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节县鹤峰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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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节县鹤峰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发改投〔2023〕183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鹤峰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奉节县鹤峰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鹤峰府函〔2023〕3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县政府同意,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峰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2302-*-04-05-*)。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长连村、观斗村、柳池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修建标识墙1座、标识牌3座、青砖栏杆344m、矮墙18m、花池585.5m、竹栅栏1619m、树池99座(含新建、整治)、原花池饰面66m、栽植塔柏230株、桂花树12株;栽植树状三角梅180株、树状月季66株、大叶栀子花球63株、小叶栀子花103.94m2、金边黄杨77.1m2、矮麦冬草皮50m2;森林质量提升1600亩,其中观斗村572亩、柳池村463亩、长连村565亩。

六、建设工期:7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73.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2万元。 (略) 级国土绿化专项资金。

八、招标核准:严格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奉节发改投〔2023〕183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奉节县鹤峰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奉节县鹤峰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鹤峰府函〔2023〕3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县政府同意,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鹤峰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乡村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项目(2302-*-04-05-*)。

二、项目法人:奉节县鹤峰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鹤峰乡长连村、观斗村、柳池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修建标识墙1座、标识牌3座、青砖栏杆344m、矮墙18m、花池585.5m、竹栅栏1619m、树池99座(含新建、整治)、原花池饰面66m、栽植塔柏230株、桂花树12株;栽植树状三角梅180株、树状月季66株、大叶栀子花球63株、小叶栀子花103.94m2、金边黄杨77.1m2、矮麦冬草皮50m2;森林质量提升1600亩,其中观斗村572亩、柳池村463亩、长连村565亩。

六、建设工期:7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73.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2万元。 (略) 级国土绿化专项资金。

八、招标核准:严格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奉节府发〔2020〕75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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