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 (略) 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 (略) 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以及《 (略) 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皖政〔2015〕125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需对《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具体分析怀宁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不稳定因素和风险点,并提出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对策措施,通过落实这些对策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综合风险指数。
二、征求公众意见
《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也可以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问卷。
扫码填写问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
四、相关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占峰
联系方式:0556-*
2.受委托评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陈来照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附件:《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20日)
网址:
2023年5月6日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 (略) 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 (略) 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精神以及《 (略) 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皖政〔2015〕125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需对《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具体分析怀宁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不稳定因素和风险点,并提出合理可行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对策措施,通过落实这些对策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综合风险指数。
二、征求公众意见
《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也可以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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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
四、相关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占峰
联系方式:0556-*
2.受委托评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陈来照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附件:《怀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20日)
网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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