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南滨学校(暂定名)一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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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南滨学校(暂定名)一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金中南滨学校(暂定名)一区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28175.918m2(折合42.264亩)

地理位置: (略) 濠江区潮人大道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单位:广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规划用途: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正沅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1日。

(一)地块利用历史沿革

根据原濠江区国土资源局与广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汕地让〔1999〕63号—1),其中明确广 (略) 须按南滨片区控规投资配建中学和幼儿园,后因规划调整,原规划的中学和幼儿园均无法实施建设。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第41期》(2021年5月9日)、《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第114期》(2022年1月7日)、《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第13期》(2022年4月1日)、《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第44期》(2022年10月19日)会议精神,最新规划的南滨学校(九年一贯制)位于南滨南路中段以南04-00105、04-00108 地块(实用地共57843.373m2),明确南滨学校项目按“一体设计、分区建设、责任公平”的原则实施建设,即对南滨学校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按一定投资比例将南滨学校项目划分为一区(实用地面积为28175.918m2)、二区(实用地面积为29667.455m2),分别由广 (略) 、 (略) 苏埃通道 (略) 作为投资主体组织建设。明确南滨学校(一区)用地主体为广 (略) ,南滨学校(二区)项目用地主体为区住建局(新城中心),按有关程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广 (略) 负责金中南滨学校(暂定名)一区(实用地面积为28175.918m2)的项目建设,通过异地配建形式来继续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汕地让〔1999〕63号—1)规定义务。

本次调查项目地 (略) 濠江区潮人大道南侧,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8175.918m2,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调查地块原为珠浦社区的山地(笔架山西侧山脚)和泥湾海域。90年代经过填海造*后,形成调查项目的完整地块。

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铝合金门窗加工、周边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以及临时砂场。地块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1、1997年以前

地块为山地(笔架山西侧山脚)和部分内海湾(泥湾)组成,地块无利用。

2、1998年

20世纪90年代, (略) 委、市政府提出“开发新南区”战略,掀起建设新南区的热潮,南滨片区在这个背景下围海填地形成,调查地块东北侧原内海湾区域在1998年进行了填海,由此形成了完整地块。

3、1999年~2015年

地块内无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闲置。

4、2016年~2021年

地块内西侧由黄鹏涛使用,新建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以及北侧新增水塘。

5、2017年~2021年中

地块内南侧作为临时砂场使用;地块内东侧及北侧为中海宏洋置业的临时生活办公区。

6、2022年~至今

地块平整,地块上原有建筑物拆除,地块内保留中间硬底化道路。地块目前正在进行边坡修整工程。


(二)污染物识别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内土地利用主要为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临时砂场以及周边房地产项目临时施工配套用地为主。调查地块周边已施工临建、临时砂石场、闲置空地为主。调查地块内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 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业,也不存在《 (略) 土 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所列明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11个行业。地块内没有使用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也没有生产有毒有害产品。地块内历史上没有地下储罐、储槽和管 线等设施,也没有储存、填埋、处理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

鉴于地块内及地块周边范围历史上存在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临时砂场以及施工配套临建等行业,虽然不是重点污染行业,但也存在土壤污染潜在和可能的影响,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开展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中部原铝合金门窗加工厂区域,地块外关注区域为东侧及北侧,识别到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5日。项目地块内共布置10个深层土壤采样点(点位编号为S1~S10),其中S5钻探深度为2m、S9钻探深度为4m、S10钻探深度为4m,其余7个土壤采样点的采样深度均为6m,每个采样点取3~4个深层土样,共采集土壤样品37组;同时设置1个表层土参照点(S11),采样一个表层土壤样品。

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共48项,包括:pH值、重金属(镉、铅、汞、砷、铜、镍、六价铬、锌、锑),VOCs(苯、*苯、*苯、苯*烯、氯*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1,2,3-三氯*烷、二氯*烷、三氯*烷、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四氯化碳)、SVOCs(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在项目地块内按三角形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W1~W3),并设置1个地下水对照点(点位编号为W4),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检测项目共37项,包括:①现场监测项目:水温、溶解氧、pH、电导率、色度、浊度、水位;②常规指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③金属元素: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镍、锑、铁、锰、铜、锌、铝;④挥发性有机物: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苯、二*苯(总量);⑤其他项目: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地块内地下水质指标中除浑浊度超过筛选值标准外,其他指标均符合筛选值标准的要求。鉴于地块及周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超过筛选值的指标又不属于《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2019年)中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按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的规定,可不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受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使用,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与规划用地相容。根据导则要求,本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工作结束,无须对该地块进行详细采样分析调查,无须进行第三阶段污染调查工作。


五、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 (略)

编制单位:广东正沅 (略)

联系方式:朱工,*

,山西,广东, (略) ,濠江区,汕头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金中南滨学校(暂定名)一区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28175.918m2(折合42.264亩)

