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辰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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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辰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山 (略) 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滨稳发[2016]4号),现将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山 (略)

建设地点: (略) 沾化区城北工业园清风三路南、创业二路西。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3216m2(约合19.82亩),主要建设办公室、控制室、消防泵房、*类车间、*类仓库、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管廊和堆场等,建构筑物面积为3982平方米,同时配套罐区和消防水罐区,购置并安装循环泵、混配釜、储罐、外循环换热器、混合槽、分离槽和消防设备等,形成年产5000吨高分子灌浆材料、2000吨聚氨酯粘合剂、20000吨组合聚醚多元醇、2838.5吨聚醚多元醇、3000吨磷酸二氢钾、533.6吨硫酸钾和1260吨白土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建设投资8200万元,自2023年5月开工,将于2023年8月底全部建成运行。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 (略)

通讯地址: (略) 沾化区富源街道城北工业园清风一路207室

联 系 人:李总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评估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东街道渤海七路黄河十二路百一大厦1312室

联 系 人:齐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工程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您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5、其它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进行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稳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山 (略)

2023年5月6日


山 (略) 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滨稳发[2016]4号),现将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辰升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山 (略)

建设地点: (略) 沾化区城北工业园清风三路南、创业二路西。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3216m2(约合19.82亩),主要建设办公室、控制室、消防泵房、*类车间、*类仓库、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管廊和堆场等,建构筑物面积为3982平方米,同时配套罐区和消防水罐区,购置并安装循环泵、混配釜、储罐、外循环换热器、混合槽、分离槽和消防设备等,形成年产5000吨高分子灌浆材料、2000吨聚氨酯粘合剂、20000吨组合聚醚多元醇、2838.5吨聚醚多元醇、3000吨磷酸二氢钾、533.6吨硫酸钾和1260吨白土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建设投资8200万元,自2023年5月开工,将于2023年8月底全部建成运行。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 (略)

通讯地址: (略) 沾化区富源街道城北工业园清风一路207室

联 系 人:李总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评估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东街道渤海七路黄河十二路百一大厦1312室

联 系 人:齐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工程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您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5、其它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进行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稳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山 (略)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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