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丙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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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丙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丙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2023-04-11 15:49:51

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6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6号。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对目前现有的A、B、C三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改性聚*烯粒子55000t/a;扩建内容为新增ABS、AS、PET等塑料粒子研发,试制改性聚*烯粒子300t/a、聚酯1.5t/a、ABS树脂5t/a、AS树脂5t/a、PBT树脂5t/a、尼龙2.5t/a、PC5t/a,厂区南侧空地建设公用设施厂房(维修备品备件存放、机加工)、厂区西侧空地新增危废及普废仓库。生产线技术改造相应配置设备有:后混均化设备6台、原料破包机1台、原料破包机配套储罐6台、原料破包机相应泵2台、硅灰石专用喂料机、秤、缓冲罐1套、旋风分离设备1台、后烘处理设备1条、料斗(成品)提升机1台;研发中心配置设备有双螺杆挤出机及辅助设备1台、天平1台、、注塑机1台、穿流式烘箱1台、高效液相色谱1台、质谱及气质联用设备1台、洗瓶机1台、车间内清扫机1台、移动式洗地机1台、车间岗位空调系统。因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厂区南侧空地建设公用设施厂房(维修备品备件存放、机加工)、厂区西侧空地新增危废及普废仓库均暂未建设。

本项目在现有员工中调配,定员145人,年工作360天,四班三运转制,8小时/班制,年运行8640小时;研发工段实行一班制,8小时/班制,年工作250天,年运行20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6月,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10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的(原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C*)。

2022年7月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设完成生产线技术改造及研发中心,由于实际建设中,危废和普废仓库因为企业实际发展需要暂未建设,所以本次验收属项目(第一阶段)。2022年8月17日-18日,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第一阶段)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企业依据监测结果等(报告编号:OASIS*)编制了本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45B001C)。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第一阶段)实际总投资646.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0万元人民币,占实际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C*)所对应的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生产设施及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项目(第一阶段) 生产改性聚*烯粒子55000t/a,试制改性聚*烯粒子300t/a、聚酯1.5t/a、ABS树脂5t/a、AS树脂5t/a、PBT树脂5t/a、尼龙2.5t/a、PC5t/a。危废和普废仓库因为企业实际发展需要暂未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本项目有以下变动:

因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厂区南侧空地建设公用设施厂房(维修备品备件存放、机加工)、厂区西侧空地新增危废及普废仓库暂未建设,根据危废和一般固废产生量及贮存周期估算,本项目的危废、一般固废量能依托原有的危废暂存间9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60平方米。

对照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第一阶段)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公辅废水、生产废水。

公辅废水主要为间接冷却塔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下切粒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废水经总排口前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称重、混料、加料废气(以颗粒物计),熔融、挤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新增后烘设备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及研发废气(以颗粒物、非*烷总烃计)。

生产废气:称重、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新增后烘设备产生废气由后烘设备排风管道直接排放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研发废气:称重、混料、加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脱模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检验过程中产生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通过排风管上连接的活性炭箱处理后直接无组织排放至室外。

(三)噪声

项目(第一阶段)噪声主要为新增后烘设备、原料破包机相应泵、硅灰石专用喂料机、秤、缓冲罐、料斗(成品)提升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危险固废:沾染废物、实验室废液、冷却废液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卡尔冈炭素(苏州)有限公司处置(已提供相应危废处置合同及资质证明)。

一般固废:废塑料粒子和废滤筒、滤网外售给昆山莱福 (略) 。

由于危废、普废仓库因为企业实际发展需要,暂未建设,根据危废、一般固废产生量及贮存周期估算,本项目暂时依托原有的固废、危废仓库,厂内已建设了一般固废暂存区60平方米,危险固废暂存间9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6号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

邮箱:Sky.*@*yondellbasell.com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6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丙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2023-04-11 15:49:51

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6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6号。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对目前现有的A、B、C三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改性聚*烯粒子55000t/a;扩建内容为新增ABS、AS、PET等塑料粒子研发,试制改性聚*烯粒子300t/a、聚酯1.5t/a、ABS树脂5t/a、AS树脂5t/a、PBT树脂5t/a、尼龙2.5t/a、PC5t/a,厂区南侧空地建设公用设施厂房(维修备品备件存放、机加工)、厂区西侧空地新增危废及普废仓库。生产线技术改造相应配置设备有:后混均化设备6台、原料破包机1台、原料破包机配套储罐6台、原料破包机相应泵2台、硅灰石专用喂料机、秤、缓冲罐1套、旋风分离设备1台、后烘处理设备1条、料斗(成品)提升机1台;研发中心配置设备有双螺杆挤出机及辅助设备1台、天平1台、、注塑机1台、穿流式烘箱1台、高效液相色谱1台、质谱及气质联用设备1台、洗瓶机1台、车间内清扫机1台、移动式洗地机1台、车间岗位空调系统。因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厂区南侧空地建设公用设施厂房(维修备品备件存放、机加工)、厂区西侧空地新增危废及普废仓库均暂未建设。

本项目在现有员工中调配,定员145人,年工作360天,四班三运转制,8小时/班制,年运行8640小时;研发工段实行一班制,8小时/班制,年工作250天,年运行20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6月,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改性聚*烯粒子生产线及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月10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的(原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C*)。

2022年7月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8月建设完成生产线技术改造及研发中心,由于实际建设中,危废和普废仓库因为企业实际发展需要暂未建设,所以本次验收属项目(第一阶段)。2022年8月17日-18日,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第一阶段)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企业依据监测结果等(报告编号:OASIS*)编制了本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45B001C)。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第一阶段)实际总投资646.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0万元人民币,占实际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档案编号:C*)所对应的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生产设施及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项目(第一阶段) 生产改性聚*烯粒子55000t/a,试制改性聚*烯粒子300t/a、聚酯1.5t/a、ABS树脂5t/a、AS树脂5t/a、PBT树脂5t/a、尼龙2.5t/a、PC5t/a。危废和普废仓库因为企业实际发展需要暂未建设。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本项目有以下变动:

因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厂区南侧空地建设公用设施厂房(维修备品备件存放、机加工)、厂区西侧空地新增危废及普废仓库暂未建设,根据危废和一般固废产生量及贮存周期估算,本项目的危废、一般固废量能依托原有的危废暂存间9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60平方米。

对照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第一阶段)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公辅废水、生产废水。

公辅废水主要为间接冷却塔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下切粒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废水经总排口前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第一阶段)废气主要为称重、混料、加料废气(以颗粒物计),熔融、挤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新增后烘设备产生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及研发废气(以颗粒物、非*烷总烃计)。

生产废气:称重、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新增后烘设备产生废气由后烘设备排风管道直接排放至室外无组织排放。

研发废气:称重、混料、加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脱模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网+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检验过程中产生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通过排风管上连接的活性炭箱处理后直接无组织排放至室外。

(三)噪声

项目(第一阶段)噪声主要为新增后烘设备、原料破包机相应泵、硅灰石专用喂料机、秤、缓冲罐、料斗(成品)提升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危险固废:沾染废物、实验室废液、冷却废液委托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卡尔冈炭素(苏州)有限公司处置(已提供相应危废处置合同及资质证明)。

一般固废:废塑料粒子和废滤筒、滤网外售给昆山莱福 (略) 。

由于危废、普废仓库因为企业实际发展需要,暂未建设,根据危废、一般固废产生量及贮存周期估算,本项目暂时依托原有的固废、危废仓库,厂内已建设了一般固废暂存区60平方米,危险固废暂存间9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巴赛尔聚烯烃工程塑料(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6号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

邮箱:Sky.*@*yondellbasell.com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6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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