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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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8日-5月4日(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 编:*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批准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 (略) (略) 年产30万吨机制砂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鄂环鄂评字[2023]11号

2023.4.28

2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内蒙古 (略) 孝廷采石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鄂环鄂评字[2023]12号

2023.4.28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8日-5月4日(7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 编:*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批准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 (略) (略) 年产30万吨机制砂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鄂环鄂评字[2023]11号

2023.4.28

2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内蒙古 (略) 孝廷采石场年产30万吨机制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鄂环鄂评字[2023]12号

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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