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明靖(原国明一)110千伏电缆线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明靖(原国明一)110千伏电缆线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河北区昆纬路3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明靖(原国明一)110千伏电缆线路改造工程 | (略) 电缆分公司 | (略) 河北区靖江路 | 联合泰泽 (略) | 明靖(原国明一)110千伏电缆线路改造工程, (略) 电缆分公司为提高地区供电的可靠性而兴建。项目总投资1004万元,建设内容为原址原换更新明靖110千伏单回电缆。电缆线路起于靖江路与加东道交口北侧,止于靖江路与真理道交口北侧,路径长737米,利用现状电缆沟槽敷设。 本项目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主要用于施工废气治理、施工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防治、生态保护及恢复、环境管理与监测等。 | 施工期: 生态环境:本项目临时占地主要包括电缆敷设区、材料和弃土堆放区等临时占地,临时占地面积约为3700平方米,用地现状为道路、慢行道和绿化带,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占用绿化带,施工前将采取表土剥离措施,采取土地平整措施等工程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并恢复原状,包括地面恢复、绿化带植被恢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开挖阶段,在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后,可将生态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将逐渐消除。本项目涉及绿化带面积较少,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植被恢复措施补偿施工期损失的植被,不会对区域植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是有限的、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将逐渐消失。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队*组织管理,避免发生施工区外围植被破坏,将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及影响降到最低。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范围,尽量减少工程排水、施工垃圾、施工运输车辆和人员的活动,以减少对施工沿线景观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单位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废气:本项目施工阶段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施工现场临时堆放;施工物料的装卸、运输及堆放;施工垃圾堆放及清理;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尾气以及土方车辆可能存在的遗洒造成的扬尘等。通过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时清运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于周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施工扬尘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恢复至现状水平。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时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除渣后,回收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降尘等。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施工阶段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较多,不同的施工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及牵引机、滚轮等。施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加强管控,合理布局施工机械,采取临时围挡等噪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由于本项目输电线路路径较短、开挖量小、施工时间较短,且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随着施工结束即可消失。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渣土及废电缆等。废渣土由渣土运输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废电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生态环境:本项目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线路维护期间,维修及巡检人员对周边地表植被的扰动。项目线路均为地下电缆,且线路较短,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电磁环境:本项目在导线制造和施工中,规范相关工艺流程,电缆线路运行期间的电磁影响能够满足相关限值要求。 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 | —— | 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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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明靖(原国明一)110千伏电缆线路改造工程 | (略) 电缆分公司 | (略) 河北区靖江路 | 联合泰泽 (略) | 明靖(原国明一)110千伏电缆线路改造工程, (略) 电缆分公司为提高地区供电的可靠性而兴建。项目总投资1004万元,建设内容为原址原换更新明靖110千伏单回电缆。电缆线路起于靖江路与加东道交口北侧,止于靖江路与真理道交口北侧,路径长737米,利用现状电缆沟槽敷设。 本项目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2.5%,主要用于施工废气治理、施工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防治、生态保护及恢复、环境管理与监测等。 | 施工期: 生态环境:本项目临时占地主要包括电缆敷设区、材料和弃土堆放区等临时占地,临时占地面积约为3700平方米,用地现状为道路、慢行道和绿化带,土地利用现状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占用绿化带,施工前将采取表土剥离措施,采取土地平整措施等工程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并恢复原状,包括地面恢复、绿化带植被恢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开挖阶段,在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措施后,可将生态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将逐渐消除。本项目涉及绿化带面积较少,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植被恢复措施补偿施工期损失的植被,不会对区域植物多样性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是有限的、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将逐渐消失。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队*组织管理,避免发生施工区外围植被破坏,将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及影响降到最低。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的范围,尽量减少工程排水、施工垃圾、施工运输车辆和人员的活动,以减少对施工沿线景观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单位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废气:本项目施工阶段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施工现场临时堆放;施工物料的装卸、运输及堆放;施工垃圾堆放及清理;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尾气以及土方车辆可能存在的遗洒造成的扬尘等。通过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时清运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于周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施工扬尘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恢复至现状水平。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时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除渣后,回收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降尘等。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的机械噪声。施工阶段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较多,不同的施工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及牵引机、滚轮等。施工期间对高噪声设备加强管控,合理布局施工机械,采取临时围挡等噪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由于本项目输电线路路径较短、开挖量小、施工时间较短,且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随着施工结束即可消失。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渣土及废电缆等。废渣土由渣土运输单位运往指定地点;废电缆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生态环境:本项目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线路维护期间,维修及巡检人员对周边地表植被的扰动。项目线路均为地下电缆,且线路较短,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电磁环境:本项目在导线制造和施工中,规范相关工艺流程,电缆线路运行期间的电磁影响能够满足相关限值要求。 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 | —— | 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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