,废机油由专用容器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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