地理位置: (略) 濠江区潮人大道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 (略) 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委托单位:广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规划用途: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正沅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1日。

(一)地块利用历史沿革

根据原濠江区国土资源局与广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汕地让〔1999〕63号—1),其中明确广 (略) 须按南滨片区控规投资配建中学和幼儿园,后因规划调整,原规划的中学和幼儿园均无法实施建设。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第41期》(2021年5月9日)、《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第114期》(2022年1月7日)、《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第13期》(2022年4月1日)、《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第44期》(2022年10月19日)会议精神,最新规划的南滨学校(九年一贯制)位于南滨南路中段以南04-00105、04-00108 地块(实用地共57843.373m2),明确南滨学校项目按“一体设计、分区建设、责任公平”的原则实施建设,即对南滨学校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按一定投资比例将南滨学校项目划分为一区(实用地面积为28175.918m2)、二区(实用地面积为29667.455m2),分别由广 (略) 、 (略) 苏埃通道 (略) 作为投资主体组织建设。明确南滨学校(一区)用地主体为广 (略) ,南滨学校(二区)项目用地主体为区住建局(新城中心),按有关程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广 (略) 负责金中南滨学校(暂定名)一区(实用地面积为28175.918m2)的项目建设,通过异地配建形式来继续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汕地让〔1999〕63号—1)规定义务。

本次调查项目地 (略) 濠江区潮人大道南侧,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8175.918m2,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调查地块原为珠浦社区的山地(笔架山西侧山脚)和泥湾海域。90年代经过填海造*后,形成调查项目的完整地块。

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铝合金门窗加工、周边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以及临时砂场。地块利用历史沿革如下:

1、1997年以前

地块为山地(笔架山西侧山脚)和部分内海湾(泥湾)组成,地块无利用。

2、1998年

20世纪90年代, (略) 委、市政府提出“开发新南区”战略,掀起建设新南区的热潮,南滨片区在这个背景下围海填地形成,调查地块东北侧原内海湾区域在1998年进行了填海,由此形成了完整地块。

3、1999年~2015年

地块内无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地块闲置。

4、2016年~2021年

地块内西侧由黄鹏涛使用,新建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以及北侧新增水塘。

5、2017年~2021年中

地块内南侧作为临时砂场使用;地块内东侧及北侧为中海宏洋置业的临时生活办公区。

6、2022年~至今

地块平整,地块上原有建筑物拆除,地块内保留中间硬底化道路。地块目前正在进行边坡修整工程。


(二)污染物识别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内土地利用主要为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临时砂场以及周边房地产项目临时施工配套用地为主。调查地块周边已施工临建、临时砂石场、闲置空地为主。调查地块内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 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业,也不存在《 (略) 土 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所列明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11个行业。地块内没有使用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也没有生产有毒有害产品。地块内历史上没有地下储罐、储槽和管 线等设施,也没有储存、填埋、处理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

鉴于地块内及地块周边范围历史上存在铝合金门窗加工厂、临时砂场以及施工配套临建等行业,虽然不是重点污染行业,但也存在土壤污染潜在和可能的影响,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开展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工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中部原铝合金门窗加工厂区域,地块外关注区域为东侧及北侧,识别到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5日。项目地块内共布置10个深层土壤采样点(点位编号为S1~S10),其中S5钻探深度为2m、S9钻探深度为4m、S10钻探深度为4m,其余7个土壤采样点的采样深度均为6m,每个采样点取3~4个深层土样,共采集土壤样品37组;同时设置1个表层土参照点(S11),采样一个表层土壤样品。

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共48项,包括:pH值、重金属(镉、铅、汞、砷、铜、镍、六价铬、锌、锑),VOCs(苯、*苯、*苯、苯*烯、氯*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1,2,3-三氯*烷、二氯*烷、三氯*烷、氯*烷、三氯*烯、四氯*烯、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1,1-二氯*烷、1,2-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1,1,1-三氯*烷、1,1,2-三氯*烷、四氯化碳)、SVOCs(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在项目地块内按三角形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W1~W3),并设置1个地下水对照点(点位编号为W4),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检测项目共37项,包括:①现场监测项目:水温、溶解氧、pH、电导率、色度、浊度、水位;②常规指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③金属元素: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镍、锑、铁、锰、铜、锌、铝;④挥发性有机物: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苯、二*苯(总量);⑤其他项目: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地块内地下水质指标中除浑浊度超过筛选值标准外,其他指标均符合筛选值标准的要求。鉴于地块及周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超过筛选值的指标又不属于《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2019年)中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按照《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的规定,可不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受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使用,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与规划用地相容。根据导则要求,本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工作结束,无须对该地块进行详细采样分析调查,无须进行第三阶段污染调查工作。


五、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 (略)

编制单位:广东正沅 (略)

联系方式:朱工,*

,山西,广东, (略) ,濠江区,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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