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情况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 (略) 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津人社规字〔2018〕9号)的有关规定,经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略) 申请的战区销售总监、战区销售副总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效期限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4日,共7天。

联系人:崔植诚

联系电话:022-*

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情况的公示.docx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及《 (略) 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津人社规字〔2018〕9号)的有关规定,经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略) 申请的战区销售总监、战区销售副总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效期限自2023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4日,共7天。

联系人:崔植诚

联系电话:022-*

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中粮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情况的公示.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