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科创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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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科创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新建科创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函》(浦消函〔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浦东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张江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 (略) 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及《 (略) 浦东新区消防站建设规划(2017-2035)》,原则同意新建科创消防站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地址位于浦东新区Z00-1603单元B07-10地块,祖冲之路以南,申江路以西,用地面积约507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二级普通消防站一座,总建筑面积为2699平方米,包括一栋三层消防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99平方米)、一座消防训练塔(构筑物,面积194.76平方米,不计入总建筑面积)、5个消防车辆停车位,并设置必要的消防训练场地,以及购置相应的消防车辆、消防基本装备器材、消防特种装备、消防通信设备等。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下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应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等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建设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控制投资。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略)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新建科创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函》(浦消函〔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浦东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张江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 (略) 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及《 (略) 浦东新区消防站建设规划(2017-2035)》,原则同意新建科创消防站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地址位于浦东新区Z00-1603单元B07-10地块,祖冲之路以南,申江路以西,用地面积约507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二级普通消防站一座,总建筑面积为2699平方米,包括一栋三层消防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699平方米)、一座消防训练塔(构筑物,面积194.76平方米,不计入总建筑面积)、5个消防车辆停车位,并设置必要的消防训练场地,以及购置相应的消防车辆、消防基本装备器材、消防特种装备、消防通信设备等。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五、下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中,应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等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建设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控制投资。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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