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8日-5月4日(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 编:*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 (略) (略) 年产30万吨机制砂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3]11号 | 2023.4.28 |
2 |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内蒙古 (略) 孝廷采石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3]12号 | 2023.4.28 |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8日-5月4日(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 编:*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 (略) (略) 年产30万吨机制砂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3]11号 | 2023.4.28 |
2 |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内蒙古 (略) 孝廷采石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3]12号 | 2023.4.28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