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清原友好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清原-----清原友好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8日我局拟对《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清原县分局)
一、 项目名称
(略) 迁建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新村街94幢-1号中农装饰城
三、 建设单位
(略)
四、环评单位
辽宁睿铂 (略)
五、 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2015年01月26日,医院 (略)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 (略) 场,地理坐标,124°55′28.225″,42°5′32.252″,为提高就医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略) 搬迁至清原镇新村街94幢-1号中农装饰城(租赁协议附件5),地理坐标,124°55′54.857″,42°5′37.524″,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对中农装饰城进行装修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院区占地面积3484.69m2,建筑面积3000m2,床位数为50张。
本项目主要诊疗科目: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中医科。医院影像科全部采用数码成像,因此无洗像水和显形液产生;中医科无煎药室,无煎药工序。口腔科室不使用含汞原材料及药剂;检验科室使用药剂不涉及重金属;本项目不设洗衣房,住院患者换洗病号服、床单等均外委清洗、消毒。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对检出传染病患者立即转到其它有接收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放射性评价不在此评价范围内,需另行评价。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是租赁场地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施工期建设的施工。
2、运营期废气——污水池设置在地下,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为单独封闭结构,加强通风。两天喷洒一次除臭剂,净化后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
3、运营期废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池”组合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30m3/d,废水排放量为18.66m3/d,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满足项目需要。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 (略)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原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排水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4、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最近敏感点白云街居民区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故该项目对周边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栅渣、污泥以及办公区域、病房生活垃圾。须全部按照环评报告中要求进行处置。
6、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社区医疗,报告表为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其他,为Ⅳ类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将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设为重点防渗区,综合楼、停车场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
七、公众参与
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8日我局拟对《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清原县分局)
一、 项目名称
(略) 迁建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新村街94幢-1号中农装饰城
三、 建设单位
(略)
四、环评单位
辽宁睿铂 (略)
五、 项目概况
(略) 成立于2015年01月26日,医院 (略)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 (略) 场,地理坐标,124°55′28.225″,42°5′32.252″,为提高就医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略) 搬迁至清原镇新村街94幢-1号中农装饰城(租赁协议附件5),地理坐标,124°55′54.857″,42°5′37.524″,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对中农装饰城进行装修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院区占地面积3484.69m2,建筑面积3000m2,床位数为50张。
本项目主要诊疗科目: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中医科。医院影像科全部采用数码成像,因此无洗像水和显形液产生;中医科无煎药室,无煎药工序。口腔科室不使用含汞原材料及药剂;检验科室使用药剂不涉及重金属;本项目不设洗衣房,住院患者换洗病号服、床单等均外委清洗、消毒。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对检出传染病患者立即转到其它有接收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放射性评价不在此评价范围内,需另行评价。
六、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是租赁场地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施工期建设的施工。
2、运营期废气——污水池设置在地下,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为单独封闭结构,加强通风。两天喷洒一次除臭剂,净化后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较小。
3、运营期废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消毒池”组合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30m3/d,废水排放量为18.66m3/d,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满足项目需要。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 (略)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原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排水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
4、噪声——采取厂房隔声,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最近敏感点白云街居民区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故该项目对周边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栅渣、污泥以及办公区域、病房生活垃圾。须全部按照环评报告中要求进行处置。
6、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行业类别为社区医疗,报告表为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其他,为Ⅳ类项目,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将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设为重点防渗区,综合楼、停车场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地面。
七、公众参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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