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林业局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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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林业局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

格氏栲自然保护区服务站、各林业站、机关各股室:

根据《三元区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我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制定三元区林业局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职责

按照相关要求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做好林业工作整合、移交划转、接续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三元区林业局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实施过程中涉及林业的有关工作。

组 长:黄 亮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本恒 局党委员、副局长

王生华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谢金良 副局长(正科级)

成 员:王昌沙、沈彩霞、陈克荣、张 莉、李 玲、

彭明良、* 军、罗沐阳、黄文玲、曾永东、

代凤贵、杨露菁、阮训清、林大辉、肖建烘

日常工作由谢金良同志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

工作时限: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

三、责任分工

1、传达行政区划调整批复精神;完成本系统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摸底。(责任股室:办公室)

2、向财经及公用事业组报送本单位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工作方案。(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 2021年2月28日前)

3、向财经及公用事业组报送实施进展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计财股;完成时限:全程,每周五前)

4、汇总行政区划调整不稳定因素排查表及应答文稿、应对方案。(责任股室:办公室、资源管理股、产业股、防火办、各林业站;完成时限:2021年3月10日前)

5、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前后资源数据整合、行政审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责任股室:资源管理股、资源站、防检站、防火办、执法队、各林业站,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6、汇总行政区划调整实施过程中涉及林业的各类材料。 (责任股室:办公室、计财股、资源管理股、人教股、资源站等职能股室、各林业站,5月底前)

7、对本系统事业单位资产清点、人员情况摸排。(责任股室:办公室、计财股、人教股,各林业站;完成时段:2021年3月23日前)

8、对行政区划调整过程形成的林业过程资料(可对外公开的)及成效总结(含图片和电子版)进行收集。(责任股室:办公室、计财股、人教股、资源管理股、资源站,完成时限: 12月底前)

9、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完成后涉及林业成效的工作进行评估。(牵头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 2022年2月)

四、工作要求

1、有序推进工作。按照三元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谋划林业相关工作,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中林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2、加强思想引导。积极做好答疑解惑、政策咨询等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不道听途说,不听谣,不传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强化风险调控。全面排查本系统本单位内行政区划调整可能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科学评估风险,及时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元区林业局

2021年3月9日

格氏栲自然保护区服务站、各林业站、机关各股室:

根据《三元区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我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制定三元区林业局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职责

按照相关要求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做好林业工作整合、移交划转、接续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三元区林业局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实施过程中涉及林业的有关工作。

组 长:黄 亮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本恒 局党委员、副局长

王生华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谢金良 副局长(正科级)

成 员:王昌沙、沈彩霞、陈克荣、张 莉、李 玲、

彭明良、* 军、罗沐阳、黄文玲、曾永东、

代凤贵、杨露菁、阮训清、林大辉、肖建烘

日常工作由谢金良同志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

工作时限: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

三、责任分工

1、传达行政区划调整批复精神;完成本系统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摸底。(责任股室:办公室)

2、向财经及公用事业组报送本单位行政区划调整实施工作方案。(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 2021年2月28日前)

3、向财经及公用事业组报送实施进展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计财股;完成时限:全程,每周五前)

4、汇总行政区划调整不稳定因素排查表及应答文稿、应对方案。(责任股室:办公室、资源管理股、产业股、防火办、各林业站;完成时限:2021年3月10日前)

5、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前后资源数据整合、行政审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责任股室:资源管理股、资源站、防检站、防火办、执法队、各林业站,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6、汇总行政区划调整实施过程中涉及林业的各类材料。 (责任股室:办公室、计财股、资源管理股、人教股、资源站等职能股室、各林业站,5月底前)

7、对本系统事业单位资产清点、人员情况摸排。(责任股室:办公室、计财股、人教股,各林业站;完成时段:2021年3月23日前)

8、对行政区划调整过程形成的林业过程资料(可对外公开的)及成效总结(含图片和电子版)进行收集。(责任股室:办公室、计财股、人教股、资源管理股、资源站,完成时限: 12月底前)

9、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完成后涉及林业成效的工作进行评估。(牵头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 2022年2月)

四、工作要求

1、有序推进工作。按照三元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谋划林业相关工作,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中林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2、加强思想引导。积极做好答疑解惑、政策咨询等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不道听途说,不听谣,不传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强化风险调控。全面排查本系统本单位内行政区划调整可能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科学评估风险,及时应对处置,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元区林业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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