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立力同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对山西立力同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立力同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立力同和 (略) 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西立力同和 (略) 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 | 绛县经济开发区 | 山西立力同和 (略) | 山西清泽 (略) | 建设内容:拟在现有工程厂区内现有的闲置空地内建设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本项目扩建工程同样采用电解铝及其他各类铝加工企业产生的铝灰渣为主要生产原料,配以辅料石灰粉及粘结剂玉米淀粉等,生产炼钢用球状复合脱氧剂。 项目总投资金额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铝灰渣在专用密闭区域储存,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铝灰渣拆袋、破碎、球磨、筛分、收料、压球、包装及搅拌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操作,各环节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依托现有清洗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吸声隔声、减震基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铝料采用吨包袋包装后外售下游再生铝加工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包装材料在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立力同和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立力同和 (略) 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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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立力同和 (略) 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 | 绛县经济开发区 | 山西立力同和 (略) | 山西清泽 (略) | 建设内容:拟在现有工程厂区内现有的闲置空地内建设年新增9万吨复合脱氧剂扩建项目,本项目扩建工程同样采用电解铝及其他各类铝加工企业产生的铝灰渣为主要生产原料,配以辅料石灰粉及粘结剂玉米淀粉等,生产炼钢用球状复合脱氧剂。 项目总投资金额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铝灰渣在专用密闭区域储存,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铝灰渣拆袋、破碎、球磨、筛分、收料、压球、包装及搅拌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操作,各环节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依托现有清洗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吸声隔声、减震基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铝料采用吨包袋包装后外售下游再生铝加工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包装材料在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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