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4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乐亚木业有限公司胶合板与铝木复合门窗生产项目的公示
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4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乐亚木业有限公司胶合板与铝木复合门窗生产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 (略) 胶合板与铝木复合门窗生产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略) 胶合板与铝木复合门窗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邳城镇吕滩村邳高线西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中环国瑞环境技术服务(北京)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环评报告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021 胶合板制造、C3312 金属门窗制造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总额的0.46%。 项目规模及内容:新上自动化板材生产线6条、异形旋切生产线8条、铝木复合门窗生产线2条,年产胶合板10万立方米、铝木复合门窗1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 | 运营期拟采取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调胶、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醛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砂光、锯切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引至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复合式水膜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主要为未收集到的颗粒物、*醛等,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锅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调胶机、涂胶机等设备,建设单位拟消声、减振、隔声、建筑屏蔽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收集尘、废布袋、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锅炉灰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 边角料、收集尘、废布袋、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控措施。对于地下及半地下工程构筑物、可能发生物料和污染物泄漏的地上构筑物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其他生产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厂区地面和生活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电 话 | * |
联系地址 | (略) 花园路审批局8楼环保综合办公室。 |
电子邮件地址 | *@*63.com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 (略) 胶合板与铝木复合门窗生产项目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略) 胶合板与铝木复合门窗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邳城镇吕滩村邳高线西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中环国瑞环境技术服务(北京)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环评报告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021 胶合板制造、C3312 金属门窗制造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环保投资占投资总额的0.46%。 项目规模及内容:新上自动化板材生产线6条、异形旋切生产线8条、铝木复合门窗生产线2条,年产胶合板10万立方米、铝木复合门窗1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 | 运营期拟采取环保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调胶、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醛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砂光、锯切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引至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复合式水膜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主要为未收集到的颗粒物、*醛等,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运营期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锅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调胶机、涂胶机等设备,建设单位拟消声、减振、隔声、建筑屏蔽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收集尘、废布袋、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锅炉灰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 边角料、收集尘、废布袋、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控措施。对于地下及半地下工程构筑物、可能发生物料和污染物泄漏的地上构筑物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其他生产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厂区地面和生活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电 话 | * |
联系地址 | (略) 花园路审批局8楼环保综合办公室。 |
电子邮件地址 | *@*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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