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生产40万方砂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天祝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生产40万方砂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7月4日,按照《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天 (略) (略) 天祝县组织召开“天 (略) 开采加工生产40万方砂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开采加工生产40万方砂石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天 (略) ;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
(5)建设地点: (略) 天祝藏族自治县石门镇岔岔屲村。采矿区地理中心坐标为N37.*、E103.*。
(6)占地面积:总占地约*.56m2;
(7)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8)建设规模
本项目属于矿山开采项目,项目建设后生产能力达40万m3/a,采矿年限6年(基建期1年),矿床开采后按规格要求破碎后出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采矿区、堆料场、排土(石)场、加工区及机修车间等。
(9)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 (略) 年开采加工生产40万方砂石料建设项目矿地质普查报告》(以下简称《普查报告》),矿山服务年限为6a。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 (略)
通讯地址: (略) 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团结南路32号
联系人:卓继恭
联系电话:*
2022年7月4日,按照《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天 (略) (略) 天祝县组织召开“天 (略) 开采加工生产40万方砂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开采加工生产40万方砂石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天 (略) ;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
(5)建设地点: (略) 天祝藏族自治县石门镇岔岔屲村。采矿区地理中心坐标为N37.*、E103.*。
(6)占地面积:总占地约*.56m2;
(7)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8)建设规模
本项目属于矿山开采项目,项目建设后生产能力达40万m3/a,采矿年限6年(基建期1年),矿床开采后按规格要求破碎后出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采矿区、堆料场、排土(石)场、加工区及机修车间等。
(9)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 (略) 年开采加工生产40万方砂石料建设项目矿地质普查报告》(以下简称《普查报告》),矿山服务年限为6a。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 (略)
通讯地址: (略) 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团结南路32号
联系人:卓继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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