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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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3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绥阳镇聚龙园区

(略) (略)

牡丹江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828.3m2,总建筑面积为15000m2,新建两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备用锅炉平时不启用,仅生产锅炉停用是启动备用锅炉应急,年加工菌包1500万袋/a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施工期无喷涂油漆、涂料等作业。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汽车尾气等空气污染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

一、环境空气

1、扬尘污染:扬尘中主要为房屋建造时产生的粉尘,不含对人群和动植物产生直接毒害作用的污染因子,厂内道路、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2、机械尾气:来往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尾气的主要成分为CO、NO2等,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二、水环境

生活污水:主要为建筑工人如厕用水,本项目施工期需6人,招募附近村屯人员进行施工,不包食宿。生活污水直接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三、声环境

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机械运转、设备动力噪声,此外,建筑材料与垃圾的运输也可使交通噪声略有增加。本环评建议项目单位施工期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村民区,施工场所车辆通过村民点时应减速、禁鸣;大型设备运输、吊装、安装应选择在工作日进行,且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工人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则一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2kg,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工程垃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零散建筑垃圾,如:废土、水泥、沙子、砖、白灰、石子等,产生量不大,收集后部分可以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消,用于回填和修路。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2

(略) 茂清菌包厂食用菌加工项目

绥阳镇柳毛河村(老砖厂北500米处)

(略) 茂清菌包厂

牡丹江 (略)

厂区总占地面积13500m2,总建筑面积为2875m2,本项目购买原有闲置 (略) 落,生产车间依托现有,内部结构改造后使用,预计年生产500万袋黑木耳菌包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厂房以及设备安装。施工期无喷涂油漆、涂料等作业。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汽车尾气等空气污染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

一、环境空气

1、扬尘污染:扬尘中主要为厂房装修时产生的粉尘,不含对人群和动植物产生直接毒害作用的污染因子,厂内道路、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2、机械尾气:来往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尾气的主要成分为CO、NO2等,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二、水环境

生活污水:主要为建筑工人如厕用水,本项目施工期需8人,招募附近村屯人员进行施工,不包食宿。生活污水直接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三、声环境

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机械运转、设备动力噪声,此外,建筑材料与垃圾的运输也可使交通噪声略有增加。本环评建议项目单位施工期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村民区,施工场所车辆通过村民点时应减速、禁鸣;大型设备运输、吊装、安装应选择在工作日进行,本企 (略) 绥阳镇二道岗子经营所,且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工人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则一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4kg,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村委会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工程垃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零散建筑垃圾,如:废土、水泥、沙子、砖、白灰、石子等,产生量不大,收集后部分可以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消,用于回填和修路。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来源: (略) 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石佳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3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绥阳镇聚龙园区

(略) (略)

牡丹江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828.3m2,总建筑面积为15000m2,新建两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一用一备),备用锅炉平时不启用,仅生产锅炉停用是启动备用锅炉应急,年加工菌包1500万袋/a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施工期无喷涂油漆、涂料等作业。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汽车尾气等空气污染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

一、环境空气

1、扬尘污染:扬尘中主要为房屋建造时产生的粉尘,不含对人群和动植物产生直接毒害作用的污染因子,厂内道路、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2、机械尾气:来往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尾气的主要成分为CO、NO2等,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二、水环境

生活污水:主要为建筑工人如厕用水,本项目施工期需6人,招募附近村屯人员进行施工,不包食宿。生活污水直接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三、声环境

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机械运转、设备动力噪声,此外,建筑材料与垃圾的运输也可使交通噪声略有增加。本环评建议项目单位施工期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村民区,施工场所车辆通过村民点时应减速、禁鸣;大型设备运输、吊装、安装应选择在工作日进行,且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工人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则一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2kg,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工程垃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零散建筑垃圾,如:废土、水泥、沙子、砖、白灰、石子等,产生量不大,收集后部分可以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消,用于回填和修路。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2

(略) 茂清菌包厂食用菌加工项目

绥阳镇柳毛河村(老砖厂北500米处)

(略) 茂清菌包厂

牡丹江 (略)

厂区总占地面积13500m2,总建筑面积为2875m2,本项目购买原有闲置 (略) 落,生产车间依托现有,内部结构改造后使用,预计年生产500万袋黑木耳菌包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厂房以及设备安装。施工期无喷涂油漆、涂料等作业。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汽车尾气等空气污染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

一、环境空气

1、扬尘污染:扬尘中主要为厂房装修时产生的粉尘,不含对人群和动植物产生直接毒害作用的污染因子,厂内道路、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2、机械尾气:来往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尾气的主要成分为CO、NO2等,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

二、水环境

生活污水:主要为建筑工人如厕用水,本项目施工期需8人,招募附近村屯人员进行施工,不包食宿。生活污水直接排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

三、声环境

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设备机械运转、设备动力噪声,此外,建筑材料与垃圾的运输也可使交通噪声略有增加。本环评建议项目单位施工期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村民区,施工场所车辆通过村民点时应减速、禁鸣;大型设备运输、吊装、安装应选择在工作日进行,本企 (略) 绥阳镇二道岗子经营所,且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工人的生活垃圾按每人0.5kg/d计,则一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4kg,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村委会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工程垃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零散建筑垃圾,如:废土、水泥、沙子、砖、白灰、石子等,产生量不大,收集后部分可以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做到日产日消,用于回填和修路。严禁随意堆放、丢弃,造成扬尘污染。

来源: (略) 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石佳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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