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潍河路以东、规划蓝湾街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公示
规划潍河路以东、规划蓝湾街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公示
规划潍河路以东、规划蓝湾街以南地 (略) 莒县店子集街道马鬓山路以西、春晓路以北,中心地理坐标:E 118.89035°,N 35.58403°,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马鬓山路,南至春晓路,西至后西庄村土地,北至西北崖村土地,地块面积*.00m2,合168.83亩。
地块原土地权属单位为莒县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西北崖村、后西庄村、店子集村、前西庄村村委会,现土地权属单位为莒县土地利用储备中心。地块原用途为耕地、园地、林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历史至今从事过农业生产、养殖生产、汽车线束组装加工、农机维修、培训机构等生产经营活动,土地利用历史相对复杂。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年)》,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莒县土地储备利用中心委 (略) (略)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1月~4月, (略) (略) 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查明地块环境现状,调查地块及周边环境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关注污染物为pH、铅、砷、镉、镍、铜、锰、锌、苯并[a]芘、有机农药类、氨氮、石油烃(C10-C40),需要开展初步采样分析。
初步采样采用分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在重点关注区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S1-S14),在其他区域布设11个表层土壤快筛点位(KS1-KS11),地块外北侧、东侧布设2个对照监测点(DZ1-DZ2,共采集37个土壤样品,同时采集4个现场平行样、1个运输空白样、1个全程序空白样送入实验室检测。根据紧邻调查地块南侧的《莒县店子集街道中心小学综合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20年7月),本工程场地钻探深度(13.2m)内未揭露地下水,初步采样时对W1、W2进行深孔钻探,最大钻探深度至15m,也未揭露地下水,因此本次调查项目不再对浅层地下水进行采集分析。
土壤样品测定GB36600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增加pH、锌、氨氮、锰、有机农药类(阿特拉津、氯丹、p,p"-DDD、p,p"-DDE、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硫丹、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土壤各检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方法初步推算出的风险控制值,与清洁对照点检出值处于同一浓度水平,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另附页
规划潍河路以东、规划蓝湾街以南地 (略) 莒县店子集街道马鬓山路以西、春晓路以北,中心地理坐标:E 118.89035°,N 35.58403°,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马鬓山路,南至春晓路,西至后西庄村土地,北至西北崖村土地,地块面积*.00m2,合168.83亩。
地块原土地权属单位为莒县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西北崖村、后西庄村、店子集村、前西庄村村委会,现土地权属单位为莒县土地利用储备中心。地块原用途为耕地、园地、林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历史至今从事过农业生产、养殖生产、汽车线束组装加工、农机维修、培训机构等生产经营活动,土地利用历史相对复杂。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1-2030年)》,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莒县土地储备利用中心委 (略) (略)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1月~4月, (略) (略) 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查明地块环境现状,调查地块及周边环境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关注污染物为pH、铅、砷、镉、镍、铜、锰、锌、苯并[a]芘、有机农药类、氨氮、石油烃(C10-C40),需要开展初步采样分析。
初步采样采用分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在重点关注区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S1-S14),在其他区域布设11个表层土壤快筛点位(KS1-KS11),地块外北侧、东侧布设2个对照监测点(DZ1-DZ2,共采集37个土壤样品,同时采集4个现场平行样、1个运输空白样、1个全程序空白样送入实验室检测。根据紧邻调查地块南侧的《莒县店子集街道中心小学综合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20年7月),本工程场地钻探深度(13.2m)内未揭露地下水,初步采样时对W1、W2进行深孔钻探,最大钻探深度至15m,也未揭露地下水,因此本次调查项目不再对浅层地下水进行采集分析。
土壤样品测定GB36600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增加pH、锌、氨氮、锰、有机农药类(阿特拉津、氯丹、p,p"-DDD、p,p"-DDE、滴滴涕、敌敌畏、乐果、硫丹、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六氯苯、灭蚁灵)、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调查地块土壤各检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方法初步推算出的风险控制值,与清洁对照点检出值处于同一浓度水平,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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