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山西美锦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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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山西美锦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 (略) 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 (略) 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清环审批[2023]03号

审批时间:2023年5月8日

审批文件全文

清环审批[2023]03 号

关于 (略) 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清徐县清源镇小北村,占地面积18771.12m2,总建筑面积19747.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6724.8m2)、2#厂房(6724.8m2)、3#厂房(5319.9m2)、工具库(797.6m2)、主出入口大门(50m2)、次出入口大门(50m2)、设备用房(80m2);及其他室外建筑及围墙、化粪池、道路、绿化、给水、排水、雨水、供热、供电等配套设施。1#、3#车间主要为装配生产线,产品为“安电宝”系列产品;2#车间主要为精密钣金生产线,2#车间产品为项目所需的箱、柜、机壳等;其余电气配件均为外购。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智慧安全用电“安电宝”系列产品,包括年生产安全用电装置设备5万套,普通配电及光伏、风电配套高低压成套配电设备和附属装置及设备1万台;系列产品类别包括智慧安全用电系列产品,智能配电系列产品,工控自动化系列产品,工业物联网及自动化产品。总投资12510.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占总投资3.12%。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2号对本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号:2208-*-89-0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项目激光切割机物料进、出口分别设置集尘罩,切割烟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北侧焊接及打磨区焊接、打磨工位(共20个)分别设置集尘罩,焊接、打磨烟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南侧焊接区焊接工位(共20个)分别设置集尘罩,焊接烟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1#2#打磨抛光机工序均设置集尘罩,打磨抛光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喷涂工序粉尘经集尘管道收集到1套“旋风回收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激光切割、焊接打磨、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固化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用管道煤气,烟气与洁净空气间接换热后,再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固化热风炉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参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1929-2019)表3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3、项目固化房排气口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UV打印、点胶机分别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塑粉固化、UV打印、点胶过程中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中工业涂装有组织源排放限值及企业边界排放限值。

4、1#、3#车间每层3台镀锡炉(1大2小)设置密闭罩并配置镀锡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共设置4套(包括集气管道、初效过滤层+高效过滤层+活性炭过滤层+高效过滤层),镀锡炉焊料熔融废气过滤吸附处理后排出车间。

5、项目地面擦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徐县东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6、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对切割机、焊接机等噪声设备进行治理,同时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7、项目板材切割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铜导线、除尘灰、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固废,收集 (略) 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第36号修改单中贮存要求,在车间设危险废物暂存库(30m2),产生的UV打印废墨水,点胶机废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收集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我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1.45t/a(粉尘0.523t/a、烟尘0.927t/a),二氧化硫0.047t/a,氮氧化物0.164t/a,非*烷总烃0.278t/a,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生产前按规定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缴纳环境税。本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涉及的特殊敏感区和重要敏感区,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专家意见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可控,选址可行,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本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报告表》和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清徐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23年5月8日



(略) 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作出的 (略) 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 (略) 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清环审批[2023]03号

审批时间:2023年5月8日

审批文件全文

清环审批[2023]03 号

关于 (略) 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人工智能用电“安电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清徐县清源镇小北村,占地面积18771.12m2,总建筑面积19747.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厂房(6724.8m2)、2#厂房(6724.8m2)、3#厂房(5319.9m2)、工具库(797.6m2)、主出入口大门(50m2)、次出入口大门(50m2)、设备用房(80m2);及其他室外建筑及围墙、化粪池、道路、绿化、给水、排水、雨水、供热、供电等配套设施。1#、3#车间主要为装配生产线,产品为“安电宝”系列产品;2#车间主要为精密钣金生产线,2#车间产品为项目所需的箱、柜、机壳等;其余电气配件均为外购。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智慧安全用电“安电宝”系列产品,包括年生产安全用电装置设备5万套,普通配电及光伏、风电配套高低压成套配电设备和附属装置及设备1万台;系列产品类别包括智慧安全用电系列产品,智能配电系列产品,工控自动化系列产品,工业物联网及自动化产品。总投资12510.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占总投资3.12%。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2号对本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号:2208-*-89-0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项目激光切割机物料进、出口分别设置集尘罩,切割烟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北侧焊接及打磨区焊接、打磨工位(共20个)分别设置集尘罩,焊接、打磨烟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南侧焊接区焊接工位(共20个)分别设置集尘罩,焊接烟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1#2#打磨抛光机工序均设置集尘罩,打磨抛光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喷涂工序粉尘经集尘管道收集到1套“旋风回收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激光切割、焊接打磨、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固化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用管道煤气,烟气与洁净空气间接换热后,再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固化热风炉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参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1929-2019)表3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3、项目固化房排气口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UV打印、点胶机分别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塑粉固化、UV打印、点胶过程中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中工业涂装有组织源排放限值及企业边界排放限值。

4、1#、3#车间每层3台镀锡炉(1大2小)设置密闭罩并配置镀锡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共设置4套(包括集气管道、初效过滤层+高效过滤层+活性炭过滤层+高效过滤层),镀锡炉焊料熔融废气过滤吸附处理后排出车间。

5、项目地面擦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徐县东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6、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对切割机、焊接机等噪声设备进行治理,同时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7、项目板材切割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焊渣、废铜导线、除尘灰、废弃包装物等一般固废,收集 (略) 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塑粉回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第36号修改单中贮存要求,在车间设危险废物暂存库(30m2),产生的UV打印废墨水,点胶机废胶,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收集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我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1.45t/a(粉尘0.523t/a、烟尘0.927t/a),二氧化硫0.047t/a,氮氧化物0.164t/a,非*烷总烃0.278t/a,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生产前按规定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缴纳环境税。本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涉及的特殊敏感区和重要敏感区,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专家意见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可控,选址可行,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本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六、《报告表》和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清徐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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