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江西硕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江西硕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崇仁县工业园区迎宾大道361号 |
环评机构 | 江西倍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等项 (略) (略) 崇仁县工业园区迎宾大道361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9"42.812",北纬27°47"50.428",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4%。项目营运期减震器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集中熔化炉→浇筑→检验→仓库→钻孔→抛光→车床→清洗→喷漆→烘干→包装成品;清洗机生产工艺流程为:原件→脱脂→水洗→陶化→纯水清洗→电泳→纯水清洗→烘干→组装→试机→成品,项目建成后能形成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的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颗粒炉烟尘、熔化废气、浇铸废气、抛光废气、机械加工废气、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炉、抛光机排口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中铸件热处理排放标准,喷漆生产线、电泳烘干排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二*苯、非*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 1101.5—2019)表 1中排放标准。无组织 废气中二*苯、非*烷总烃、TVO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 1101.5—2019)表 2中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溶气气浮一体化污水处理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崇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崇仁河(崇仁段)。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设置减震垫和墙体隔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营运期项目厂界周边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炉渣、废铝材、原料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与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废吸油毯、废白油、电泳槽渣、漆渣、废油漆桶、收尘灰(铝灰)、浇铸熔渣、废灯管。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中炉渣、原料包装材料、废铝材等外售处理,废反渗透膜及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吸油毯、废白油、电泳槽渣、漆渣、废油漆桶、收尘灰(铝灰)、浇铸熔渣、废灯管等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6297-2023)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大道环保局(*)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崇仁县工业园区迎宾大道361号 |
环评机构 | 江西倍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等项 (略) (略) 崇仁县工业园区迎宾大道361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16°9"42.812",北纬27°47"50.428",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4%。项目营运期减震器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集中熔化炉→浇筑→检验→仓库→钻孔→抛光→车床→清洗→喷漆→烘干→包装成品;清洗机生产工艺流程为:原件→脱脂→水洗→陶化→纯水清洗→电泳→纯水清洗→烘干→组装→试机→成品,项目建成后能形成年加工2000万个摩托车减震器、汽车清洗机的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颗粒炉烟尘、熔化废气、浇铸废气、抛光废气、机械加工废气、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颗粒炉、抛光机排口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中铸件热处理排放标准,喷漆生产线、电泳烘干排口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新污染源排放标准;二*苯、非*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 1101.5—2019)表 1中排放标准。无组织 废气中二*苯、非*烷总烃、TVO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 1101.5—2019)表 2中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溶气气浮一体化污水处理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崇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崇仁河(崇仁段)。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设置减震垫和墙体隔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营运期项目厂界周边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炉渣、废铝材、原料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与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废吸油毯、废白油、电泳槽渣、漆渣、废油漆桶、收尘灰(铝灰)、浇铸熔渣、废灯管。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中炉渣、原料包装材料、废铝材等外售处理,废反渗透膜及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吸油毯、废白油、电泳槽渣、漆渣、废油漆桶、收尘灰(铝灰)、浇铸熔渣、废灯管等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62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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