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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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监督管理审批股)

  传 真: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邮 编: *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公告日期

1

中广核新能 (略) 中广核滦平县10万千瓦光伏农业综合示范项目

滦环评[2023]10号

2023/2/20

2023/5/6

2

滦平县 (略) 尾矿砂综合回收利用迁建改造项目

滦环评[2023]11号

2023/3/1

2023/5/6

3

滦平县小 (略) 大五成沟排土场建设项目

滦环评[2023]12号

2023/3/1

2023/5/6

4

滦 (略) 大北沟排土场建设项目

滦环评[2023]13号

2023/3/16

2023/5/6

5

承德跃实 (略) 新建年产5000万块(折合标砖)新型环保节能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滦环评[2023]14号

2023/4/24

2023/5/6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监督管理审批股)

  传 真: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邮 编: *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公告日期

1

中广核新能 (略) 中广核滦平县10万千瓦光伏农业综合示范项目

滦环评[2023]10号

2023/2/20

2023/5/6

2

滦平县 (略) 尾矿砂综合回收利用迁建改造项目

滦环评[2023]11号

2023/3/1

2023/5/6

3

滦平县小 (略) 大五成沟排土场建设项目

滦环评[2023]12号

2023/3/1

2023/5/6

4

滦 (略) 大北沟排土场建设项目

滦环评[2023]13号

2023/3/16

2023/5/6

5

承德跃实 (略) 新建年产5000万块(折合标砖)新型环保节能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滦环评[2023]14号

2023/4/24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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