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卫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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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卫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卫 (略) 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 08日至 2023年05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卫 (略) 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卫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卫 (略) (略) 南沙区珠江街南江二路6号11栋建设“广州卫 (略) 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95.84平方米,建筑面积5023.2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折叠式顶压球囊、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一次性植入器等医用产品制造,预计生产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7000个/年、折叠式顶压球囊1500个/年、眼球环扎带2000根/年、医用硅胶条2000根/年、高度近视后巩膜加固系统3000个/年、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一次性植入器7000套/年生产及遗传基因检测年检测量2000例/年。项目配置工作人员4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25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地面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微生物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经灭菌消毒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 (略) 政管网排至珠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汇入蕉门水道。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微生物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与反冲洗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修剪清洗、萃取、灭菌、实验、硫化成型、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项目运营期修剪清洗、萃取、灭菌、实验工序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引至“HEPA(高效空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成型、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与实验恶臭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修剪清洗、萃取、灭菌、实验工序有机废气(以TVOC表征)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硫化成型、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验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废弃培养基、含正己烷检验废液、废异*醇试剂、清洗异*醇残留的清洗废水、医疗废弃物、废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卫 (略) 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5月 08日至 2023年05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卫 (略) 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卫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卫 (略) (略) 南沙区珠江街南江二路6号11栋建设“广州卫 (略) 研发实验室、生产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895.84平方米,建筑面积5023.2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折叠式顶压球囊、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一次性植入器等医用产品制造,预计生产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7000个/年、折叠式顶压球囊1500个/年、眼球环扎带2000根/年、医用硅胶条2000根/年、高度近视后巩膜加固系统3000个/年、折叠式人工玻璃体球囊一次性植入器7000套/年生产及遗传基因检测年检测量2000例/年。项目配置工作人员4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25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地面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微生物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经灭菌消毒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 (略) 政管网排至珠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汇入蕉门水道。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微生物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与反冲洗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修剪清洗、萃取、灭菌、实验、硫化成型、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项目运营期修剪清洗、萃取、灭菌、实验工序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引至“HEPA(高效空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成型、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与实验恶臭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修剪清洗、萃取、灭菌、实验工序有机废气(以TVOC表征)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硫化成型、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以NMHC表征)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实验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废弃培养基、含正己烷检验废液、废异*醇试剂、清洗异*醇残留的清洗废水、医疗废弃物、废饱和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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